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238 |
颗粒名称: | 二、时令节气 |
分类号: | K892.4 |
页数: | 2 |
摘要: | 春社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村民凑钱设酒祭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天村民相聚欢饮,称为“饮社酒”,此习现已绝迹。这日,一些文人学士仿效王羲之、谢安等在兰亭聚会之举,于上巳日到水边嬉戏,此习现已废除。清明节,金溪有自清明至谷雨间扫墓之习,县人携带三牲米果、香纸爆竹、祭祀先祖。为冢墓添土,插竹其上,挂以纸钱,以示纪念,添坟时间为11天,即清明前3天,后7天。旧时,清明那天,全族男女老少,集合宗祠内聚餐一顿,称为“吃清明”,现此习已弃。城镇佛教徒,在是日举行“孟兰会”,表示超度“孤魂野鬼”。 |
关键词: | 节日 风俗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