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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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925
颗粒名称: 一、经费
分类号: G527
页数: 2
摘要: 金溪设立县学后即有学田,以地租收入充文庙祭祀、学官和杂役的薪俸,生员的膏火补贴,校舍的修建及教学设施的添置等。学田岁收租米146石多,嘉定元年至宝祐元年,增至286斛。元朝中期,仓廪亏虚,岁无收入。元延祐五年,复增置学田若干。至清同治九年,共有学田24.25亩。书院经费来自绅民捐助的义田、房产、银钱。私塾经费由学生家长分摊。卫兵出面阻挡,被学生夺去长枪,轰走。事后,江西省政府怕事态扩大,于民国37年4月26日指令:“斌兴学产仍应查遵原令,全部拨交县中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使用,并将移交情况报核”。解放以后,教育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集体投资为辅。
关键词: 地方教育 教师 金溪县

内容

金溪设立县学后即有学田,以地租收入充文庙祭祀、学官和杂役的薪俸,生员的膏火补贴,校舍的修建及教学设施的添置等。学田岁收租米146石多,嘉定元年(1208)至宝祐元年(1253),增至286斛。元朝中期,仓廪亏虚,岁无收入。元延祐五年(1318),复增置学田若干。至清同治九年(1870),共有学田24.25亩。书院经费来自绅民捐助的义田、房产、银钱。私塾经费由学生家长分摊。
  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县立中学和区、乡中心小学,由教育局(科)在地方教育经费项下按编制分月拨支;保国民学校,从该保各村的祠堂、庙产等公产收入中筹集,设保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经费的收支;私立中、小学,由校董会或当地自筹经费解决,对办得较好的学校,教育局(科)奖励或补贴部分经费。民国23年(1934),县财政支出总计46923元,教育费支出13545元,占总支出28.9%;民国27年,县财政支出总计66245元,教育费支出12198元,占总支出18.4%。民国33年,县临时参议会决议,将斌兴学产拨归县立初级中学,充实学校基金,嗣后,参议会推翻前议,改为津贴金溪简报社及其它费用。学校再三向县、省两级政府提出申诉,直至民国36年2月,江西省政府才下达代电文件:“……卅五年度谷款已经支出者,姑准免予追还,其余未经支出及历年节余数,均应按数拨交县中。自卅六年度起,并应全部拨充县立中学基金。”10月,县立中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派出委员前往县公有款产委员会接受斌兴学产。在县参议会副议长陈俊民的阻挠下,事情一直拖延到第二年春,仍无着落,从而激起了该校师生的愤怒。一天,学生探听到陈中午要去赴宴,便在街上守候。果然,上午11点半,陈带着老婆和两个卫兵,大摇大摆地走来,学生蜂拥上去围着陈质问:“斌兴学产为什么还不移交?”卫兵出面阻挡,被学生夺去长枪,轰走。陈的老婆看到风头不对,早已吓跑。陈自己也想借着学生和卫兵纠缠的机会溜走。但是当陈双脚刚踏进一家卖草鞋的杂货店的石阶时,被后面赶来的学生用童子棍朝背上打了一棍,陈当即滚下石阶装死。事后,江西省政府怕事态扩大,于民国37年4月26日指令:“斌兴学产仍应查遵原令,全部拨交县中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使用,并将移交情况报核”。至此,闹了4年的学潮告一段落。
  解放以后,教育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集体投资为辅。其中,教育行政经费、中学和中心小学的校舍修建、设备添置等由国家投资;完全小学则是民办公助,以集体为主,国家为辅;村小则基本上由集体负担。
  表17-5 解放后几个年份的教育投资比较表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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