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212 |
颗粒名称: | 二、容装 |
分类号: | K892.23 |
页数: | 2 |
摘要: | 发型民国初,政府令男子剪辫,城乡男子初为光头,继为平顶;年轻姑娘前留刘海,后编辫子;女子出嫁时,发辫挽成发髻,用线绞去面部汗毛,俗称“开面”;男孩多为“瓦片”头,俗称“囟门搭”;女孩多编辫子。民国后期出现火烫发,西发开始在城镇居民中流行。解放后,电烫和化学烫相继传入,男子发型一般为平顶、游泳式、西发,青年男子爱留长鬓发,城镇女子多烫发,式样有“波浪”式、“流云”式、“菊花”式等。乡村女子有的编辫子,有的留短发,辫子式样有双、单长辫,双短辫。男孩多为游泳式、平顶。女孩多为编辫,式样有朝天辫、双短辫等。解放初期,妇女、儿童戴首饰较多,尔后,逐渐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绝迹。 |
关键词: | 服装民俗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