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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商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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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759
颗粒名称:
第十四篇 商业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33
摘要:
内容包括:第一章历史与现状、第二章私营商业、第三章国营商业、第四章供销合作商业、第五章集体商业、第六章粮油贸易、第七章集市贸易和物资交流会、第八章对外贸易。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商业
内容
第一章历史与现状清末、民国时期,金溪商业时兴时衰。浒湾镇地处古代金临驿道中段,抚河中游,这里水势平缓,便于航运,四乡物阜,利于货殖,是赣东主要商品集散地之一,也是全县商业的中心。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开始后,九江、南昌等地相继沦陷,公路破坏,水路运输便利的浒湾即应时而兴,过往客商、商贩络绎不绝,商、业也兴盛一时,大小商店有五六百家,从业人员三四千人,五里长街,唐铺毗连,十里河埠,舟楫林立。民国31年.日军入侵金溪,浒湾镇的店铺被焚毁四分之三,县城商店遭到洗劫,农村商店也遭不同程度的损失,加上国民党政府重税苛捐,滥征强索,许多商店被迫倒闭,至金溪解放前夕,全县仅剩下商户840家。其中:浒湾镇323家,县城192家,农村325家,且多为流动小摊贩,大商号较少。
清末、民国时期商业经营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独资经营,以小商小贩为主另一种是合资经营,以粮食行业为主;再一种是合作社,始于民国23年,有县联社、区联社、乡镇社、专管合作社等,且多是徒有虚名,流于形式。在这个时期,全县商业总的情况是:小商小贩多,大商号少;独资经营商店多,合资经营和合作社少;兼营多,专营少。私营商业在全县市场占绝对优势,而大商店又居统治地位。
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一方面保护私营商业,一方面建立发展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占领市场,平抑物价,保障人民生活。1954年起,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促使私营商业逐步走公私合营道路,至1956年底,全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商业瞄点334个,全县平均每千人占有商业网点3.2个。此时,国营商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已成为市场的主体并居于商业的领导地位。国营商业除负责全县的副食品、大小百货、棉布、针织品等批零业务外,还先后对粮食、棉布、食油实行统购统销,对生猪实行派购,从而保障r城乡人民得到最必需的、价格合理的生活消费品。全县商业的中心也由浒湾镇移至县城。
1958年“大跃进”中,搞所有制过渡,供销合作社并人商业局,全县所有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并入国营商业,接着又关闭集市贸易,撤销专业公司,变多种经济成份为单一的国营经济。同时又抽调大批商业职工支援.工农业生产,并开展“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大购大销运动。1958年和1959年两年全县收购的商品报废折价损失达10万元,导致了经营管理上的混乱,流通渠道不畅。1961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攘,国营商业管理体制也进行了调整,恢复了专、业公司并实行各负盈亏的条条领导,又逐步地把合作商店(小组)从国营商业中划出去,同时又开放了集市贸易。到1964年,全县各地市场的商品供应逐渐丰富,城乡经济开始活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商、业网点撤并,人员下放,规章制度被取消,合作商店被冲垮,集市贸易再一次关闭,城乡商业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国营商业失掉了助手和必要的补充。但在此期间,对网点不足的矛盾采取了在农村建立代购代销点的补救办法,据1975年统计,全县农村共有代购代销点102个,成了商业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1979年后,恢复集体和个体商业,全面开放集市贸易,同时还办起了各种形式的集体商店,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条购销耀道流通的商业网。国营商、业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实行“柜组联产计酬”和“柜组大包个干以及“联销计酬”、“联利计酬”的各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还进一步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商品展销”,“良好服务月”等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买卖公旷、“优质服务”等良好经营作风。还注意发展横向经济,.开拓流通渠道。副食品公司在县城和浒湾增设5个批发网点。百货公司不仅在浒湾增设批发部,而且与浒湾农民联合成立农商联营商店。食品公司在生猪经营放开以后,将基层食品站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年向公司缴交一定利润和管理费的小企业,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供销合作社也进行了体制改革,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改“官办”为“民办”,实行“还社于民”,建立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其形式主要有六种:一是“五定一联”(定人员、定销售、定资金、定品种、定费用、购销联工资);二是五定二联(定人员、定销售、定资金、定品种、定费用、购销联公布、利润联奖金);三是利润包r,全奖全赔;四是停薪留职,离店经营;五是摆摊赶圩,代销领取手续费;六是工资浮动。同时还进行了清股分红,扩股增股。到1985年,全县商业网点发展到1493个,从业人员达3664人,平均每千人占有商业网点6.6个,每个商、业人员平均负担61.3个人口的供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4966万元,比1949年的344.6万元,增长12.2倍。
表14-1 1985年全县商业机构、网点、人员情况续表第二章私营商业第一节网点和行业清末与民国时期,金溪商业有城镇市场2个,农村圩集17个,主要行业有粮食、纸业、南货、布匹百货、木竹、饮食客栈、药业、银楼业等。
浒湾镇——清和民国时期,全县商业的中心浒湾由于交通便利,水路上达南城、南丰,广昌,下通抚州、南昌等地,陆路有金临公路。全县米谷多由浒湾聚集运出。抚河上游及芦河运出木竹皆由浒湾起河存卖,从外地购进的商品也从浒湾运往各地,商贾云集,市面繁荣。特别是九江、南昌相继被日军侵占以后,陆路交通阻塞,主要靠水路运输,浒湾成为赣东数县粮食、纸张、木竹等物资的主要集散地。加上南昌等地商人大量踊入,人员骤增,南城、南丰、资溪等地的商人都要来浒湾进货。当时的浒湾,店铺毗连,人群熙熙攘攘,闹市昼夜不绝,各店生意兴隆。三更半夜叫卖汤圆、清汤声不绝于耳。民间流传,浒湾有“十锦”,即和顺祥土布、祥和贡面、天盛仁纸、赞育堂药、怡和豆豉,民顺楼粉、和生栈饼,洪太生纸伞、龙香阁墨、品芳斋桔饼。因此,浒湾在金溪有“小上海”之称,后来随着陆路运输的发展和县城商业的逐步繁荣,浒湾商业才渐渐跌落下来。
粮食业是浒湾商业中资本雄厚,而且又一直兴盛的行业。全镇大小米店、米行、谷行有40余家。民国22年(1933),有7家米行用机器碾米,资本最多的达3万元,有工人10个,每,月出米140石;最少的也有2万元,工人7个,每月出米100石。其中,聂寿茂开的“源盛”米行生意最大,拥有30只大米船,长年运米至汉口、上海等地,船引题埠,,市民看见有“源盛”牌号的米袋就竞相购买。
纸、业也是浒湾商业中资本雄厚的行业。远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就有土纸纸槽。清乾隆、道光年间最盛,全镇有大小纸店、作坊140余家。纸槽300多个,直接或间接以纸业为生的人众多,经营品种除传统产品上纸以外,还有颜色纸张、毛边纸以及对联等,在外地享有盛名,故民间有“药不到摊树不灵,纸不到浒湾不齐”之说。民国时期,纸业中落,但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纸店仍有11家,其中:天盛仁、莫华香、刘五仁、源茂盛、仁誌、周定年的资本在10万元以上,这些大商号都是以批发为主,后因进口纸张的大最推销,该业才日趋衰落。
南货业,因与人民食用关系密切,故以网点和从业人员而论都是一个较大的行业。数十家南货店中资金在2万元以上的有义顺仁.品坊斋、周大昌、恒昌,德昌、厚生、和大7家,这些大店都设有糕点作坊。品坊斋和义顺仁还设有桔饼作坊并兼理本业的批发业务,桔饼最高年产量达15万多公斤。
