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9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F726.2 |
页数: | 6 |
摘要: | 清朝和民国时期均未设置物价管理机构。解放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机构的改革,物价管理机构有分有合。1962年10月,县物价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物价的审批和调整。到1963年底,全县建立了物价机构4个,配备专职物价人员10名,兼职物价员76名。1967年4月,撤销县物价委员会,改设物价组,配2名专职物价员。1982年2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年12月,成立物价局。1984年8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均隶属物价局。到1985年底,全县共配备物价干部54人,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46人。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物价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