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09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饮食食品卫生 |
分类号: | K295.64 |
页数: | 2 |
摘要: | 卫生防疫站对食品的加工、搬运、储藏、出售等环节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售霉烂、变质的食品。1965年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与有关部门协商,适当调整,安置其它工作。同时贯彻国家颁发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建立卫生制度。同年,卫生部门会同商业部门深入到全县饮食服务行业进行调查,开展卫生教育,颁发卫生许可证。至1985年,对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审核和颁发卫生许可证753张,从业人员体检2484人次,餐具、冷饮、食品抽样检查843件,检品569种,项目1299个。对饮水进行药物消毒始于1964年。1985年,县自来水厂投产,县城7000人饮自来水,占县城总人口40%。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饮食食品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