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钱庄银行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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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钱庄银行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12.8
页数: 2
摘要: 一、钱庄江西建设银行浒湾寄庄建立于民国24年3月,关闭时间不详。源昌钱庄开设于民国36年7月,地点在县城秀谷镇,股东有20余个,每股100元,多是商店老板和地方绅士。存款利率为10%,放款利率为12%,半个月为一比(结算)。民国35年9月,更名江西省银行浒湾办事处,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溪县支行成立于1977年7月1日,时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溪县办事处。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存款、贷款,接受银行委托的业务,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金融政策和统一利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钱庄 银行 信用合作社

内容

第一节钱庄银行信用合作社一、钱庄江西建设银行浒湾寄庄建立于民国24年(1935)3月,关闭时间不详。
  源昌钱庄开设于民国36年7月,地点在县城秀谷镇,股东有20余个,每股100元,多是商店老板和地方绅士。存款利率为10%,放款利率为12%,半个月为一比(结算)。半年后倒闭。
  鼎昌钱庄开设于民国37年,地点在县城,兼做粮食生意,解放前夕倒闭。
  二、银行江西裕民银行浒湾办事处建立于民国26年,办理存款、放款和汇兑等业务。民国35年9月,更名江西省银行浒湾办事处,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
  江西裕民银行金溪办事处建立于民国26年,其业务除办理存款、放款、汇兑外,还代理县金库办理县级地方和机关团体经费支出及县地方税捐收入。民国35年9月,更名江西省银行金溪办事处,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
  中国人民银行浒湾镇支行 1949年6月,人民政府接管江西省银行浒湾办事处后即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浒湾镇办事处,1950年改称支行,隶属抚州中心支行。1952年1月,又改为办事处,并划给金溪县支行管辖。
  中国人民银行金溪县支行 1949年6月,人民政府接管江西省银行金溪办事处后即建立中国人民银行金溪县办事处,设会计、出纳、业务、人秘组。同年12月改为县支行,隶属抚州中心支行。1951年,又在农村组建了双塘、左坊(后改为石门)两个营业所。1952年增设旸田、琅琚、黄通4个营业所。1955年建立中山路储蓄所。1958年增设厚山、霞澌(后改为合市)、陆坊、珊城、左坊5个营业所和东岗山、高坊水库2个储蓄所。1959年撤销东岗山、高坊水库储蓄所。1961年撤销厚山营业所。1962年撤销合市、左坊营业所。1963年撤销旸田营业所。同年12月,由人民银行划出农村业务和部分工作人员组建中国农业银行金溪县支行。1965年12月,农业银行又并入人民银行。1970年12月,县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房产管理所合并为财政金融局,下设11个财政金融所。1973年8月,人民银行与财政局、税务局分设,下设11个营业所。到1979年底,职工达166人。1980年1月,恢复中国农业银行金溪县支行。1981年底,人民银行内设秘书、人事、计统、信贷、会计、出纳、储蓄专业7股,下辖3个储蓄所,1个办事处,有职工65人。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金溪县支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金溪县支行改为人民银行办公室,业务上归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领导,行政上归县工商行领导,人行办公室主任由工商银行行长兼任,对外仍挂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两块牌子。
  中国农业银行金溪县支行成立于1963年12月,管理全县基层营业所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全县信用合作社的业务。1965年12月,并入人民银行金溪县支行。1980年1月又复设。主要业务是管辖双塘、石门、浒湾、黄通、琉璃、琅琚、陆坊、珊城、左坊、对桥、枫山11个营业所和双塘、石门、浒湾、黄通、何源、琅琚、琉璃、陈坊积、合市、陆坊、珊城、城关、左坊、芦河、对桥、枫山、崇麓等17个乡信用合作社。到1985年,共有职工114人,其中县支行44人,营业所70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溪县支行成立于1977年7月1日,时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溪县办事处。1981年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溪县支行,人员编制6人,负责管理全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进行财政监督,办理基本建设经济中的结算和信贷业务以及利用存款发放贷款等。该行从成立至1985年,共经办国家批准基本建设投资1609.34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建设投资1135.29万元,自筹资金基建投资228.35万元,零星土建投资68.8万元,国家贷款基建投资176.9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金溪县支行成立于1985年1月1日,承担原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内设人秘、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6个股,对外营业机构有县支行营业部、胜利路储蓄所、北门储蓄所、西门储蓄所、浒湾储蓄所、城关分理处、浒湾办事处,共有职工75人。
  三、信用合作社民国23年,金溪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26所,有社员2346人,当年贷款20966元,社员每人平均借到9元。按规定,信用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扶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但多数为地方豪绅所把持,利用农贷从中渔利,农民得到实惠较少。
  解放后建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金融组织。金溪于1952年在公塘乡进行信用互助组织的试点组建,1953年成立中洲、双塘、旸田、币门、琉璃、黄源6个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全县信用合作社发展到69个,共有股金10.51万元。后来随着撤区并乡和农村人民公社等体制的变动,经过多次调整,至1979年,全县共有信用合作社16个,信用合作分社1个,信用合作站78个。1984年,机构改革,公社改乡,信用合作社也随之变动。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乡级信用合作社17个(黄通、何源、对桥、陆坊、珊城、城关、双塘、合市、陈坊、琉璃、崇麓、枫山、琅琚、石门、芦河、左坊、浒湾),有工作人员54人。
  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存款、贷款,接受银行委托的业务,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金融政策和统一利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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