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生风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生风俗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3
摘要: 男女双方送信物以为“定礼”。至成亲时,先由男方提出结婚日期,叫“送日子”,经女家同意后,在结婚前一天,男方起嫁送花轿,女家送嫁妆。结婚日,亲友皆备礼品为贺,新娘这天哭辞父母,新郎则用鼓乐花轿以迎新娘。新娘至,上堂交拜。结婚第二天,新郎新娘到女家“回门”,又须摆酒设宴。解放后,婚姻自由自主,丈夫死后,女子有改嫁自由。金溪特殊婚姻形式有童养媳、招亲和换亲等。解放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童养媳这陋习即被取缔。弃女婴,在金溪历代相传。金溪俗称丧葬之礼为白喜事,故自始至终伴有鼓乐。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人生风俗

内容

第三节 人生风俗 一、嫁娶 县人结婚,男方称“归亲”、“娶亲”,女方称“嫁女”。
   旧时婚礼的一般过程是:首先换贴、过鞋样。即将男女出生年月日时算命合八字,叫换“庚贴”。男女双方送信物以为“定礼”。行聘时,男方用盒担盛果品、首饰、衣服、聘金等物送至女家,女家答以针凿鞋帽等品,读书之郎则有笔墨书籍之赠。至成亲时,先由男方提出结婚日期,叫“送日子”,经女家同意后,在结婚前一天,男方起嫁送花轿,女家送嫁妆。结婚日,亲友皆备礼品为贺,新娘这天哭辞父母,新郎则用鼓乐花轿以迎新娘。新娘至,上堂交拜。然后入新房行合卺礼,结婚之夕,有“闹新房”之习,亲友不论辈份,皆可恣意逗笑,有“三天不分大小”之说。结婚第二天,新郎新娘到女家“回门”,又须摆酒设宴。婚嫁礼节繁杂且讲究财礼排场。
   现在大部分旧习已经摈弃。男女婚姻已不由父母包办,一部分仍由媒婆(或称介绍人)说合,但也得经男女本人同意,一部分则纯属自由恋爱,但女家向男方变相索取彩礼、聘金的现象仍较普遍,迎娶现已不用鼓乐花轿,改用自行车或拖拉机、汽车。“闹新房”之俗犹存,但多半是叫新郎新娘猜谜唱歌或介绍恋爱经过,较之旧习已显文雅得多。
   解放前,金溪早婚现象比较普遍。男到15,女到14岁就行结婚。解放后,1950年人民政府颁布了《婚姻法》,规定达到法定婚龄(男20,女18周岁,后改为男22,女20周岁)方能领取结婚证。早婚现象得到制止,但农村中仍有少数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
   改嫁,解放前,封建礼教提倡妇女“从一而终”,丧夫也不得再嫁,即使要改嫁,也只能在夜深入静时悄悄离开原家。解放后,婚姻自由自主,丈夫死后,女子有改嫁自由。
   金溪特殊婚姻形式有童养媳、招亲和换亲等。
   童养媳,解放前贫苦百姓或因天灾人祸,或因女儿过多,无法营生,忍痛将未成年的女儿给人做童养媳。领娶童养媳的男方,有因子弟丑陋或生理不全的,有因家里缺少人手,有因家贫娶不起亲的。童养媳一进门就要做砍柴、打草、喂猪、煮饭、洗衣等家务活,做不好还要挨打骂,备受虐待。童养媳成婚称为“圆房”。解放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童养媳这陋习即被取缔。
   招亲,俗称“招郎”。男方不给女方“聘礼”,结婚时一切费用均由女方负担。解放前,男到女家招亲被人轻视,且要立“招约”,婚后生子,长子随母姓。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落户,并明文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80年代后,逐渐形成一种移风易俗的婚姻新风尚。