布匹、百货业,清末、民国初期以和顺祥、正兴祥、正与祥、左德太4家为大,其中和顺祥和正兴祥还附设染作坊。民国10年以后,又先后开设了瑞兴林、左德昌、万顺泰等店,资金都在10万元左右,经营品种皆以土棉布为主,兼营少量的绸缎和百货。南昌被日军侵占以后,织布工人大量踊进浒湾,机织布匹的花色品种及数量才逐日增多。
饮食服务、忆以杨毛仔开设的“品仙居”为最早,资本也最多,百里闻名,有店员17人,另雇请3至4人驻店宰猪,经营范国有包办洒席、面食、水粉,另外还附设床铺20米张,住的都是上等客,每天营业额达40至50)块光洋。“品仙居”的家业曾被日军捣碎,后虽霞整家业,但终不如当年。除“品仙居”外,比较大的饮食店还有民顺楼、五福楼、肖文炳、徐占祥、菜发馆,九花楼、汪四红,和盛楼等10余家,大部分都兼营住客、业务。比较大的旅店,有陈八宝饭店、交通饭店、昭武饭店、丁富宝饭店、和盛栈、付甘呈饭店。比较大的茶店有何云龙茶店、兴存楼茶馆,但经营额都不大,只有茶桌10来张。照相馆由潘必栋独家经营,于民国27年开业,至解放后转为公私合营。
木竹业,也是浒湾商业中一个较大的行业,都集中在洲头上清未开业的有正顺架、荣顺架,复顺架,资本都在4万元左右。民国时期开业的有金溪庄、裕源庄、泳古庄、森盛庄,资本都住万元以上。其业务主要代代客买卖木竹。
银楼业是专门从事金银买卖和首饰加工的行业。清末、民国时期,人们喜爱金银首饰.富人婚嫁及儿女出生后往往要清银匠加工首饰,故浒湾金银加工店较多。清末、民同初,银楼业有罗万泰、余义成.庆云楼、同泰、饶宝丰5家。民国10年后开、业的有宝泰、万春楼、万盛楼、余万美、余天盛、余义盛、宝华、同兴8家,这些店一般是家养店,经营规模都不大。
其他行业中,经营规模比较大的有怡兴和豆油店,资本在10万元以上,主要经营豆豉和豆油。还有陈泰泉开的“陈泰记”水果行,专门经营各种水果,资本约1万元。
秀谷镇——全县商业后起之秀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始在城内办墟场,以一、四、七为期,并选定县署前和城隍庙侧两处为墟场,搭盖棚厂,以便商贩贸易休息,同时公举了数人在墟场经理,还公议了章程。做1石米交易,买卖双方各出钱20文,做1石谷交易,则各出钱16文。民国初,城内开始出现坐商。至民国24年,县城商业有95家,其中粮食、业20家,南货业17家,布匹白.货17家,饮食服务业16家,中西药业7家,文化用品3家,五金颜料业3家,建筑材料业2家,其他行业10家。因交通不便,加上镇内人口少,故生意冷落异常。每天,只有早上人多点,下午3点以后,行人稀少。各种货物大多经抚州、浒湾以肩挑车推运入。民国27年,南城至鹰潭公路始通,横贯县境,汽车北通鹰潭,南至南城,土特产得以大量输出,人口逐渐增多,县城商业才日渐发达。到民国35年,粮食行业的工人增加到二三百人,大小米店达170余家,饮食店20多家,比较大的南货店也有15家之多。
南货店是从民国初开始发展起来的,较大的南货店有贻丰、素芳斋、罗丰祥、福康祥、协丰、聚丰、怡泰、天盛龙、福昌龙等,其中以贻丰为最大,经营了三代,在抚艘汉口等地还设有分店,店员有17人,占整个行业店员人数五分之二。较小的商店有许仁寿、永和祥、敦兴号、天盛龙、义兴和(兼营布匹)等,主要经营烟、酒、糕点、海味面、酱油、酱菜、竹笋、香菇、木耳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品种达170多种。每天营业收入最大的贻丰号也不过10块光洋左右。
布匹百货业较大的有吴隆泰、曹三益、温一泰、义兴和、周华泰等,较小的商号有王乾泰、周正泰、和顺祥、义顺和等,以经营土布为主,兼营绸缎和百货,一匹绸缎常常要卖一至两年以上,因为一般市民除嫁娶不得已去买几尺外,平时是无钱购买的,而那些有钱人则以到大城市去购买为荣,不愿在金溪这样小县城购买。
饮食服务业也因人口不多而较冷落。清未、民国初期,县城的饮食店有泰和馆、协和馆、和平、小乐天等几家,民国32年后,又增设了长春楼、同香园、许年青等,经营范围一般都是包办酒席、炒菜、面食、水粉等。此外还有以住客为书兼营饮食的安安饭店、花园饭店、交通饭店、民生饭店等。此时,县城各店出的水粉粉质特好,嫩滑柔软,是老百姓最简单的早点,价既廉、味又美。如果自买鲜肉、香菇去做粉汤,用小碗盛食量大的可吃五六十碗,一般食量都可以吃二三十碗,过往旅客,以及回城探亲的人都要以饱餐水粉一顿为快事,而泰和馆和醉仙楼两处出的水粉又略胜一筹。至于理发店,民国时期县城只有三四家,各店的规模都不大,另有几个挑担提箱和流动服务的理发匠。照相馆也只有1家,由游杏基经营,民国17年独资开业,至解放后合营。
屠宰业,民国时期县城共有屠户20余家,经常操刀卖肉的只有七八户,每天杀猪3至4头,经营方式主要有上门杀猪,二三户合伙买猪杀后分开卖肉,以及借肉应市卖后还钱等。
农村圩集清末、民国时期全县有双塘、石门、左坊、江坊、旸田、孔坊、对桥、陆坊、潢汰渡、坪.上、黄源、黄通、琅琚琉璃、新积、陈坊积、合市17个农村圩集。以双塘为最大,大小商店有六七十家,从业人员100多人。其他农村圩集的商店,多则几十家,少则十来家。分散在这些圩集从事商业活动的绝大部分人员都是些小商小贩,大商号只是极少数。
表14-2 解放前夕全县商业网点行业人员情况表解放以后的私营商业在社会商品流通中仍占有一定地位。解放初期,私营商业比较稳定。1950年,全县有私营商业870户,从业人员1011人。资本额包括固定资产共12.01万元(折新人民币,下同)。在此期间,县人民政府执行中国共产党“保障贸易自由,保证正当工商业发展,坚决取缔投机倒把、违法经营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同时又成立工商科,加强了对私营商业的领导,并以加工、定货、收购、采取国家扶助的办法,使私营商业得以适当发展。至1953年底,全县私营商业达到2091户,从业人员2311人,资本额45.13万元。1954年起,私营商业的比重逐渐缩小。是年,全县私营商业只有1432户,从业人员1872人,1955年降至1112户,1311人。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金溪的个体商贩,有的纳入合作商店,有的转业,继续经营的仅有68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个体商贩受到进一步限制,过村串户的小贩基本上没有。1977年后,个体商贩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1980年,全县有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个体商贩152户,从业人员155人,其中:饮食服务业68户,从业人员68人。此后,由于国家在银行贷款、货源分配、税收负担等方面对个体商业给予适当照顾,个体商贩大大增加,至1985年,个体商贩达1786户,从业人员达2191人,其中:饮食业146户,从业人员267人;服务业59户,从业人员75人。
1981~1985年个体商贩表表14-3 第二节经营作风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商业资本主要集中在大商人手中,不少地主、官宦兼营商业。他们经营目的是唯利是图,追求高额利润,那里有利润就往那里钻,那种商品利润大就拼命经营那种商品。此时,大部分商店经营的都是一般生活用品,经营生产资料的商店很少。商人赚钱的花样很多,有时把货物囤积起来,抬高物价;有时则大量倾售,薄利多销;有的还能揣摸顾客的心理,如商品过秤后加搭头,使顾客感到满意。为了赚钱,挖空心思争顾客,顾客进门,笑脸相迎,并待以烟茶,顾客出门,热情相送,即使不买东西也一样对待。
旧时的商人有不少精通生意经,他们能掌握时机,谋取厚利,并能根据市场行情和物价的变化来决定经营方向。浒湾纸业大老板黄炳麟就是靠掌握时机发家致富的。黄初来浒湾,摆摊出售杂货,资金不过数百元。几年后,他看到浒湾纸业兴旺,大有赚钱的市场。民国3年(1914),黄就邀请南丰同善社首脑之一周兰馨入股添资办“天盛仁”纸号,用同善社一笔巨额存款在黎川樟村和福建泰宁等地收购了千余担土纸,不到半年,纸价陡涨,一年就赚3万元。后来,黄又用赚到的钱到上海大德染料洋行贩运颜料来浒湾零趸,批给浒湾大小染纸作坊。此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外货不得进口,不到两年颜料就上涨了一百多倍,黄的资本一下子就超过百万元。钱越赚越多,店越开越大,上海、汉口、南昌、抚州以及赣东各县都有他的行.庄、号、店,到解放前夕,各地雇用的资方代理人有数百之多,财产也数百万计。
在激烈的竞争中,资本雄厚的大商号常以暂时降价的手段,招揽顾客和同行相杀,资本较少的小商店常常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降价出卖底货以挽商誉,常至亏去血本。等到底货告罄时,大商号复抬市价,小商号只好自叹自唉,经过一二次这样的风波,小商号就得宣告倒闭。浒湾“怡兴和”豆油厂挤垮“大盛”豆油厂就是一例。“怡兴和”老板和“大盛”老板都是临川人,且有些亲缘关系,“怡兴和”老板就在“大盛”厂加入了股份,其口的不是支持亲友发展经营,而是以股东权利成为“大盛”厂的经济坐探,结果对“大盛”厂的原材料,进销库存情况及、业务往来一目了然。民国36年“怡兴和”和“大盛”都在进贤三阳镇义丰收购黑豆子,“怡兴和”资金雄厚,来货多,就叫伢人压级压价,垄断市场。来货稀少,就抬高价格。当豆子运到浒湾后,他若打听到“大盛”所购的豆子比他店的贵,就把豆油及其他成品不计成本地降价出售。这样做看来该厂大亏其本,但“大盛”就无法抵制,只得跟随他们降价出售。经过一段时间,“怡兴和”得知“大盛”资金亏损将尽时,又来个翻身打算,将各类成品调高价格,“大盛”因资金亏损已尽,进货无力,提高销价亦存货无几,只得帮着哄场,不久后就宣告倒闭,市面上成了“怡兴和”独家经营。
