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图书发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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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0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图书发行
分类号: G239.27
页数: 1
摘要: 明清时代和民国初年,市面上流行的小说话本、启蒙书等绝大部分为浒湾木刻印刷,由浒湾书店、铺栈发行。民国中期,县城始设一家私营书店——大众书店,经营课本、年画及少量小说、话本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量明文学作品被视为“毒草”而禁售或烧毁,损失2.4万余元,书架上多为政治书籍,购书者寥寥无几,发行量极不稳定。1978年后,书籍品种增多,一些“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毒草”的禁售书籍,重与读者见面,发行量稳步上升。1958年,社社办起公社书店,1961年因营业额小,入不敷出而停业。1963年农村供销社恢复设立图书发行专柜,尔后,农村图书发行专柜随着供销社网点的扩大逐年增多,至1985年达21处。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图书发行

内容

明清时代和民国初年,市面上流行的小说话本、启蒙书等绝大部分为浒湾木刻印刷,由浒湾书店、铺栈发行。民国中期,县城始设一家私营书店——大众书店,经营课本、年画及少量小说、话本等。
  1949年11月,由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筹备建立县办新华书店,有工作人员3人,1950年改称新华书店中南总分店江西省分店金溪支店,归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领导。1951年11月,人员增至5人,主要发行一些时事政策宣传小册子及少量文艺书籍。1952年,开始担负全县中小学课本的发行工作,雇请2名发行员到农村发行图书,年销售额在2万元左右。1958年,书店划归地方管理,并改称金溪新华书店。至1965年,年销售额增至6万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量明文学作品被视为“毒草”而禁售或烧毁,损失2.4万余元,书架上多为政治书籍,购书者寥寥无几,发行量极不稳定。1970年,在农村采取由生产队统一付款的办法,发行《毛泽东选集》和《毛主席语录》,基本上达到人手一册,营业额成倍增长,全年达14万元。1972年,因对与林彪有关的政治书籍进行清理,加之文艺科技书籍又多禁售,营业额又降至3.8万元。1978年后,书籍品种增多,一些“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毒草”的禁售书籍,重与读者见面,发行量稳步上升。至1985年,共销售各种图书175万册,全县每人平均购书6册,营业额达到58万元,是解放初期29倍。
  农村图书发行网的建立始于1956年,时有浒湾、琉璃、双塘、旸田、石门、左坊、琅琚、陆坊、黄通9个供销社门市部设立图书发行专柜。1958年,社社办起公社书店,1961年因营业额小,入不敷出而停业。1963年农村供销社恢复设立图书发行专柜,尔后,农村图书发行专柜随着供销社网点的扩大逐年增多,至1985年达21处。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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