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卫生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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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066
颗粒名称: 第十九篇 卫生体育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15
摘要: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医疗、第二章医药、第三章卫生防疫、第四章妇幼保健、第五章体育。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卫生体育

内容

第一章医疗第一节机构队伍诺瑟医院民国17年(1928),浒湾天主堂创办诺瑟医院,有医务人员4名,经费来自教会。
  私人诊所民国17年,浒湾镇有中医诊所2家,西医诊所3家,县城有中医座堂药店3家,民国36年,县城中医诊所兼中药店增至6家,另有2家西医诊所。
  解放后,人民政府于1950年将全县分散和个体中西医人员组织起来办中西医联合诊所(简称中联所),分配到山区和农村。至1953年,中联所达38个,1958年,各中联所都并入公社医院。
  1979年后,允许经考核合格的闲散医务人员办个体诊所,至1985年,全县已批准27名个体行医人员自办诊所。
  县立医院民国24年,县城建起一所县立医院,有院长兼医师1人,医师1人,助产士1人,全年经费1764元。民国34年,增至11人,其中医师2人,护士1人,助产士1人,药济员1人,医护员2人,助理员2人,其他人员2人,另设诊所1个,有医士1人,并在浒湾设立1所分院,有医务人员2名。
  县人民医院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原县立医院,并派2名医师进院工作。1951年,正式成立金溪县卫生院,内设医疗、防疫保健、秘书3股。1962年改称县人民医院,内设7科(内科、儿科、妇外科、传染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2室(制剂室、供应室)医务人员增至60多名,其中一半是大、中专毕业生。至1985年,全院工作人员增至155名,其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37人,中级69人,初级17人,管理人员22人,工勤人员10人,内设门诊部、住院部,门诊部设九科五室(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注射室、心超室、急诊室、理疗室、肠道门诊室),是全县医学科研、技术力量培训和医疗疾病的中心。
  县中医院 1982年正式成立,有工作人员60名,其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9人,中级26人,初级18人,管理人员7人。分门诊部、住院部,门诊部设八科六室(中医内科、妇科、外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按摩科、西医内科;急诊室、X光室、化验室、注射室、理疗室、肠道门诊室)。
  乡(公社)卫生院解放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很快。1950年,在各乡所在地建立中联所36个。1952年又建立浒湾、琅琚、石门、琉璃、双塘、旸田6个区卫生所,中联所增至38个,共有医务人员131人,1958年,区卫生所和中联所合并组成12个公社中心医院,下设8个分院,46个农村产院,医务人员和脱产接生员达260多人。1962年,卫生所和中心医院分设,其中,卫生所6个,公社医院20个,1972年,公社医院减至15个,1975年又增至17个,医务人员增至378人。至1985年,全县共设中心卫生院4个(浒湾、琉璃、何源、石门),乡卫生院12个(黄通、崇麓、合市、陈坊积、芦河、对桥、陆坊、双塘、珊城、左坊、琅琚、枫山),有工作人员326人,其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19人,中级140人,初级107人,管理人员54人,工勤人员6人。1980年,石门中心卫生院荣获省人民政府嘉奖。
  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 解放后,部分企事业单位先后创办了卫生所(室)。至1935年,创办单位达15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3个(印刷厂、修配厂、农机厂、无线电厂、高桥林场、沟树垦殖场、秀谷华桥农场、一中、二中、中技校、一小、二小、三小),集体所有制单位2个(县建筑公司、县竹木厂)。共有工作人员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人,工勤人员2人。