赊欠记帐是商人为把生意做大做活而普遍采用的方式。此时,不管是搞批发还是搞零售的都十分注重信誉,可以先让人把货物提走,过后再缴钱,只要按约定的时间交足欠帐,没有本钱或本钱不够都能进到货。
除此之外,欺骗手段常见于商店之中。群众喜爱的小鸡牌布,价格很高,有些商人就把公鸡、人民等牌号的布充小鸡牌布出售,以次充好;有的竞以观音土当石灰出售,以假充真;有的在食盐里掺砂,弄假掺杂。“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大部分成为欺人之谈。
清未、民国期间的中、小行商和坐商,资本不大。他们活跃在城乡,摆摊设点,设庄采购,长途贩运,批零兼营。小商贩经营比较稳重,资本也小,他们小吃小做,走乡串户,肩挑叫卖,结交乡下农户,进行经营交易。
第三节对私改造 1954年,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所有制方面的改造。10月,全县共有50户私营绸布商转为经销批购户,有2户屠宰业转为代销户,2户百货业转为批购户。1955年,成立金溪县对私改造办公室,对私营商业的改造由初级形式(向国营批购商品)转入中级形式(为国营经销代销商品)。这年底,全县有代销商店33户,38人;经销商店9户,10人;合作商店7户,7人;饮食业合作小组20户,27人;服务业合作小组5户、5人。已改造户数占总户数15.1%。1956年春,对私改造进入高级形式。从秀谷、浒湾两镇开始至全县各地,各行各业纷纷向归口公司呈交公私合营申请书掀起各行各业公私合营高潮。这年底,全县根据不同行业共组织了定股定息的公私合营10个,从业人员154人,资金8.3万元: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合作商店125个,从业人员208人,资金2.7万元;分散经营,各负盈亏合作小组164个,从业人员168人,资金2.3万元,至此,全县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表14-4 第三章早营商业第一节管理机构 1949年10月,抚州贸易公司在浒湾镇设立分店,为金溪第一个国营商店。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为全县商业工作的行政机构,接着,又成立了国营贸易小组,使主要物资开始由国营商业掌握。1952年初,县贸易小组在县城设立门市部一个,经营布匹、百货、副食品、煤油等。1954年又成立花纱布公司和贸易公司。1955年10月撤销化纱布公司,其业务划归县供销社。1956年7月,工商科改为商业局,并成立了食品公司和药材公司。1957年8月撤销食.沁公司,其业务并入贸易公司。1958年3月,县供销社、贸易公司合并到商业局,局内设秘幅、财会统计、业务3个股,下设工业品批发部、副食品批发部、生产资料批发部、浒湾综合批发部和一个综合门市部,均不独立核算。5月,对农村商业网点进行了调整,从城镇抽调了28户商业人员到农村设立28个固定购销点,并将区供销社改为国营商店,分社改为国营分店。1962年9月,商业局和供销社分开,商业局仍恢复行政管理机构,下设百货、贸易、食品3个公司和浒湾百货贸易营业部,同年下半年,成立石油五交化商店。1965年药材公司归商业局管辖,1969年7月,商业机构又一次大合并。县商业局、县供销社、物资局、手工业管理局合并组成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局革命委员会。1970年11月撤销,恢复县供销社、商业局、物资局和手工业管理局。商业局下设工业品、食杂品、饮食、药材4个组。1971年,粮食局、县供销设又并入商、业局。1973年,撤销食杂品、工业品、饮食、药材4个组,分别成立食品公司、副食品公司、百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石油五交化公司和医药公司。同年,粮食局从商业局划出。1978年12月,县供销社也从商业局划出。1980年,医药公司又划归经委管辖,1981年,石油五交化公司分为石油公司和五交化公司。1982年4月县煤炭公司改由县商业局管辖。1985年4月,县石油公司划归江西省石油销售公司管辖。是年底,商业局下属公司有舀.货、食品、副食品、五交化、饮食服务、煤炭等6个,局机关从政企合一改为行政管理机构,内设人秘、业务、计统3个股,行使对下属公司的业务指导和协助工作的职能。
国营商业流动资金、利润、费用变化表表14-5 说明:1973--1976年的流动资金,自有资金,利润、费用均含供销系统。
第二节专业公司一、百货公司 1954年,成立花纱布公司,负责经营布匹。1956年,布匹和百货业务划归综合门市部。1960年,又划归日杂品经理部,1962年正式成立百货公司,有职工20人。1969年,撤销百货公司,其业务划归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局工业品组。1973年撤销工业品组,恢复百货公司,内设财务、业务、政工3个组,是批发和零售兼营的独立核算单位。1q85年,全公司职工达142人,有营业网点16个,批发部2个,仓库5栋计1500平方米,固定资产44.3万元,自有资金40万元,年商品销售总额318.5万元,获利14万元;经营百货、针织、布匹、服装鞋帽、搪瓷、文教用品等十多类,商品常年保持在5000种以上。
1969年,百货公司被评为全省商业系统先进单位,受到省商业局的表彰。1980年,仓储工作又做出了成绩,被评为省仓储先进单位。
一、食品公司成立于1956年,是独立核算单位,内设人事、财统、业务3股,辖储养场和肉食店1处。下属单位有琉璃和双塘食品收购站,有工作人员40余人。1957年8月撤销,其业务并入贸易公司,1962年恢复。其基层单位有浒湾经营处,琉璃、琅琚、双塘、合市、崇麓、石门、左坊、陆坊、横源,黄通10个食品收购站,共有工作人员70人。1966年,食品公司又一次撤销,其业务划归商业局食品组,1q73年撤销食品组,成立食品公司,下辖1场(储养场),1店(屠宰店),16个收购站、点(浒湾、琉璃、陈坊、合市、双塘、前进、琅琚、崇麓、石门、左坊、芦河,珊城、陆坊、对桥、何源、黄通),负责经营生猪、残牛、家禽、蛋的收购业务。至1985年,全公司共有工作人员164人,自有资金3.3万元,固定资产53.6万元,仓库1栋计150平方米。
1965年,储养场出席了省财贸系统先进单位代表大会,受到省长的嘉奖。
三、副食品公司 1973年8月成立,下设业务、政工、财统、储运、集体商业5个办公室,下属单位有食品厂和酱油厂,是批发和零售兼营的独立核算单位。主要经营糖、烟、酒、盐、茶、糕点、罐头,兼营调料、酱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经营品种达500余种。至1985年,全公司共有工作人员154人,有门市部8个,批发部3个,仓库4栋计1200平方米,自有资金14.3万元,固定资产42.9万元,商品销售总额106.95万元,获利润0.2万元。
四、饮食服务公司其前身为饮食服务组,1968年成立,有工作人员30余人,服务网点I1个,1973年改称饮食服务公司。至1985年,全公司共有工作人员141人,服务网点23个,调定资产61.5万元,自有资金7.6万元,营业额31.92万元,获利润1.2万元。该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经营范围有:承包酒席,各种会议的伙食、住宿、炒菜、小吃、面点、米粉、冷饮及照相、理发等项目。
1978年,公司所属的浒湾餐厅受到省商业厅的表彰。1979年,服务员王美娇被团省委命名为“新长征突击手”,同年,《江西日报》刊登了以《跑步开门的服务员》为题的通讯,介绍服务员黄红英的事迹。
五、石油公司 1973年成立,称石油五交化公司,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以及五金、交电、化工产品。1981年2月,石油公司和五交化公司分设。五金、交电、化工业务划归五交化公司经营。至1985年,有油库1座,金属储油罐26个,储油能力为1300吨,加油站1座,年加油能力为700吨。是年4月,划归省石油销售公司管辖,年底,全公司有工作人员45人。
1975年,石油公司出席了商业部在成都召开的石油先进经验交流会议,同年还出席了华东地区在山东烟台召开的先进经验交流会,此后又多次出席省商业厅召开的先进单位代表会,得到商业厅的表彰和奖励。
六、五交化公司 1981年2月成立,是批发和零售兼营的独立核算单位。经营品种约1200种,其中五金700种,电器350种,交通器材140种,化工材料50种。1985年,全公司有工作人员44人,有门市部2个,仓库2栋计600平方米,批发部1个,固定资产7.9万元,自有资金1.2万元,商品销售额119.06万元,获利润3.1万元。
七、煤炭公司 1981年成立,隶属工业局。公司未成立前,煤炭的批发业务由工业局经理部代管,经营方式为调拨批发。1982年1月,改属商业局,是独立核算单位。1985年,全公司有工作人员23人,有批发部1个,零售煤场1个,面积900平方米,可储煤3000吨,自有资金6万元,固定资产26.9万元。
煤炭公司属政策允许的亏损单位,每年亏损金额为4万元左右。
八、烟草公司 1985年3月成范,与烟草专卖局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员,对本县烟草行业实行全面专卖行政管理及业务经营,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和县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为主),内设三科一室(即业务科、财统科、专卖科、局长办公室),先后还在秀谷镇、浒湾镇、双塘镇、何源乡设立烟草批发部。1985年底,全局有工作人员26人。
