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1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集市贸易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2 |
摘要: | 分布金溪各地的集市,分别以农历的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日为集日,少数集市每日早晨当集,定期而聚,并以几种主要的农副产品划分交易场所,如谷(米)场、家禽场、猪场、牛场、蔬菜场,手工业产品也按品种归类摆设,便于选购。解放前,除蔬菜及手工业产品外,其他交易市场,如谷(米)场、猪场、牛场等都有牙人从中撮合,视其产品优劣,先由牙人开价,再经买卖双方讨价还价。买卖成交后,付给牙人的报酬叫牙钱。解放后,各地集市均不用牙人,有市场管理员负责管理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集市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