  农村医疗站 1969年以后,全县陆续办起了大队医疗站。医疗站的医生称赤脚医生,其来源主要是吸收当地有一技之长的中草医,同时也有部分经过卫生院或县医疗单位业务培训的男女青年。至1971年,全县有医疗站135个,赤脚医生242人。1974年医疗站发展至157个,赤脚医生增至400人。1979年和1980年,经地区统一考试,全县209名赤脚医生获得合格证书。1981年,对农村医疗站进行整顿,年底,全县共有各种办医形式的医疗站129个,赤脚医生356人。至1985一年,各种办医形式的医疗站达177个,其中集体办的8个,个体联办的12个,个体办的157个,有乡村医生156人,卫生员55人,接生员197人。1985年医疗机构人员情况表19-1 第二节医疗设施一、院房民国时期,私人诊所多是家用民房,县立医院则设在县城北门的一座土地庙里。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院房建设。50年代初,县医院和乡卫生院均为旧房或民房。1952年,政府拨款给县人民医院新建一栋二层计500平方米的诊疗大楼,尔后,又先后拨款兴建一栋二层计1280平方米的住院部,一栋三层计736平方米的门诊部,一栋二层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住院大楼,一栋三层面积为700平方米的制剂楼,10多栋近2000平方米的职工宿舍。60年代和70年代后拨款给乡卫生院建医疗用房,简易病房和职工宿舍。1983年,又拨款给县中医院兴建一栋四层计24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
  一、设备民国时期,私人诊所和中医座堂的药店只有药碾、药盅、戥秤、脉枕等简陋设备。县立医院也仅有钳子、镊子、听诊器、体温计等一般医疗器械。
  解放后,医疗设备逐年增加。50年代,县人民医院只有病床30张和高压消毒器、冰箱、显微镜、外科手术包、轻便手术床等医疗器械和体检器材以及输血、输氧设备。乡卫生院只有简易病床、产床330张和常规医疗设备。至1985年,县人民医院的病床增至150张,大型医疗器械有:救护车1辆,万能手术床1张,九孔无影灯1盏,甲种手术包3个,电冰箱6台,干燥箱3只,恒温箱2只,分析天平1台,高倍显微镜4台,200毫安X光机2台,超声波机2台,心电图机1台,测定仪2台,五官治疗仪1台,发电机组1台。县中医院有病床40张和心电图机1台,100毫安X光机1台,中药切片机、粉碎机各1台、分析天平1台,光电比色计1台以及冰箱、恒温箱、培养箱等大型医疗器械。乡卫生院均有常规化验器械、简易手术床和手术室。浒湾、何源、琉璃、石门等中心卫生院还配有50或3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显微镜、无影灯、手术包、电冰箱、恒温箱以及中药切片机、中药粉碎机等。
  第三节医疗技术水平民国时期,县医院和诺瑟医院只能诊治一般常见病,少数私人诊所也能医治一些疑难病症。
  解放以后,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1958年,县人民医院开展中西药综合治疗中风合并肺炎,取得可喜成效。1970年,采用耳麻、背麻、唇麻等针刺麻醉方法,施行大小手术300余例,成功率达98%。1972年,县人民医院能做胃切除、肝修补、取胆石等外科手术,公社医院能施行剖腹产、膀胱取石、阑尾炎摘除等外科手术。县乡两级医院每年都抢救了一些危重病人。
  1985年,县级医院掌握了以下诊断治疗技术: 内科:能够正确地诊断和治疗各种常见的呼吸、消化、泌尿、内分泌、神经系统疾病和传染病。
  外科:能做肝、胆、脾、腮腺、甲状腺以及胃癌、结肠癌的切除手术。
  妇产科:能做卵巢囊肿切除、剖腹产、子宫脱垂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上环、刮宫、引产、结扎),抢救了数例羊水栓塞病人,并能预防宫颈撕裂。
  五官科:能开展鼻、声带息肉切除,扁桃腺切除,能做食道异物取出、取眼球内异物、青光眼、白内障、斜视矫正等手术。
  口腔科:能做拔牙、镶牙、唇裂修补等手术,对病牙再植的再生研究取得优异成绩,荣获1981年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
  中医科:能开展针灸和内、儿、妇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放射科:能开展胸腹常规透视、头颅及四肢骨拍片、胃肠钡餐、腹部平片及脊椎正侧拍片等。
  检验科:能做细菌培养、胃液分析、血型交叉和某些血液学、血液细胞检验及尿液粪便、痰液检验等。
