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909 |
颗粒名称: | 二、幼儿园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后期,金溪始创县立幼稚园,配主任1名,教师1人,校工1人。解放后,幼稚园改称幼儿园,城乡幼托教育发展迅速。1960年、食堂解散,托儿所、幼儿班也随之解散。196b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幼儿园被取消,幼儿教师全部分到小学去任教。1973年,县城又恢复幼儿教育,城关一小和二小各附设1个幼儿班。尔后,农村的幼儿教育也得以恢复。1984年9月,县保育院成立,开设大班、中班、小班、小小班各1个,入院幼儿110人。保育院有教室、娱乐室、体育场、植物园,为幼儿开展游戏、体育活动及认识各种植物提供了较好的场所。这年底,城乡幼儿园增加到49所,教学班74个,幼儿教师106人,入园幼儿1163人。 |
关键词: | 地方教育 幼儿园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