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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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74
颗粒名称: 二、招工
分类号: C912.82
页数: 2
摘要: 解放以前,金溪人民各自谋生。解放初期,工人由企业的主管部门管理,县总工会对工人的吸收和处理有建议权和批准权。1959年1月,省人民政府作出控制职工人数的指示,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增人指标,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招工。”1963年,全县职工人数从1960年的3150人减少到2491人,同时有552名职工随着机构的变动,从全民所有制单位转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1966年至1969年,停止招收工人。1970年至1972年,大量招收新工人。这年,招收全民合同工50名,大集体职工51名。同时对缺额补员也进行文化考核,由缺额补员单位命题考试,择优录取,招收全民职工112人。这年,招工、补员和顶替的全民合同工共302人,招收大集体职工382人。
关键词: 农村综合管理 招工 金溪县

内容

解放以前,金溪人民各自谋生。
  解放初期,工人由企业的主管部门管理,县总工会对工人的吸收和处理有建议权和批准权。1955年,工人由工交局代管。1958年,县劳动局成立后,即着手对各单位的生产用工实行计划调配,统一管理,用工单位需要增人,必须向劳动部门申报增人计划,纳入全县统招、统配。1959年1月,省人民政府作出控制职工人数的指示,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增人指标,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招工。”1960年至1962年,根据上级精简机构,加强农业战线精神,全县部分企业采取了关、停、并、转的措施,对在职职工进行了精简,下放659名职工到农业战线。1963年,全县职工人数从1960年的3150人减少到2491人,同时有552名职工随着机构的变动,从全民所有制单位转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1966年至1969年,停止招收工人。1970年至1972年,大量招收新工人。1975年开始开展自然减员补充工作,对职工退休、退职、死亡而出现的自然减员,由减员者符合条件的子女中补充一名参加工作。1980年开始对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德的考核以现实表现为依据,体的考核以县以上指定医院体检证明为准,文化考核,由地区招工委员会按高中毕业水平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分政治、语文、数理化三卷进行,并根据对1972年前下放知识青年以适当照顾的原则和招工名额的男女比例,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用。1983年,又对劳动用工制度进行改革,把全民固定工制度改为全民合同工制度。这年,招收全民合同工50名,大集体职工51名。1984年招收全民合同工119名,大集体职工277人。同时对缺额补员也进行文化考核,由缺额补员单位命题考试,择优录取,招收全民职工112人。1985年,除招收全民合同工外,还对补员和顶替全面推行合同工制度。这年,招工、补员和顶替的全民合同工共302人,招收大集体职工382人。
  解放后八个年度职工人数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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