  伤科:能进行四肢关节脱臼和骨折的复位,并能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对身体其他部位出现的各型骨折进行小夹板固定或牵引、石膏带固定等。
  乡中心卫生院除诊治各科常见疾病外,还能开展下腹部(如阑尾、氙气等)和剖腹产手术以及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还能抢救一些危重病人。乡卫生院能诊治各科常见疾病和施行一般外科手术。村医疗站也能诊治一般常见病症。
  附录金溪部分民间单方验方治烧伤方一:鱼胆若干个,麻油适量,调和后涂擦伤口。
  方二:南瓜瓤,桐子花适量放在柏子油内浸润,擦患处。
  方三:海金沙藤晒干研末,调麻油涂擦患处。
  外伤出血方一:苦楝子、苦楝树皮适量晒干研末,敷于伤口上。
  方二:蚌壳数只,于火中烧干研末,加入冰片适量,对刀伤出血有良效。
  方三:山苍子树叶,量不拘,晒干研末,开水调匀敷于伤口。
  方四:瓜篓粉晒干研末敷于伤口. 中暑方一:细辛五分研末,用冷开水吞服。
  方二:生石膏5钱,麦冬、党参、乌梅各3钱,五味子、甘草各2钱,水煎服。
  百日咳苦胆汁(鸡、羊、猪胆均可)每次3~5毫升,冲入开水5毫升,再放白糖适量,每日服2~3次。
  治冻疮方一:猪油3份,蜂蜜2份,加2~5%樟脑油调匀待用。
  方一二:新起未溃者,以白萝卜煨热擦患处,一日数次。
  野菇中毒风尾草4~5两切碎捣烂,加地浆水同擂出汁内服。
  鼻衄方一:独头大蒜1个,捣烂如泥,敷在涌泉穴上。
  方二:合掌消根1两,老母鸡1只,加水同煮,吃汤和肉,肉可分数次吃下。
  毒蛇咬伤方一:鲜羊奶党根2~4两,水煎服,可消肿解毒。
  方二:七叶一枝花根基2钱,研末开水送服,另以根茎磨汁外涂,可消毒散结。
  方三:青木香鲜根,水煎内服外擦可止痛,解毒。
  胃病方一:虎死不倒威1钱研末内服,或用鲜草适量捣烂外敷中腕穴。
  方二:苦参5两,徐长卿2两,菖蒲4两,马丁香2两,石乳香1两水煎内服。
  小儿夏季热方一:水蜈蚣1两,水煎服,每日一剂。
  方二:石豆兰(全草)1两煎水服。
  方三:野豇豆(即土高丽参)5钱至1两,煎水眼,每日1至2剂。
  第四节医疗制度一、公费医疗企溪自1952年起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县卫生局统一掌握使用,享受公费医疗者持公费医疗证到指定医院看病,除交门诊挂号费外,其余费用均由公费报销。1978年~1985年公费医疗情况表表19-2 企业职工凭记帐单到指定医疗单位看病,医药费由医院向职工所在单位报销。享受劳保的企业职工,其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由企业负担50%。
  一、合作医疗 1969年开始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一般以大队为单位,由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每年各筹一部分资金给合作医疗站。社员看病吃药不收费,如外出看病,经过合作医疗站同意,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
  1980年,全县农村出现了多种形式办医,但大多数大队都是谁看病,谁出钱。到1985年,全县只有1个村委会(大队)坚持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第二章医药第一节药店、公司一、药店解放前,金溪中药店、西药房均属私营,大都集中在浒湾、秀谷两镇。民国时期,浒湾镇先后开业的药店有泰生堂、永康福、春记仁、福善堂、章存济、赞育堂、永利等15家,以赞育堂资本多。秀谷镇先后开业的中药店有杨松和、杨万和、中和堂、隆春生、存仁、杏春仁、益寿堂、培德堂、怡和、同和、德大生、福春仁、济生13家。多数老板卖药兼行医,培德堂老板祝竟成、杏春仁老板修祥徵等都是县城有名的中医。民国30年(1941)后,秀谷镇先后办起了保林西药房、今生西药房、联盟西药房、粤华西药房,保林西药房老板黄世爵是位有名望的外科医生,很受群众称赞。左坊、孔坊、黄通、琉璃等农村集市也先后开设了中药店。
  解放初;散布在城乡药店仍属私营,1953年后,国家对私营药店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城镇药店由私人联营,由公私合营过渡到国营;农村药店则成立合作小组,1958年并入公社医院。
  一、医药公司 1956年5月,县药材公司成立,有工作人员11人,1963年改称中西医药公司,1964年复称药材公司,并在县城增设销售门市部,在浒湾增设药材批发站。1968年改称县医药防治服务所药材组,1973年又改称医药公司,工作人员增至38人,1981年又增至51人。1983年机构改革,内设人事秘书保卫,财会统计物价、中药生产和药品器械业务4个股,下属机构有浒湾医药批发站、中药饮片加工厂、药材收购门市部、药材销售门市部,全公司有工作人员48人。1985年,机构重新调整,设立人事秘书保卫、财会统计、质检物价储运3个职能股,下属机构有中药批发部、药品批发部、浒湾医药批发站、中药饮片加工厂、胜利药店、中药收购门市部,工作人员增至74人。