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未成立前,全县卷烟平均年销售量为2304大箱,销售额为206.万元。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成立后,对烟草调拨、批发、销售实行了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卷烟销售量有显著的上升。1985年销量为4123大箱,销售金额为403万元。
九、县政府招待所 1971年,因会议增多,人员流动量大,原有的饮食服务业不能适应需要,于是,在县城三陆祠旧址建立县革委会招待所,1983年改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至1985年,有床位86张,服务人员12名,主要是招待上级来宾及来县开会出差人员。
第三节商品购进商品购进的渠道有三条:一是购自社队,主要是收购生猪、家禽、鲜蛋,残牛,以生猪为主,兼顾其他,由食品公司负责经营。二是购自地方工业,在收购的地方工业品中,南货有白酒、酱油、糕点,百货有被单布,黄版纸(1981年后停止收购),由副食品公司和百货公司负责对口包销。1981年,百货公司收购被单布27.93万米,副食品公司收购白酒2.47万公斤,酱油22.5万公斤,糕点12.5万公斤。三是从外地购进,主要种类有石油、五金、交电、化工、纺织品、绸缎布匹、针棉织品、日用百货、烟、糖、盐等。解放初,统一由南昌和抚州购进,1958年改为按商品流向调拨,即由上级分配的商品,省内产品从南昌批发购进,省外产品由上饶批发,从鹰潭购进。1961年,抚州成立二级商业调拨站,各专业公司负责经营的商品除石油、食盐大部分由鹰潭购进外,其余商品一律从抚州购进。1980年后,商品流通逐步取消种种限制,实行产销见面,商业部门直接与生产厂地挂钩进货,商品流通渠道畅通。
猪、禽、蛋、残牛收购情况表14-6 第四节商品销售国营商业贯彻执行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保证特需,安排一般”的商品分配原则,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根据货源确定供应方法。柴油、汽油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分配时,首先安排农业抗旱、排涝、救灾的内燃机用油需要。生活资料的销售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购买力的提高而扩大,50年代的生活资料销售,主要是一些低档低级的生活必需品,品种不过千余种,到了60年代,销售品种达到5000种,到1979年,又增加到近7000种,缝纫机、自行车等高档商品供不应求。
商品销售方式有三:一是敞开供应,顾客任意选购;二是计划供应.凭票、证、券计划供应的商品是根据市场物资情况而定,以60年代初期最多,1964年开始减少,至1980年,凭票、证、券,供应的商品只有棉布,棉针织品、棉絮、猪肉、食糖、沪产自行车和缝纫机等,至1985年,除猪肉、沪产自行车和缝纫机需凭票供应外,其余商品均敞开供应;三是特需供应,主要是按国家规定的享受对象,如对从事特殊劳动的人员和离休退休的革命老干部在紧缺商品的供应上进行必要的照顾。
表14-7 国营商业几个年份主要商品销售情况表续表第四章供销合作商业第一节体制演变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提倡合作事业。据《江西各县社会调查》载,民国23年(1934),全县有县联社1所,社员20人;乡镇合作社24所,社员29686人;警管合作社49所,社员1270人。又据《江西省政府会议录》载,民国29年10月底,全县有合作社49所,其中保荦.位社42所,乡镇单位社4所,区联社3所,社员463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设合作指导员2人,担负组社规划和合作行政事务。由于合作社不务实业,徒有虚名,乡间合作事业仅流于形式。
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出发,积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1951年8月,成立金溪县合作社联合社,下设人事、统计、会计、生产、供应、推销、秘书7个股,共有工作人员40名。同年9月至10月,先后成立石门、陆坊、琅琚、城厢镇、双塘、浒湾6个区级供销合作社,尔后又增设琉璃区级供销社和左坊、江坊、彭家、旸田、对桥、黄通、孔坊、坪上、黄源、新积10个分社及靖思分销组,共有职工90人。其性质是由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自愿组织起来,并由国家扶助建立的商业组织,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实行社员股金分红。1953年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成立浒湾批发站,负责采购商品,开展批发业务。1954年,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县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日杂品和农副产品两个经理部,1955年又增设生产资料经理部。1957年4月实行行政业务合一,将原3个经理部、9个股、2个室合并为5个科,12月又合并为秘书、财会统计和业务3个科,年底,全县供销系统职工有201人。1958年,基层供销社也作了调整,全县设陆坊、城关(后改为珊城)、琉璃、浒湾、双塘、琅琚、石门、厚山、左坊、霞澌、畅田(后改为横源)、黄通12个基层供销社。同年3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基层供销社统称国营商店。1962年9月,县社和基层社均恢复原来名称。1969年7月,机构又一次大合并,县供销社、商业局、物资局、手工业管理局组成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局革命委员会,1970年撤销,县供销社又一次恢复。1971年又和商业局、粮食局组成一个单位,称商业局。在此期间,基层供销社也随着公社行政区划的增加而增加。1978年12月,县供销社又从商业局划出。到1981年,县社机关共有职工32人,下设秘书、业务、计统财会物价和储运4个股,所属企业有4个专业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茶叶果品杂品公司、棉麻烟公司)和16个基层供销社(石门、陆坊、双塘、浒湾、珊城、琅琚、琉璃、左坊、对桥、黄通、何源、芦河、陈坊、合市、崇麓、前进)。共有分店22处,代购代销店94处,各种门市部83个,饭店10处,糕点加工部16个,全县供销系统职工达785人。1983年8月,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实行还社于民。名称也改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供销社全都召开了社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同时调整了网点,使商品流通更趋合理。到1985年,全县已形成一个有16个基层供销社、4个专业公司、1个贸易中心、1个转运站、9个代购代销店、113个收购供应门市部、12处饭店、16个糕点加工部的庞大农村商业网,职工人数增至866人。
表14-8 供销系统1985年基本情况表续表第二节股金资产一、股金供销社的社员和股金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1951年建立基层供销社后,开始在农村发展社员和吸收股金,年底,发展社员10131人,吸收股金16102元。尔后两年,社员人数和股金金额均有所增加。1954年至1967年间基本没有变化。1968年后,陆续给社员退还股金。到1979年,有社员2万人,股金4万元。1980年,社员人数降至1.7万人,股金也降至3.4万元。1983年始,随着供销社体制改革,进行清股分红,扩股增股,至1985年底,社员增至71490人,股金增至14.29万元。
一、资产自有流动资金:供销合作社自有资金的来源有二:一是十上拨给,二是每年分配中的公积金。由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和促进供销社的发展,因此,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增加比较快。到1985年达到131.32万元。
固定资产:随着供销社的发展而增加,至1985年,达到329.63万元。
供销社社员股金资产表表14-9 第三节专业公司一、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55年成立,称生产资料经理部,1969年改称生产资料组,1974年又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是独立核算单位。至1985年,有职工41人,门市部2个,仓库7栋面积2441平方米,汽车2辆,自有资金14.06万元,固定资产47.1万元。主要经营化学肥料、农药、农用薄膜、农药器械、农械零配件、中小农具等一百多个品种。所经营的各种商品来源于两条渠道,一条是根据计划由省、地公司拨给,如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二是自行采购地方工业商品或加工订货。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本着为生产服务的方针,采用政策亏损,各级合理负担的办法来减轻农民的负担,发展农业生产。由于该公司在为农业生产服务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先后于1974年、1976年、1980年和1981年被评为地区财贸先进单位。1983年至1985年,年年被省和地区商业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一、土产公司其前身为农副产品经理部,1973年改称土产公司,是独立核算单位。主要经营土产类及废品等。1985年,有职工33人,门市部2个,仓库2栋计400平方米,自有资金4万元,固定资产11.24万元。
