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05 |
颗粒名称: | 一、征购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1 |
摘要: | 晚稻收割才开始征收公粮,全部征收稻谷和大豆,由指定粮库接收,不委托私商代收。征收办法是依率计征,依法减免。此时,粮食自由买卖,私商经营粮食,操纵市场。1950年春夏间,粮价暴涨,人民政府及时抛售大量粮食,才把粮价压下来。有鉴于此,中粮公司先后在浒湾、城关、石门、植源等地设立粮食采购组和收购点,又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解决了农民出售粮食的困难。同时,又在浒湾、县城设立粮食门市部,出售大米,解决缺粮者的困难,初步控制了粮食市场,平抑了粮价。此后,政府开始实行粮食、油脂统购统销政策。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征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