  第二节药品供应解放前,金溪药品供应全由私商经营。中药店主营中药,较大的店还设有作坊,自制丸、散、膏、丹。西药房主营西药,兼营中西药械。
  解放初,除私商经营药品外,县供销社第二业务经理部药材组也经营药品。1956年县药材公司成立后,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承担全县中西药和医疗器械的供应,药械销售额逐年增加,1965年销售额29.78万元,1976年增至92.17万元,1981年增至140.86万元,经营品种达1700余个。至1985年,销售额达到244.81万元,经营品种增至2087个。
  解放前,药价昂贵,私商漫天要价,信口开河,贫苦百姓无力求医买药。40年代初,一瓶20万单位青霉素需要银元6块(可买大米1市石),种一次牛痘疫苗,需要银元四角。解放后,人民政府先后多次大幅度降低药价,减轻人民负担。
  第三节药材生产、收购一、中药材生产金溪中药材资源丰富,民国时期多为自然采集,家种药材不多,主要有枳壳、陈皮、桔梗等,以枳壳产量多,年产在0.5万公斤以上,主要产地在何源、对桥两乡。
  解放后,人工生产药材发展迅速。药材公司配专人负责药材生产,部分乡建立种药场和药材生产基地,先后引种黄枝子、蔓荆子、白术、杜仲、淮山、白芍、穿心莲等数十个品种。1985年,人工种植药材148亩,总产1.945万公斤。部分野生药材资源因合理开发利用不当,保护措施不力,破坏十分严重,比如辛夷花、乌药、射干等即将枯竭,特别是动物资材,如华南虎、金钱豹、猴子、穿山甲等由于失去良好生态环境,有的频临绝境,有的绝迹。人工生产和野生药材的产量因市场需求变化大而时高时低,起伏不定。
  据中药资源普查(1984年8月至1986年2月),全县野生和人工种植的中药材共223个品种,分属105科,其中植物有201种,动物22种,野生162种,人工种植61种。药材蕴藏量305.4万公斤。主要野生中药材有黄枝子、乌药、钩荇、厚朴、辛夷花、桂皮、仲节风、白花蛇舌草。主要人工种植中药材有蔓荆子、黄枝子、龙年夕、水半夏、菊花、杜仲、白术、陈皮、桔梗、淮山等。东南部山地蕴藏量最丰富,野生的有辛夷花、桂皮、厚朴、钩荇、大活血藤、紫金牛、石韦、十大功劳、七叶一枝花、八角莲、白花蛇、祁蛇、穿山甲等100余种,人工种植的有白术、山药、穿心莲、白芍、枳壳等。70年代中期,何源乡楼前村1个药场,年产白术上万斤。北部丘陵地到处可见的野生中药材有台乌、黄枝子、土茯苓、金缨子、海金沙、千金藤、白前、夏枯草、苍耳子、虎仗等80余种,人工种植的有杜仲、黄枝子、穿心莲、水半夏、红花、菊花、白芍、麦冬、米仁、生地、淮山、薄荷等10余种,是大宗药材台乌和黄枝子以及杜仲的生产基地。西部低丘岗地共有中药材50余种,其中野生的主要有四花青皮、香附子、苦参、射干、益母草、车前子、龟板、白花蛇等,人工种植的主要有陈皮、蔓荆子、黄枝子、桔梗等,是陈皮和蔓荆子生产基地。
  一、药材加工解放前,金溪药村加工以手工操作为主,能加工炮制饮片、膏、丹、丸、散等药物。
  解放后,于1962年,县人民医院成立制剂室,生产蒸溜水,外用软膏、口服液等简单药品。1967年12月,创办县制药厂,以加工中药材饮片为主,同时还生产中成药、中草药制剂和大输液等20几个品种。初期设备简陋,以后逐渐配备多种新式设备、1973年,制药厂划归县医药公司,并改称饮片加工厂。其生产的中药饮片质量优良,定点供应江西省中医院,同时还销往抚州、鹰潭等地。
  三、药材收购解放前,药材由私商收购。
  解放初,药材主要由县供销社第二业务经理部药材组收购。1956年县药材公司成立后即担负药材收购任务,并委托公社(乡)卫生院和基层供销社代购,年收购量4.5万公斤左右,以1978年最高,达15.27万公斤。收购品种82个,金额19.12万元。年收购量在0.5万公斤以上的大宗产品有白术、山药、台乌、钩荇、陈皮、黄枝子等6个品种,每年有50余个品种的中药材调往外地。
  医药公司中药材收购情况表表19-3 第四节药政药检解放后,全县药政由县卫生局(科)管理。1983年,县卫生局配备专职药政管理干部。1985年成立县药品检验所,配备工作人员4名,负责中西药品质量监督,中药材真伪鉴别,化学药品的定性、定量和杂质检验。
  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后,全县举办学习班9期,参加学习的有380人次,还出动宣传车到主要集市进行宣传。同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库严把“采购、加工、贮藏”三关,对伪劣药品进行了查处。1985年清查出假药9件,劣药21件,价值6113元。同年5月,对全县159名药剂员和药工进行了业务考核,对6个药品生产、经营、制剂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发给许可证。