三、茶叶果品杂品公司成立于1980年8月,是独立核算单位。主要经营茶叶、干鲜果品、杂品等数百个品种。1985年,有职工32人,门市部2个,仓库4栋面积400平方米,自有资金3.64万元,固定资产12.1万元。下属单位有干鲜果厂。
四、棉麻公司于1980年8月成立,是独立核算单位。在此以前,棉麻业务由土产公司经营,下属单位有县城轧花厂和浒湾收购站。1985年,有职工80人,仓库15栋,面积3000平方米,门市部17个,汽车4辆,自有资金3.95万元,固定资产37.68万元。
五、供销贸易中心成立于1985年,是独立核算单位,有职工23人,仓库2栋面积400平方米,门市部1个,固定资产44.6万元。该中心以批发为主。1985年批发营业额达223万元,经营品种主要有纺织品、副食品、针织品、五金交电等,是年获利润1.3万元。
第四节农副产品收购供销社主营的农副产品,品种繁多,收购量大。50年代初,对农副产品的收购主要采取代购和推销两种形式,其品种有粮食、油料、畜产品、土特产品等,经营范围不明确。1954年后,不再代购粮食和油料,其它农副畜产品及废品则自己收购、自己调出、独立核算。随着业务的扩大,收购额不断增力加,1953年为19.33万元,1957年增至68万元,1960年增至89万元,1980年增至327万元,到1985年达401万元,为1953年的20.7倍。收购的既有传统产品,如茶叶、柑桔、烟叶、皮张、肠衣等,还有70年代新发展的产品,如黄麻等,其中以黄麻、茶叶、柑桔为大宗。
供销社在收购农副产品的同时,还参与生产、指导生产,从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县社设立生产股(后改为业务股)专门帮农户发展多种经营。各专业公司和基层供销社每年都要派人到农村充当技术辅导,同时还在乡镇所在地和交通要道设立综合收购门市部,及时收购,方便群众。收购的农副产品一部分供应本县,大部分上调支援国家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
表14-10 解放后几个年份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表第五节生产、生活资料供应供销社担负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工作。专业公司经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杂品、棉、麻、烟、土产品、十鲜果、茶叶、畜产品以及废旧物资。基层供销社除经营上述商品外,还经营农村需要的工业产品。
供销社供应的商品绝大部分由外地和国营商、眦部门购进和调入,来源有三:一市省、地商业部门,即县社在那里组织调入,再批发给基层供销社;二是“满天飞”的购进和调入,有些商品,省地商业部门不能满足或不经营,供销社就到各地自行采购,有的直接从外地供销社调入;三是各种日用工业品,如纺织品、文具、糖、烟、酒、五金、交电、化工等商品,由基层供销社在本县国营商业批发站进货。1980年以后实行多渠道进货,各基层社相继到全国各地的工厂和商业批发单位组织进货。
县社和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商品销售,每年要分别召开数次社主任和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营业员会议,分析市场行情,了解本县本社商品余缺情况。50年代中期,不少门市部还设立缺货登记薄,直接听取顾客意见。县社负责业务和财会工作的职能股,还定期对基层社的库存进行调查,不定期召开业务人员会议进行商品余缺调剂。同时,还通过组织物资交流大会和农忙时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增加销售网点,组织货郎担、货郎车下乡,用送货上门等办法,扩大商品销售,加速商品流转。全县供销系统几个年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1954年国内纯购进79万元,国内纯销售77万元;1957年国内纯购进68万元,国内纯销售215万元;1973年国内纯购进227万元,国内纯销售972万元,利润38万元;1981年国内纯购进547万元,国内纯销售1908万元,利润43万元;1985年国内纯购进836.5万元,国内纯销售3348.44万元,利润24.82万元。
表14-11 农业生产资料几个年份销售一览表第五章集体商业第一节合作商店 1956年初,全县掀起公私合营高潮,同时普遍把个体商业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年底,全县根据不同的行业共组织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合作商店125个,分散经营,各负盈亏合作小组164个。
1959年初,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并入国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1960年起,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逐步地从国营商业划出。“文化大革命”中,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全部被冲垮,1968年,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人员全部下放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至此,本县集体商业无存。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集体商业政策,恢复合作商业,下放到农村的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人员也全部收回。同时,国家在货源、货款、资金等方面对集体商业给予了支持,合作商店得以发展。至1981年底,全县有合作商店21家,其中,浒湾镇3家,琉璃、琅琚、石门、双塘、竹桥、清江、左坊、汤家、黄通、关王、何源、杨蒋、孔坊、陆坊、葛坊、石溪、连下、石岗各1家,从业人员124人,年营业额121.46万元。
第二节集体商店 1977年开始,商业部门陆续招收一批大集体职工,开办集体商店,与国营商业竞争。1980年,商业系统以外的单位为安排待业青年,也招收大集体、小集体职工,办各种形式的集体商店。集体商店经营方式灵活,服务态度较好,发展较快。到1985年底,全县集体商店有26家,从业人员143人。这些商店运用其主办单位渠道广的优势,通过各种渠道开展购销业务,与其他商业展开激烈的竞争,成为商品流通不可少的渠道。
第三节专业公司一、建筑材料公司成立于1979年,一年后因资金困难关闭。1983年5月,重新开业,隶属城建局,主要经营水泥、钢材、玻璃等建筑材料。1984年4月,又成立农村房屋建材成套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员。经营品种也扩大到20余种。经营方式有零售、批发,同时开展水泥拆包、玻璃代裁、送货上门等项服务,为农民购买建筑材料提供了方便。1985年6月,归口县经委。到1985年底,有工作人员10人,固定资产有仓库1栋270平方米,办公室1栋60平方米,汽车1辆。
一、工业供销公司成立于1984年9月,隶属县经济委员会,是批零兼营的独立核算单位,主要经营氯酸钾、胶合板、啤酒、玻璃等工业品,兼营南北货,下设门市部1个。1985年,有工作人员8人,自有资金0.4万元,营业额30万元,获利润0.7万元。固定资产有仓库1栋,计100平方米。
第六章粮油贸易第一节管理机构民国初年,粮食工作由县文教局兼管。民国20年(1931),设粮食管理委员会,负责田赋征收和缴款工作。至民国26年,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粮食自由买卖,政府未加管理。民国26年以后,由于日本侵略军的侵入,粮食生产受到极大破坏,产量大减,而军需、民食和其他粮食消费又与日俱增,粮食日趋紧张,粮价也逐年上涨。政府为了掌握粮食,度过困难,对粮食工作逐年抓紧,管粮措施也随之加强。民国29年,设立战时粮食管理处,同年7月,改称县粮食管理处,直属于县政府,处设主任一人,由县长推荐省政府派充,内设管理、业务两股,分别掌握粮食管理及粮食购销业务。随后,又将县粮食管理处改为县粮食管理委员会,设委员9人,除县长、县财务主管人员、县粮食主管人员、县商会主席及粮食业同业工会主席为当然委员外,其余均由县长从本县推选的士绅中(内金融界一人)聘请,主任委员由县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则由县长从委员中指定,后又将委员会改组为县政府粮政科。民国32年7月,又设立田赋管理处,由县长兼任正处长,副处长则由省任命.处内设有稽征、储运、秘书三课和会计室。双塘、石门、浒湾、县城、孔坊、陆坊等地相继成立田粮办事处,专管田赋征收、粮食保管和调运工作。黄源,石门,东漕三地还设立粮食检查哨所,各所有4至6人,多为军人,后凶要求付缉获走私公奖问题未得到解决,于民国33年撤销。
