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074 |
颗粒名称: | 一、院房 |
分类号: | R197.1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时期,私人诊所多是家用民房,县立医院则设在县城北门的一座土地庙里。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院房建设。50年代初,县医院和乡卫生院均为旧房或民房。1952年,政府拨款给县人民医院新建一栋二层计500平方米的诊疗大楼,尔后,又先后拨款兴建一栋二层计1280平方米的住院部,一栋三层计736平方米的门诊部,一栋二层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住院大楼,一栋三层面积为700平方米的制剂楼,10多栋近2000平方米的职工宿舍。60年代和70年代后拨款给乡卫生院建医疗用房,简易病房和职工宿舍。1983年,又拨款给县中医院兴建一栋四层计24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 |
关键词: | 院房 医疗卫生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