  第三章卫生防疫第一节机构队伍民国时期,金溪无防疫机构和专职防疫人员。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卫生防疫工作。1951年在县卫生院设立防疫保健股。1962年建立县卫生防疫站,配工作人员4名,1965年增至9人,内设防疫组、卫生组和检验组。1968年撤销,1970年恢复,称防疫保健站。1977年保健站分设,改称卫生防疫站。至1985年,全站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人,管理人员5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仪器设备有冷链设备1套,光电比色计1台,分析天平1台,冰箱4台,恒温箱2台等,另有防疫车1辆。
  第二节防病治病民国时期,金溪流行的传染病有10多种,以霍乱、鼠疫、麻疹、疟疾流行面广,死亡率高。民国18年(1929),琉璃高坪村霍乱流行,全村90多户家庭惨遭灭绝,未亡者都逃往他乡。民国31年9月,双塘竹桥村班疹伤寒与天花流行,全村180人患病,153人丧生,死亡率高达85%。民国36年,浒湾鼠疫流行,230人染病,129人死亡,全镇人心惶惶,政府只派2名初级医务人员,在疫区周围注射一次鼠疫疫苗后就不再过问。民国37年,孔坊村麻疹流行,政府充耳不闻,没有采取任何防疫措施,全村患病儿童达200余人,死亡50多人。疟疾流行更为广泛,民国38年解放前夕,琉璃新塘村33户139人中,患疟疾有136人,发病率高达97.8%。其他如丝虫病、钩虫病的发病率也很高,威胁着人民的生命。
  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展开了大规模的防治工作。1950年,省防疫站组织人员在浒湾开展灭鼠运动,降低了老鼠的密度,并拆除沿河200多个粪窖,清除了传染源。同年又在全县开始大规模的预防接种工作,增强了易感人群的免疫力。同时又采取了各种综合措施,很快使霍乱、鼠疫、天花等烈性传染病在全县绝迹。麻诊、白喉、百日咳等传染病也得到控制。1956年,全县组织了“六病”调查防治小组,对丝虫、疟疾、钩虫、头癣、性病、疥疮等常见病进行了调查防治。1957年后注重了疫情管理,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了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1967年,流脑大流行,全县卫生单位紧急行动,投入防治工作,很快就控制了疫情。1970年组织丝虫病查治队,对全县进行普查普治,1971年,又进行以疟疾为主的“三病”复查复治工作,查出有疟疾病史者7102人,对8202人进行了休止期的根治服药;查出丝虫病患者9553人,治疗4553人;查出钩虫病患者1337人,治疗1248人。1974年,全县又抽调45人组成钩端螺旋体病专业调查队,经血情学检查,1020人中阳性69人,204只猪中阳性7只,100头牛中阳性21头,120只老鼠中阳性18只,从而确定金溪是钩端螺旋体病流行区,从思想上引起重视。1976年在浒湾公社开展疟疾休止期根治试点工作,参加的医务人员达240余人,完成了17036人的全面性休止期根治工作。1978年7月,乙脑流行,全县医务部门紧急行动,乙脑的发病得到及时控制。1979年,全县各医院都建立了肠道病诊察室,加强了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1980年为实现在两年内基本消灭头癣病的目标,在1979年普查普治的基础上进行了查漏补治,普查人数193839人,普查率为90%,查出头癣患者568人,治愈470人,1981年抓了计划免疫工作,对7岁以下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册,按卡册实行有计划的免疫接种,保护了儿童的健康。1982年开始,加强了“02”病的防治。每年5月开始,县、乡两级医院均定期进行水源检索,同时积极开展地方病的普查普治。1982年对287例头癣病人进行了治疗。1983年进行疟疾普查,普查195141人。1983年至1984年进行丝虫病普查,普查161875人。1985年进行地甲病、地氟病、克汀病的普查普治,检查44723人,治疗1268人。同时还开展了流行性出血热的调查和酸雨监测。1985年的各种法定传染病比1981年下降了66.7%。
  1981~1985年14种法定传染病统计表表10-4 单位:人第三节饮食食品卫生 1964年开始注重饮食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站对食品的加工、搬运、储藏、出售等环节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售霉烂、变质的食品。1965年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与有关部门协商,适当调整,安置其它工作。同时贯彻国家颁发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建立卫生制度。