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成立县粮食局,管理全县的粮油工作。局内设秘书,会计、征保、调运4个股,下设2个直属库(均设在县城),4个中心库,3个分库。第一中心库设在左坊郑家村,下辖黄狮、石门2个分库;第二中心库设在陆坊植源村,下辖城上龚家分库;第三中心库设在双塘岗;第四中心库设在浒湾镇。全局共有职工42人,专门负责公粮征收、保管、调运等工作。1950年1月16日,中粮公司抚州分公司在浒湾镇设立采购组,从事粮食采购业务,全组有职工14人。问年10月,粮食局又增设白马(即黄通)、浒湾第一和第二3个分库。1951年7月1日,浒湾采购组改称为中国粮食公司抚州分公司浒湾粮店,并f同年8月先后在县城、石门、植源增设3个采购组,职工增至29人。1952年10月1日,浒湾粮店并入县粮食局,局内设秘忙、计划、财会、经营、储运5个股,下设左坊、陆坊、双塘、浒湾、城关5个粮库,负责粮食征购、保管等工作。对于粮食购销业务,除在县城设立购销组,浒湾设粮食公司具体经营外,还在孔坊、对桥、畅田、黄通、大耿、黄源、涂坊、左坊、彭家渡等地设立代购代销点,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1953年4月,按照“每区一所,所库合一,库站合一”的原则,成立7个区粮食管理所,分管各区粮食工作。1955年10月,又在石门、彭家、左坊、陆坊、孔坊、对桥、旸田、双塘、坪上、浒湾、黄源、城关、黄通、琅琚、潢汰渡、新积、陈坊等地建.立粮站,分别由各区粮食管理所领导,供销合作社的粮食代购代销业务也随之由基层粮食部门接管过来。1956年1月,局内职能机构又作了一次调整,设立秘书、计划、财会、购销、册籍5个股和储运、加工2个站。4月,油脂小组又划归粮食局领导,粮食管理所改称粮油管理所(简称粮管所)。1959年3月,按照“一社一科”的建制,撤销粮管所,成立12个公社粮食科,同年10月,恢复粮管所,按“一社一所”的原则,全县粮食机构又一次变动。县局设秘书、财会、计划、购销、储运、工业6个股,下设石门、对桥、双塘、浒湾、城关5个粮管所,石门、琅琚、对桥、双塘、浒湾、黄通、陆坊、黄源、枫山、城关、左坊、琉璃12个粮油购销站,彭家渡、东漕、石门、横源、苏家碑、桥上、龚家,三江口.合市、大耿、菲口、涂坊、塘下、谢坊、崇麓、城上16个收购点和1个直属储备库,撤销靖思、里窑、荀家、厚山、霞澌、艾家、东源、冠峰、杨坊、五里、横源、畅田12个点,但在粮食入库期间,为了方便群众,大都恢复了接受粮食入库的业务。1964年初,成立金溪县粮油货栈,下设城关、浒湾2个粮油货栈,并在双塘等12个圩集设立粮油交易所,负责掌握市场情况,做好粮油余缺调剂和落市粮油的议购议销工作。1964年6月,省粮食厅运粮大队抚州中队部分车辆下放县局管理,10月正式成立金溪县粮食局汽车队。1971年8月,粮食局、商业局合并,称商业局,局内设粮油组,原粮食局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基本未动,下属机构(所、站、厂)仍原状不变。1973年5月,粮、商两家分开,恢复县粮食局。至1985年底,局内设3个股(人事保卫股、秘书股、财计股)。1个站(粮油质量监督检查站)、3个公司(粮油工业饲料公司、粮油购销公司、粮油储运公司),下辖15个所(石门、左坊、琅琚、枫山、浒湾、琉璃、陈坊、合市、崇麓、双塘、珊城、陆坊、对桥、何源、黄通),17个粮油食品店(城关、北门、芦河、黄通、孔坊、对桥、陆坊、双塘、崇麓、合市、陈坊、琉璃、浒湾、枫山、琅琚、左坊、石门),8个厂(城关、浒湾、双塘、石门、陆坊、对桥粮油加工厂,县粮油综合厂,浒湾油面厂),5个点(三江口、畅田、龚家、桥上、黄源),1个队(汽车队),1个库(直属储备库),全局职工达641人。
表14-12 1965-1985年粮油系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续表第二节购销一、征购 1949年5月,金溪全县获得解放,时值青黄不接,原国民政府国库空虚,存粮不多,军需民食,无法保证,因而于7月初仍按旧编保甲开展借粮。晚稻收割才开始征收公粮,全部征收稻谷和大豆,由指定粮库接收,不委托私商代收。征收办法是依率计征,依法减免。此时,粮食自由买卖,私商经营粮食,操纵市场。1950年春夏间,粮价暴涨,人民政府及时抛售大量粮食,才把粮价压下来。有鉴于此,中粮公司先后在浒湾、城关、石门、植源等地设立粮食采购组和收购点,又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解决了农民出售粮食的困难。同时,又在浒湾、县城设立粮食门市部,出售大米,解决缺粮者的困难,初步控制了粮食市场,平抑了粮价。1950年至1953年,国家收购粮食的比重,虽然逐年增加,但私商仍然经营粮食,有的还跨行跨业,采取各种手段抢购粮食,农村部分富裕中农也以多余粮食进行高利贷剥削,致使国家粮食收购计划未能完成,粮食销售指标又突破。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二是对城市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三是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经营粮食;四是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之下,由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政策,从而改变了我国几千年来粮食自由买卖的经营方式。同年12月,县和区、乡先后成立粮食管理委员会,逐级分配粮食任务,开展突击送粮,限期完成,另一方面,动员私商把收购的粮食全部卖给国家,仅20天时间,便超额完成了购粮任务。此后,政府开始实行粮食(包括杂粮)、油脂统购统销政策,收购形式主要有: 统购 1954年3月开始进行粮食预购,采取划大片、找标准、一般算、两头评的办法把任务分配到每个农户,并签订购粮合同,群众基本满意。1955年,根据农村统购办法,开展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基本做到定产定实,留粮留够,掌握购率,消除了农民“购粮无底,增产无益”的思想顾虑,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以及全面办公共食堂,粮食收购少,销售多,失去平衡,引起粮食上的紧张,1961年后才逐渐恢复正常。1964年,省粮食厅报经省委同意,在金溪进行粮食同一生产队只购不销的试点,先点后面,全面开展整理7年来粮食产、购、留资料,确定征购任务到生产队,并宣布3年不变。由于任务分配比较合理,群众也较满意,以后又再宣布执行3年(全县征购到队任务为稻谷2544.5万公斤)。1971年,中共中央下达关于继续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的通知,强调绝对不可以购进过头粮,坚决避免同一生产队除品种调剂外,不能出现又购又销现象。通过大量工作,确定征购到队基数任务为稻谷3004.5万公斤。1979年后又连续调减基数任务,到1984年,基数任务只有1282.5万公斤(稻谷)。但总征购入库数达6883万公斤,基数减少,超购增加,农民在价格上得到了很大的实惠。
在粮食征购中,麦、豆、薯类等杂粮,须统一折成稻谷计算,每50公斤杂粮折算稻谷标准:小麦折谷60公斤,大麦折谷45公斤,米麦折谷50公斤,荞麦折谷50公斤,大豆、蚕豆、豌豆折谷85公斤,绿豆折谷100公斤,鲜红薯折谷10公斤,薯淀粉折谷71.5公斤。
食油统购工作始于1953年,除按规定留下人口油外,由国家下达分配指标,按统购价格收购,最多的1982年,统购油脂41.625万公斤。
超购国家对粮食征购任务外的超购部分实行加价奖励和奖售化肥等工业品及回供饲料的办法。在1979年以前,其价格比统购价格高30%,1980年后,比统购价高50%。1984年,超购数(折合贸易粮)1378万公斤。
国家对完成统购任务后的多余食油也实行超购,价格高于统购价50%,1984年,超购油脂16.605万公斤。
合同定购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取消粮食和油脂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粮食部门上门直接与农户签订全年粮油定购合同,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
议购自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每年在完成征购任务后,便出布告宣布开放粮油市场。各圩集均成立粮油交易所,价格由买卖双方面议,国家不插手。至1963年,国家正式开展粮油议购议销,价格一般高于统购价的50%至60%。“文化大革命”中,停止议购议销活动,至1978年才得以全面恢复,收购量连年增大。
一、销售民国时期,农民生产的粮食,除完粮、交租、自食外,余粮不多。少许余粮一般只就地或运往附近圩集出售。当时,全县有9个圩集设有粮食交易所(俗称谷厂),当地政府只派经纪人负责过桶,价格自议,收取手续费。地主、富农收的粮食数量较多,大部分雇船或土车运到浒湾、鹰潭、县城等地出售。每年秋收后,也有部分青年农夫推车带袋上户收粮运到浒湾、鹰潭等地转卖,能获得一定的利润。全县粮食流转分为四个流向:琉璃、陈坊、琅琚、左坊、石门粮食多流向浒湾;对桥、孔坊、陆坊等地粮食多流向鹰潭;黄通、珊城、肖公等地粮食多流向县城;合市、双塘等地粮食多流向邓家埠。
浒湾地沿抚河,水运方便,民国初年,粮食业就较发达。裕丰、福聚、福隆、全泰、恒茂五家米行相继开业,收购稻谷,加工大米运到南昌,九江、武汉等地出售。至民国25年(1936),全镇共计开设大小米店46家,从业人员达400余人,上海、杭州、汉口等城市的商人也经常来此定购大米,生意兴隆,盛极一时。民国31年,日军窜扰县境后又盘踞南昌、温圳一带,切断水上交通,米无销路,大小米行、店无力维持,纷纷倒闭,粮食商业逐渐萧条。
