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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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49
颗粒名称: 三、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12.8
页数: 1
摘要: 民国23年,金溪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26所,有社员2346人,当年贷款20966元,社员每人平均借到9元。按规定,信用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扶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但多数为地方豪绅所把持,利用农贷从中渔利,农民得到实惠较少。解放后建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金融组织。金溪于1952年在公塘乡进行信用互助组织的试点组建,1953年成立中洲、双塘、旸田、币门、琉璃、黄源6个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全县信用合作社发展到69个,共有股金10.51万元。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乡级信用合作社17个,有工作人员54人。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存款、贷款,接受银行委托的业务,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金融政策和统一利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信用合作社

内容

民国23年,金溪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26所,有社员2346人,当年贷款20966元,社员每人平均借到9元。按规定,信用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扶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但多数为地方豪绅所把持,利用农贷从中渔利,农民得到实惠较少。
  解放后建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金融组织。金溪于1952年在公塘乡进行信用互助组织的试点组建,1953年成立中洲、双塘、旸田、币门、琉璃、黄源6个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全县信用合作社发展到69个,共有股金10.51万元。后来随着撤区并乡和农村人民公社等体制的变动,经过多次调整,至1979年,全县共有信用合作社16个,信用合作分社1个,信用合作站78个。1984年,机构改革,公社改乡,信用合作社也随之变动。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乡级信用合作社17个(黄通、何源、对桥、陆坊、珊城、城关、双塘、合市、陈坊、琉璃、崇麓、枫山、琅琚、石门、芦河、左坊、浒湾),有工作人员54人。
  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存款、贷款,接受银行委托的业务,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金融政策和统一利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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