  1976年后,每年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培训卫生骨干,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1978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地有关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文件,县成立了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同年,卫生部门会同商业部门深入到全县饮食服务行业进行调查,开展卫生教育,颁发卫生许可证。1978年开始,对冷饮、酒类、酱类等20余种食品进行监测,发现问题,限期纠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每年都要组织卫生检查,对违章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进、停业整顿、经济制裁等处理。198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了食品卫生监督监测。至1985年,对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审核和颁发卫生许可证753张,从业人员体检2484人次,餐具、冷饮、食品抽样检查843件,检品569种,项目1299个。
  对饮水进行药物消毒始于1964年。1979年,又设立专职消毒员,分别对县城、浒湾等人口集中的地区进行井水消毒,受益人口35862人,占全县总人口16.9%。1985年,县自来水厂投产,县城7000人饮自来水,占县城总人口40%。
  第四节爱国卫生运动民国时期,从未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城乡卫生环境极差,县城唯一一条大街被群众称为“猪屎街”,乡村更是垃圾遍地,沟渠阻塞,洼塘臭水,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横行,疾病蔓延,群众深受其害。
  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讲究卫生,并采取各种措施改变城乡卫生面貌。1952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领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至1960年,每年都要发动群众开展6至8次“除四害,讲卫生”群众运动。8年中,全县共拆除不卫生厕所2972个,新建改造猪牛栏2066间,修建水井690口,疏通沟渠209.8万米,新建沟渠9632米。1961年至1965年,采取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措施,开展以卫生积肥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性卫生运动处于停滞状态,至1971年始得恢复。1972年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大搞环境卫生和饮食行业卫生,清除垃圾、污水等蚊蝇孽生场所。这年,全县共疏通沟渠40.61万米,改水井83口,改厕所201个,改猪牛栏2091间,改灶468个。在全区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二,浒湾镇还被评为全区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先进单位。1976年至1981年,每年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开展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城镇以搞好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为重点,农村则以“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炉灶、改猪牛栏、改环境)为中心,县乡村三级都组织检查,评比先进。1982年后,爱国卫生运动主要结合“五讲四美”活动开展,以“治脏”为主,整顿市容、村容,美化环境。秀谷镇从1983年至1985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地城镇卫生先进单位。