秀谷镇在民国初年交通不便,粮食商业很不发达,只有几户经营粮食的摊子。民国25年,协成米行开张。民国32年后,汽车增多,运输条件得以改善,米行也随之增多。到民国36年,全镇除有机器的米行9家外,还有小米店68家,从业人员350余人。他们将购得的稻谷大都自设砻坊加工出糙米,然后再请机房加工熟米,有的几家联合,有的独家雇请汽车运到鹰潭上火车转运上海出售。大的米店还派有专人坐镇上海,了解行情,决定吞吐,有时上海、杭州米行也派人来向米店定购。
民国29年以后,全县还有8个圩集先后开设米行、米店共13家。其中:双塘有同兴、利生、付聚予3家,陆坊有惠昌1家,琉璃有协丰、和森2家,石门有九惠、埠祥2家,左坊有民丰1家,黄通有许汝林1家,孔坊有济民1家,琅琚有志成、永丰2家。他们就地收购稻谷,设砻坊加工糙米运往浒湾、县城或鹰潭等地出售。
各地开设米行,大的行店都是集资经营,议定股金,资金多的达2000担谷。有的米行还和政府官员勾结,代政府收公粮谷,加工成大米交军粮。他们大秤收进,剥削农民,而交出的糙米,往往渗水含杂,从中牟取暴利。此时,其他商店也插手经营粮食,当粮食上市时,也拿出一定资金囤积粮食,到来年春夏又抛售出去,还有的放禾花谷或谷债,借一还二,进行剥削。
民国时期,食用油脂由南货店兼营。
解放初,粮油仍由商人自由经营。1953年实行粮油统购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粮油分月定额供应。1985年,全县共有粮油供应点22个,其中县城秀谷镇2个,粮油销售形式主要有: 统销粮食统销采取自报互评,以人定量,审查批准的办法。为了加强供应管理,还实行了“六不供、一收回”(越点不供、过期不供、印信不清不供、涂改不供、白条子不供、转借不供和卖完收回)的制度。1955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市镇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省颁发的实施细则,对非农业人口实行“以人定量,归户供应”的办法,按劳动量和年龄核定定量,按月供应。1969年5月,对城镇各类人口定量标准又作了新的规定,其标准详见表14-13。
食油统销始于1953年,此时,农村和城镇人口都有食油供应,因本县油料生产少,供应的食油多从外地调入。1957年,停止农业人口的食油供应,专供居民,每人每月按0.15公斤定量,后因油料生产发展缓慢,曾一度停止供应食油,或直接供应毛糠油。至1979年,油料发展迅速,居民定量每人每月增加到0.25公斤。
1985年各类人口定量标准表表14-13 单位:公斤定销对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的农业队、林业队、菜农、渔民,由国家核定全年粮食指标,予以供应(年定销数包含在统销数内,无食油供应)。
借销阁家把一部分粮食作价,在春耕时期,借销给暂时缺粮的非统销、定销对象,按时收回粮食指标和价款。
议销 1963年,国家正式开展粮油议销,将议价收购的粮油(主要是稻谷、大米)通过议价销售。本县门市销售少,多调往外省出售。“文化大革命”中,停止议销活动。1978年得以恢复,但门市销售仍然很少,均由省统一调往外省销售。同时,每年还由外省调入大量本县的短缺物资,如花生、大豆、葵花籽、绿豆等来销售。
其他销售补助粮供应,有民工口粮补助,干部和职工出差、开会补助,值班人员夜班补助以及农村自带口粮的中学生,不足市镇定量标准的差额补助等。
奖售粮供应,1961年以来,为了鼓励生产者出售农副产品,对生猪、棉花、竹木、茶叶,鲜蛋等实行粮食奖售。
工商行业用粮(油)在实行统销的同时,对行业所需粮食,按照市场与实际需要,分月提出用粮计划,由粮食部门发给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凭证分月供应。工商行、业用油亦按实际需要造具计划,审查批准后供应。
解放后粮油购销表表14-14 品名:贸易粮、油脂单位:万公斤续表说明:1985年粮食和食油征购为合同定购数。
第三节储运一、储藏国家储藏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前,田赋折征银两,粮食仓储由农户解决,大地主、大商人建有大型谷仓。抗日战争爆发后,田赋改征实物,政府建仓,储存实物,其中在县城建甲种国仓1栋,容量50万公斤,乙种国仓1栋,容量50万公斤;在浒湾建甲种国仓2栋,容量100万公斤,乙种国仓1栋,容量50万公斤。此时的仓库,均属简易房式仓,鼠雀危害严重,霉变时有发生,管理上仅有翻晒和“更新”措施,损耗较大。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为方便农民纳税,在城乡合理布点建库。1949年全县共有仓库17座,容量570万公斤,除国民党政府移交的3座简易仓库外,其余14座均是租借民房改成的囤装仓库。1950年,国家开始投资仓库建设,但数量不多。1965年后,步子迈得较快。通过逐年建设和不断更新旧的仓库,至1979年就不再使用囤装仓库。1985年底,全县建成各种方仓、园仓共200座,容量6076.5万公斤。这些仓库分散在23个储粮点,上有石灰抹顶,下有沥清地面,密闭防潮,通风散热的条件都比较好。
随着农民交售给国家的粮食增多,粮食保管队伍不断增大,保管措施不断增加。1949年,全县只有保管人员27人。当时,无保粮仪器,大家能者为师,互相帮助,边学边干,全凭人的感观检查存粮的安危,靠一把铁铲、扒沟打井,降低粮温;一把笤帚,保持仓库内外整洁。1953年,开始使用米温计、插样筒和水分测定器等简单的保粮仪器,掌握仓库储粮三层五点的粮温和水份变化情况,并采取谷壳盖顶防潮,建立防虫封锁线,根据害虫习性用堆尖、灯光诱蛾以及风筛整晒等保粮方法消灭害虫。1956年,开展粮食“四无”(无虫、无毒、无鼠雀危害、无事故)建设。1965年石门仓库施用氯化钻进行熏蒸灭虫,开创了金溪使用化学药剂保粮的历史。此后,多用探管埋磷化铝片等药进行防虫、灭虫,比较安全。1976年全面推广低温、低氧、低药量的“三低”保粮方法,取得较好的效益。1977年,经省、地粮食部门检查鉴定,金溪全县荣获“四无粮仓县”的光荣称号。1978年,对桥、浒湾两所进行薄膜脱氧保管试验,珊城所试用机械通风降温,陆坊所开展面粉薄膜防潮保管和仓外电子测温的研究,均获得较好的效果。此后,全县还添置了一些电烘箱、电子测温器、快速水份测定器等先进的保粮机械,提高了保粮的科学水平。到1985年,全县粮食保管人员达到155人。
甲等模范饶木生,1954年在上东漕粮库当保管员。这年9月17日,一艘运粮木船在上东漕对岸碰礁沉没,他不顾自己病后体弱(前不久肺出血),带领8人前往出事地点,带头下水打捞沉粮,经晒干后,9000公斤稻谷仅短少69.5公斤。平时他1:作十分主动,所保管的粮食从未发生霉变,1956年被评为甲等模范,同年10月出席全国粮食系统劳模大会。
油脂的储藏保管,在统购统销前,农户用缸储油。此后,县城建有油库1栋,油罐9个,共可储油9万公斤。其余油脂,有的放在抚州油脂厂代储,有的用油桶储存。
民间储藏清末、民国时期,政府曾组织储粮,当时称“积谷”。农民、市民无粮可储,有粮可储者多为富户,家中一般建有粮仓,富豪还在四乡建仓,囤储租谷。学谷、祠庙会谷也多附在积谷仓内。
解放以后,政府号召个人节储粮食,农业集体分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设库储粮,以丰欠调剂,遗余补缺。1971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广积粮”的指示,农村在完成粮食征购超购任务后,开展粮食储备并分配储备任务到生产队。生产队粮食人库后,统一结算,先征购,再超购,后储备,由国家代储指标,发储粮折,需用时,凭折购回,一般是秋粮储存量大,来年春夏要支用一部分。到1980年底,全县农村储粮328.5万公斤(稻谷)。对城镇居民定量供应,也号召节约用粮,储备粮食和食油,允许居民把节余粮油指标存于米折上,由居民随意购买,改变原来过期不供的规定,但食油指标只限于季内储存,过季作废。到1981年底,全县居民储粮达43万公斤(贸易粮)。
一、调拨运输民国初期,全县大部分地区,粮食运输{:要靠肩挑车推,运量少,花工多,只有沿抚河、芦河的地区以水运为主浒湾成为粮食集散地。民国21年(1932),修通了抚州至县城公路,尔后又修通了金溪到鹰潭公路,交通条件有所改善,但那时汽车很少,运输同样困难,直到民陶31年后,日军占领南昌、温圳一带,水路切断,改由公路运输为主,县城交通逐渐发展,粮食也就多由县城集散运往外地。
解放以后,50年代主要靠木船和人力车运输。1959年,社社通公路后,才结束人力手车运粮的历史。抚河航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淤塞。到1965年,只有洪水季节方可行船,为此,沿抚河的浒湾、石门地区改为汽车运输。到1985年,全县除石门公社的长兴、东京等地就河收购,用木船运往抚州外,其余全部从公路由汽车运出。
粮食调出数量,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增加,调出品种主要有稻谷、大米。粮食调入数量较少,主要是调进一些面粉。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面粉供应量也逐年增加,至1985年,全县调入面粉165万公斤。历年来,粮食调出、调人情况见表14-16。
运粮车辆,50年代每月都要造具要车计划,由抚州运输分局派车外运,由于车少粮彩,往往不能完成计划。1953年还请来上饶联营运输公司6辆汽车,1959年,解放军又派来10辆汽车,1961年,上海市派来8辆汽车,先后较长时间驻在金溪,支援调运粮食。1964年,县粮食局汽车队成立,县内社会车辆也不断增加,外调粮食逐渐改由本县汽车运输。局汽车队在成立初只有汽车5辆,15.5吨位,到1985年,汽车增加到7辆,39吨位。全队运输总量为20500吨,占全县粮运总量的81%。
