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85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市场管理 |
分类号: | F713.56 |
页数: | 2 |
摘要: | 解放以前,在一些小圩镇上,设立交易牙行,其办事员俗称经济牙人,专门管理集市买卖交易,如粮食牙行,猪牛牙行,专管粮食和猪牛成交。所谓“牙人中人喝定价,好歹粗细两相当”。牙人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报酬。解放以后,市场管理主要是集市贸易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县人民政府多次发布市场管理通告,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把国家规定的政策、法令公布于众,50年代以管理市场物价为主,60年代后则以打击投机倒把为主。1985年,进行打击的投机倒把行为有下列九种: 1.倒卖国家不许自由买卖的物资。2.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指标,计划供应票证、银行有价证券、外汇、侨汇券。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市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