  第四章妇幼保健第一节机构队伍民国时期,无妇幼保健机构。
  解放后,人民政府于1951年在县卫生院内设防疫保健组,1952年又在浒湾、秀谷两镇设妇幼保健站,并在全县建立46个农村产院,有产床330张,接生员260人,保健员120人,保育员160人。1963年成立县妇幼保健站,配有站长、医师和助产士。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幼保健站被撤销,1977年始得恢复。至1985年,县妇幼保健站有医务人员11名,各乡卫生院有助产士19名,各村有农村接生员197人,形成了县有保健站、乡有保健医士、村有接生员的三级妇幼保健网。
  第二节妇女保健 50年代,妇女保健的重点是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
  1961年开始执行妇女产期休假56天和“三调三不调”(即孕期调轻不调重,经期调干不调湿,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劳动保健制度。1964年又开展对妇女子宫脱垂的防治工作。1979年开展妇女“两病”(尿漏病、子宫脱垂)的普查和免费治疗,共查出尿漏病患者22人,子宫下垂患者233人,经过治疗,大多数得到康复。1981年对全县15108名妇女进行了绒毛膜上皮癌普查,对可疑病人也进行了必要的治疗。1982年后,加强了妇女病的查治工作。至1985年,共检查妇女5857名,患病妇女3911名,治疗3396名。
  第三节幼儿保健解放后,人民政府每年都要拨出专款对幼儿进行免疫接种。1952年,对全县城乡儿童进行了牛痘白喉菌苗接种和注射。1953年起,每年进行卡介苗和百日咳疫苗注射。1970年起,每年进行小儿麻痹症糖丸预防服药。1971年起,每年进行麻痹减毒疫苗注射。1979年,对全县1至2岁儿童进行驱蛔治疗。
  1982年,每年开展一次儿童健康检查,独生子女给予免费。检查后,根据儿童健康及智力发育情况,评出“健美儿童”。
  7岁以下儿童健康检查情况表表19-5 单位:人第四节新法接生民国时期,城乡接生,多袭用旧法,妇女怀孕无产前检查,接生工具也不消毒,产妇、婴儿深受其害,金溪民间流传有十胎难成二的说法。民国37年(1948),一产妇生育稍难,请浒湾天主堂诺瑟医院主治医9币接生,他用单钩秤钩将婴儿钩出来,婴儿因被钩破头,当即死亡。
  解放后,于1952年开始培训新法接生员,推广新法接生。尔后,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对接生员进行培训或复训,提高她们接生技术,经过培训的接生员不仅懂得了一般卫生知识,能掌握接生操作规程,而且能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接生器械也能严格消毒,婴儿成活率得到很大提高。至1985年,新法接生的婴儿达到93.5%,新生儿破伤风、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和0.4%。
  第五章体育第一节机构设置民国23年(1934),成立中央国术体育研究会江西省金溪县分会,蔡义泰为分会主任。该会有成员10多人,任务是组织人员学习国术。
  1962年,成立金溪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配有专职干部1名,在文教局办公。1970年,实行军事接管,成立金溪县军事接管小组,在县武装部领导下开展工作。1972年,恢复金溪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干部4人,负责全县的体育工作。1984年,成立金溪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至1985年,全县共有体育干部4名,经考核合格的二级裁判员5人,三级裁判员21人。
  第二节体育设施民国14年(1925),县城始建体育场,内有天桥、秋千、单杠、双杠等设施。此场既是体育活动场地,又是政府庆祝集会之地。后来,应钦中学和县立初级中学各建了一个简易篮球场。
  1952年,县人民政府在原体育场内新建一个篮球场。1954年,政府大院内新建一个水泥地面篮球场。1980年,动工兴建县人民体育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内有水泥地面篮球场一个,足球场一个,400米跑道的田径场一个,设备较全,可举办全省性的足球、田径等单项比赛。1985年,在县城新建老年人活动室,面积196平方米,内有乒乓球室和棋类活动室。
