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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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726.2
页数: 6
摘要: 清朝和民国时期均未设置物价管理机构。解放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机构的改革,物价管理机构有分有合。1962年10月,县物价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物价的审批和调整。到1963年底,全县建立了物价机构4个,配备专职物价人员10名,兼职物价员76名。1967年4月,撤销县物价委员会,改设物价组,配2名专职物价员。1982年2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年12月,成立物价局。1984年8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均隶属物价局。到1985年底,全县共配备物价干部54人,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46人。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物价管理机构

内容

第一节管理机构清朝和民国时期均未设置物价管理机构。解放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机构的改革,物价管理机构有分有合。
  1951年,县工商科配备物价干部1名,管理工商企业产(商)品价格,1958年县成立物价委员会,但未配专职干部,物价工作由商业局物价员兼搞。1962年10月,县物价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物价的审批和调整。到1963年底,全县建立了物价机构4个(县物价委员会、县供销社物价股、百货和贸易公司市场物价股),配备专职物价人员10名,兼职物价员76名。1967年4月,撤销县物价委员会,改设物价组,配2名专职物价员。1982年2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年12月,成立物价局。1984年8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均隶属物价局。到1985年底,全县共配备物价干部54人,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46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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