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221 |
颗粒名称: | 二、生育 |
分类号: | K89 |
页数: | 1 |
摘要: | 妇女怀孕,亲友应在产前送猪肚子,产后送瘦猪肉和鸡蛋给孕妇食用,俗称“送荤”,妇女生育称“坐月”。凡始生子者,女婿用盘盒盛礼物至岳母家报喜,岳母以婴儿衣着等物,至外孙满月时送贺,俗称“做外婆”。婴儿要剃除胎发,俗称“剃满月头”。此日,若宴请亲友,称“满月酒”。此后,产妇才可出房。婴儿满一岁,叫做“满周岁”,外婆家需馈赠礼物。解放后,做满月从简。婴儿出生后,长辈一般馈赠衣着玩具,以示喜爱。弃女婴,在金溪历代相传。弃女婴者常常在深更半夜将女婴置于他乡别户门口。解放前尤甚,一般连生女儿之家多干此事,有的甚至将刚出世的女婴置于尿桶中溺杀。解放后,此风曾一度止息。80年代后又重新冒出,时有发生。 |
关键词: | 风俗习惯 生育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