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239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乡里村落 |
分类号: | K295.64 |
页数: | 2 |
摘要: | 金溪人民历来是聚族而居,建村选址,要求地势高爽,背风向阳,靠近水源,故多数村庄都是四周筑围墙,建门楼,村前有水塘、溪流,村后有青竹茂林,形成一种背靠后龙山,前临开阔地带的格局。解放前,每个村庄都有一至二个氏族宗祠,俗称“祠堂”,每族均有族谱,并设有族长、支长、房长,多由豪门大户中年长者担当,管理宗族事务,执行宗族法规。并利用人们的封建宗族观念,以祠堂为法堂,用“铲谱”、“刑罚”等来处理所谓“不贤不肖”者。解放后,宗族派性土崩瓦解,但族谱,大多数村庄仍然保存。女性非正常死亡之后,娘家合族出动,索人抵命,俗称“打人命”。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乡里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