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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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835
颗粒名称: 一、监察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摘要: 1952年,县财政科设专职财政监察员,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等实行检查和监督。1969年,财政机构合并,监察员又被撤销,财政监察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9年又恢复财政监察制度,在财政局内配备专职财政监察员。1981年还在事业和企业单位中聘请财政监察通讯员12名。全县查出违反财政纪律的事项主要有:多报亏损,截留利润,多提专用基金,滥发各种津贴,滥发奖金,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请客招待,擅自购买专控商品,其他呆帐等。1985年,又对57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8.54万元。
关键词: 地方财税 监察 金溪县

内容

1952年,县财政科设专职财政监察员,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等实行检查和监督。1953年,财政监察员被撤销,财政监察工作有所放松。1962年复设监察员。1969年,财政机构合并,监察员又被撤销,财政监察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9年又恢复财政监察制度,在财政局内配备专职财政监察员。1981年还在事业和企业单位中聘请财政监察通讯员12名。
  解放以后,经常进行财政纪律大检查,检查本县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财政纪律情况以及各级财会人员照章办事、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1978年以后,每年都要举行一至几次财政纪律大检查。全县查出违反财政纪律的事项主要有:多报亏损,截留利润,多提专用基金,滥发各种津贴,滥发奖金,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请客招待,擅自购买专控商品,其他呆帐等。1983年8月和10月先后两次对全县133个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互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2.2万元。1984年4月,在自查的基础上,又重点检查了46个单位,共查出违纪金额7.95万元。1985年,又对57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8.54万元。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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