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8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 |
摘要: | 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金溪对工商企业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和全面登记,调整网点布局,取缔无证经营,但由于偏重登记,忽略管理,尚未充分发挥企业登记管理的作用。从1978年开始,金溪先后对工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进行普查登记,经过审查,核发营业执照,建立经济户口。经过批准的个体工商业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规定,在指定地点地段摆摊或流通服务。对其违法行为,则进行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理。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