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征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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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税征机构
分类号: F812.8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金溪的税务机构有中央财政部阑税局浒湾国税稽征处和金溪县地方税务查征所。浒湾下洲尾渡口还设立地方税卡。解放初,设立金溪县税务局,配有工作人员9名,下设浒湾税务所,配有工作人员8名。并以公社为单位设立浒湾、琉璃、黄通、双塘、石门、琅琚、陆坊、左坊、横源、合市、厚山、城关等12个税务所,直接归税政股管辖。税务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一,大公社配有3名,小公社配有1名,全县共配有工作人员26名,管理全县的税收工作。1969年7月税务、财政合并,称财税服务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县恢复税务局,局内仍设人秘,税政、计会3股,基层恢复珊城、石门、琅琚、浒湾、琉璃、双塘、陆坊、黄通8个税务所。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税征机构

内容

第一节税征机构民国时期,金溪的税务机构有中央财政部阑税局浒湾国税稽征处(配有工作人员4名)和金溪县地方税务查征所。浒湾下洲尾渡口还设立地方税卡(配有工作人员6名)。
  解放初,设立金溪县税务局,配有工作人员9名,下设浒湾税务所,配有工作人员8名。1950年,县税务局内设人秘、税政、会计3股。1959年,税务局和财政科合并为财税局。并以公社为单位设立浒湾、琉璃、黄通、双塘、石门、琅琚、陆坊、左坊、横源、合市、厚山、城关等12个税务所,直接归税政股管辖。税务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一,大公社配有3名,小公社配有1名,全县共配有工作人员26名,管理全县的税收工作。1962年财政与税务分开,成立税务局,局内仍设3股,并配监察员1名,基层只设浒湾、琉璃、黄通、双塘、石门:琅琚、陆坊等7个税务所,全县共配备32名工作人员。1969年7月税务、财政合并,称财税服务局革命委员会。1970年12月又与银行合并为财政金融局革命委员会,局内分设税务组,只配备2名人员管理税收。基层成立财政金融所,每所配簖2~3人兼管税收工作,原税务所撤销。1973年县恢复税务局,局内仍设人秘,税政、计会3股,基层恢复珊城、石门、琅琚、浒湾、琉璃、双塘、陆坊、黄通8个税务所。1978年增设城关、何源税务所。至1985年,县局内设人事监察股,秘书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计会股和稽查队,全县共配工作人员90人,负责税收征管工作。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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