  县属单位和各乡镇场为便于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新建了体育场地,购置了体育器械。至1985年,全县共兴建篮球场137个,200米跑道的简易田径场6个,乒乓球室3个。
  第三节体育教育一、体育课程民国28年(1939),曾仲鲁出任金溪县立初级中学校长,积极倡导开展以武术为主,足球、篮球、柔道、单杠、双杠、秋千为辅的体育教学,尔后,全县中小学校先后开设体育课。
  解放初,全县中小学校每周设两节体育课,开展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部分小学还推行课堂眼睛保健操。“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课一度被劳动课所代替,后又改为军体课。1977年恢复体育课。
  一、“劳卫制”和体育锻练标准 1955年,全县中小学开始实行“劳动卫国制度”(简称“劳卫制”),据1956年统计,有993人通过了“劳卫制”等级,150人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
  1979年,国家体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全县中小学校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推行新的《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早操和课间操)活动。达到《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者逐年增加,至1985年,城镇小学“达标”率为35%,城镇中学“达标”率为40%,农村中学“达标”率为20%,农村小学“达标”率为15%。
  三、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创办于1974年,先后开设了篮球、乒乓球、射击、武术、田径5个班。至1985年,共培训学员192人,为高等体育院校输送新生12名。
  四、体育教师民国时期,中学配有专职体育教师,小学一般只配有兼职教师, 解放后,中学和较大的完小逐渐配了专职体育教师。1972年后,县体委和文教局联合在县一中、二中、师训班开办了三期体育教师培训班,共培训体育教师154人次。至1985年,全县共有专职体育教师15名。
  第四节运动训练民国时期,主要是对武术人员培训,请武师坐堂教武,尤其在石门、大耿、前背源、县城西门王家等地盛行。也有不少武师,逐门开场,招徒习武。武术大师周有才(前背源人)和王天生(西门王家人)的门徒遍布全县。民国23年(1934),中央国术体育研究会江西省金溪县分会开展了一年的少林拳、岳家功夫、易家功夫等武术传授活动。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运动训练,先后组织篮球、田径、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广播体操、气功自控疗法、练功十八法、大雁功、太极拳、射击、游泳等14个项目的训练,参加训练的人员达1062人。1975年,新的《体育锻炼标准》颁布后,每年冬季有4000多人参加长跑,1000多人参加登山等训练。1979年统计,全县“达标”人数为4312人,通过等级运动员标准的有452人,其中少年级运动员345人,三级运动员72人,二级运动员35人。
  第五节运动竞赛民国时期,只有城镇中小学每年会组织一次本校学生的秋季运动会,竞赛项目有赛跑、拔河、篮球、跳绳等。
  解放后,全县各中小学每年都要举行一至二次本校学生参加的运动会。全县人民体育运动会也举行了二次。第一次运动会于1959年在县城举行,比赛项目有田径(部分项目)、乒乓球。第二次运动会于1972年在县城举行,比赛项目有篮球、乒乓球、射击、自行车、登山、田径等。
  从1979年至1985年,每年元旦都要举行环城赛跑,每年均举行一次全县中学生田径或篮球等运动会。1979年、1981年、1985年举行了全县中小学生长跑通讯赛。1981年还举行全县小足球赛。1984年举行了全县职工篮球赛。1985年举行了首届龙舟赛。
  解放后,全县共组织各种类型的体育代表队314个,其中篮球队132个,田径队38个,乒乓球队42个,其它运动队102个,共有运动员3448人,其中有53人还代表地区参加了全省性比赛。
  县级各项代表队参加地区体育比赛获奖项目有:女子篮球获1977年全区中学生篮球赛第4名,男子排球获全区中学生第二届运动会第1名,足球获全区第四届运动会第2名,羽毛球男子团体获全区第六届运动会第2名,自行车男子团体获全区第四届运动会第4名。
  表19-6 金溪县运动项目最高纪录(1985年止) 续表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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