表14-15 粮食仓储基本情况表续表 1953-1985年粮食调入调出数量表表14-16 品名:贸易粮单位:万公斤第四节票证发行 1955年实行粮油计划供应后,为了方便外(迁)出人员用粮油的需要,国家制发全国通用粮票,省制发地方粮票。全国通用粮票面额分为半市斤、一市斤、三市斤、五市斤4种;地方粮票分为一市两、二市两、四市两、五市两、一市斤、三市斤、五市斤7种。10斤粮票含油票1两(地方粮票含油票至1985年年底)。对农村、市镇流动人口,分别印制了城、乡粮油供应转移证,省内粮油支拨证,县内粮油支拨证等。从1955年起至1985年止,全县总支发全国通用粮票43189.25公斤,收回85692.25公斤;支发地方粮票3038043公斤,收回3053811.5公斤。
第七章集市贸易、物资交流会第一节集市贸易分布金溪各地的集市,分别以农历的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日为集日,少数集市每日早晨当集(即露水集),定期而聚,并以几种主要的农副产品划分交易场所,如谷(米)场、家禽场、猪场、牛场、蔬菜场,手工业产品也按品种归类摆设,便于选购。解放前,除蔬菜及手工业产品外,其他交易市场,如谷(米)场、猪场、牛场等都有牙人从中撮合,视其产品优劣,先由牙人开价,再经买卖双方讨价还价。买卖成交后,付给牙人的报酬(有的只由买主付给)叫牙钱。解放后,各地集市均不用牙人,有市场管理员负责管理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集市贸易这种为群众所熟悉的商品交换形式,有着几个朝代的历史,几经兴衰。到解放前夕,全县共有秀谷(民国初年改为天天集)、浒湾两个城镇市场和潢汰渡、黄源、琉璃、陈坊、新积、双塘、陆坊、黄通、左坊、石门、琅琚、合市、孔坊13个农村集市。解放以后,集市贸易也是几经曲折,才得以较大的发展。从1949年5月金溪解放至1955年,上市的传统产品有禽蛋、水产、蔬菜、米(谷)、肉类,土产有柑桔、甘蔗、花生、红糖、荸荠等,经营虽稳定,但为数不多且有明显的季节性。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许多品种列为粮油二类物资,实行了统购和派购,集市贸易上市量聚减。195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城乡渠道有所畅通,物资交流略显活跃。1962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金溪的集市贸易又恢复正常,除黄源、新积两个集市不适应商品流通的要求而关闭外,秀谷、浒湾、石门、左坊、琅琚、陈坊、琉璃、双塘、陆坊、黄通、潢汰渡等11个集市都得到恢复。1967年,狠抓阶级斗争和割资本主义尾巴逐渐波及集市贸易,对集市贸易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1968年,关闭秀谷、浒湾两个城镇市场,对石门、左坊、琅琚、潢汰渡、陈坊、琉璃、双塘、陆坊、黄通9个集市,则由三日集改为五日或十日一集,不恰当地减少了集期,使市场萧条冷落,给城乡人民生活带来了不少困难。1979年开始放宽政策,尔后,金溪经济有了很大起色,特别是农村中出现了生产专业户,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集市贸易也随之兴旺。到1985年,全县有城镇市场2个:秀谷、浒湾;农村集市13个:石门、左坊、潢汰渡、双塘、三江口(以上为三六九当集)、琅琚、琉璃、陆坊,黄通(以上为二五八当集)、对桥(为一四七当集)、合市、孔坊、彭家渡(以上为露水集)。市场日趋繁荣活跃,据1985年全县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统计:成交额为969万元,比1980年216万元增长3.5倍,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9.45%。集市贸易已普遍超出了以前那种互通有无的狭小范围,商品的生产和交流,不再只是局部为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用品的交换,而是面向全地区、全省以至全国的市场。
第二节物资交流会物资交流会也是开展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扩大购销、发展经济的一种交易形式。民国时期是以庙会形式出现。金溪的传统性庙会有湖溪、横源、双塘、毛坊殿、石门、琉璃、厚山、肖公、合市、潢汰渡等10余个。庙会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庙会期间,除进行“迎神”等迷信活动外,农民还互相交流土特产品或以土特产品交换小农具、家具。解放初仍有庙会。1953年,为了活跃初级市场,繁荣城乡经济,打开生产销路,促进工业产品下乡,县人民政府在浒湾、秀谷、双塘三地分别召开了物资交流大会共7次。交易方式是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辅。在交易时,买卖双方先看好样品,然后成交,以现款现货为主,成交金额69万元,其中,国营商业成交额9.6万元,占14%;供销合作社成交额3.7万元,占5.47%;私营和农民成交额55.7万元,占80.53%。此后,全县各地纷纷将传统性庙会改为物资交流会,时间基本同于庙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组织。参加交流会的有本县的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个体摊贩、农民和手工业工人,还有邻县的商人。交流会的时间多则3天,少则1天。金溪以“湖溪物资交流会”规模最大。湖溪会,俗称牛会,此会久负盛名,每年农历8月23日至8月25日举行。参与此会的不仅有临川、南城、资溪等邻县的商人,而且还有福建、南昌、抚州等地的来客,最盛时,人数有三四万之多。
表14-17 物资交流会情况表第八章对外贸易第一节机构 1974年,商业局为适应全县对外贸易工作的需要,在业务股配备了外贸人员1名,负责少量的土畜产品及工艺品的出口工作,但没有直接经营业务。随着外贸产品的增多,1976年10月成立独立核算的对外贸易公司,属商业局领导,工作人员5名,到1978年增至11人,内设业务、行政、仓库3个组。1980年,仓库组改为基建储运组,人员增至23人,同年划归县供销社管辖。1981年12月,成立对外贸易局,实行政企合一,自成体系,二块牌子,一班人员,全局工作人员27人。1984年5月,撤销局,公司下设劳动人事教育、财会计统、业务3股和营业部,工作人员32人。
外贸公司从1977年起,连续5年被评为省、地外贸系统先进单位,1979年出席省财贸系统先进单位代表会。1980年得到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嘉奖令。1984年被省经委、省总工会授予“振兴江西”银杯荣誉称号。
第二节出口商品金溪商品出口始于1956年,品种为大红袍桔,主要出口苏联和西欧一些国家。1961年停止出口。1973年,县竹木制品厂试制出口竹编工艺品。1975年,县工艺美术厂利用玛瑙生产的工艺品也被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定为出口工艺品。外贸公司成立以后,立足于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扶助生产,对外贸易发展较快。1977年,主要出口商品有:茶叶、畜产、蚕丝、香菇、笋干、竹编和玛瑙雕刻工艺品。1978年又引进了留兰香、山羊、出口大米“双竹粘”。1979年又发展了蜂蜜、干姜片、薄荷油、长毛兔以及台乌条(片)、黄枝籽、陈皮等药材。1980年又试制出草编工艺品——芒杆门帘,和竹编仿古篮一起打入美国和英国市场。1981年,引进甜叶菊,县农机厂试制出出口五金工具——手板锯,同时还开展了活蛇等小动物的出口业务。到1985年底,出口品种发展到38个,其中,粮油食品类3个(优质大米、芝麻、柑桔),土产类9个(活蛇、蜂蜜、薄荷油、留兰香油、甜叶菊、香菇、芳樟油、山苍籽油、樟脑油),药材类5个(台乌条、台乌片、黄枝籽、钩藤、益母草),畜产类17个(猪鬃、猪肠衣、羽毛、兔毛、蹄角粒、麂皮、黄狼皮、家兔皮、草兔皮、狗皮、杂皮、蛇胆、蛇皮、蛇干、黄牛皮、水牛皮、山羊皮),纺织品类1个(提花布),轻工类3个(玉雕、竹编、草编工艺品)。出口金额也从1977年的32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122万元。对外业务开展以来,茶叶生产发展最快,1976年只有70余担,到1981年1月,茶叶业务改由县茶果公司经营时已达2800担,增长了近40倍。
表14-18 主要出口商品表第三节主要出口商品简介竹编工艺品是一种欣赏和实用相结合的工艺品。通过手工操作将蔑丝编织成各种精巧的花篮、花瓶、花钵套、茶盘、茶叶盒、洗衣篓、面包茶盘及各种形象生动的小动物,既有欣赏价值,又有实用价值、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微高的声誉。竹编工艺品远销港澳、东南亚、美洲及西欧等儿十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金额由1974年的0.2万元增加到1981年的37万元。
玛瑙雕刻工艺品纯属欣赏品,主要生产原料为玛瑙和玉石。1975年开始出口,雕刻出来的人物、炉瓶及各种兽类,造型美观,工艺精致,远销港澳、日本和欧洲国家。
草编工艺品是一种欣赏和实用相结合的工艺品,主要生产原料为芒杆,主要产品有芒杆门帘。它的特点是:色泽鲜艳,设计精美、轻便,加工简易,价格低廉,深受外商的欢迎。
留兰香油和薄荷油 1978年后引进,是天然的植物香精,具有易种、管理方便、经济价值高等特点,很受用户欢迎。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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