   换亲,男女双方家境均属困难,无力为儿子娶媳妇,经媒人说合,双方各自以自己的女儿互配对方的男儿为妻,一切财礼全免,此习解放前较多见。
   此外,解放前在县东部山区还有少数“互相换妻”、“两人共妻”的极端落后的婚姻形式,解放后已不复存在。
   一、生育 妇女怀孕,亲友应在产前送猪肚子,产后送瘦猪肉和鸡蛋给孕妇食用,俗称“送荤”,妇女生育称“坐月”。凡始生子者,女婿用盘盒盛礼物至岳母家报喜,岳母以婴儿衣着等物,至外孙满月时送贺,俗称“做外婆”。婴儿要剃除胎发,俗称“剃满月头”。此日,若宴请亲友,称“满月酒”。此后,产妇才可出房。婴儿满一岁,叫做“满周岁”,外婆家需馈赠礼物。
   解放后,做满月从简。婴儿出生后,长辈一般馈赠衣着玩具,以示喜爱。
   弃女婴,在金溪历代相传。弃女婴者常常在深更半夜将女婴置于他乡别户门口。解放前尤甚,一般连生女儿之家多干此事,有的甚至将刚出世的女婴置于尿桶中溺杀。解放后,此风曾一度止息。80年代后又重新冒出,时有发生。
   三、寿庆 旧时,县人生辰,亲友临门祝贺,俗称贺“本生”。庆贺六十以上寿辰,称之“办寿”。民间有“三十没人知,四十投人晓,五十杀只鸡,六十来贺喜”之说。尔后,逢十做寿。庆寿是“先贺后请,不贺不请”。寿礼有寿面、寿联、寿烛、衣料等,也有包钱钞的,寿筵两餐,头一餐,俗称“暖寿酒”,正日一餐,俗称“拜寿酒”,寿筵上寿星上座,儿媳小孩分座两侧,每上一菜,晚辈都要向寿星敬菜。除富家和权贵者外,一般不举行拜寿礼式。
   解放后,县人仍为六十以上高龄老人办寿。农村一般沿用旧习。城镇寿筵一般是一餐,还会拍张合家欢照片,留作纪念。
   冥寿,即每逢十周年为死人过生日,主家宴请宾客。此习解放前在富裕人家中盛行,解放后即弃。
   四、丧葬 金溪老人逝世,俗称“过身”、“老了”。
   老人在断气之前,在家和在外的子女必须赶到老人床前,听取临终嘱咐,送别老人,叫“送终”。老人断气后,抬放到厅堂中间,安放时头朝下,脚朝上,脸上盖草纸或白布,叫“下榻”。尔后边烧纸绽边四处通知亲友,叫“报丧”。入殓前,由亲属给死者擦身,再由“八仙”(即抬棺的八个人)给死者穿衣,称为“小敛”,择吉时入棺,称为“大敛”。大敛之后,亲属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穿上不同的丧服,称为“成服”。亲友皆以纸钱,香帛来吊,俗称送“倒地礼”,主家以帛(现多用白布)答之。
   旧时父母死,长子抱灵牌,全家披麻戴孝,守护灵柩。人死一七,叫做头七,请道士为死者“开咽头”,以后每天都要念经,替死者超度、忏罪,直闹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叫做“满七”。出葬之前,请“风水先生”看地,叫做“找龙脉”,寻福地。豪门富户,则有请“大宾”(多为名人、老爷之类)点主、待夜之举,借以显赫门庭。将葬时,设祭于柩前,亲友于柩前祭奠。出殡时,八仙抬棺,亲友送殡至葬所后即回,棺葬入挖好的长方形墓穴内,外围用砖砌成墓室,然后用土培成坟堆,并竖碑于墓前。葬后第三天,孝子上山为新坟盖草培土,整理加固,烧香化纸,俗称“圆坟。” 解放后,城乡人民办丧事,照1日沿用棺木土葬,火葬的极少,但葬礼已大大简化。城镇居民亡故,所在单位和亲友以送花圈、挽幛、香纸蜡烛来吊,出殡前开追悼会向死者致哀。死者亲属由穿孝服改为佩黑纱戴白花,农村也有人照此办理。
   金溪俗称丧葬之礼为白喜事,故自始至终伴有鼓乐。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