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查房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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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7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查房屋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摘要: 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秀谷、浒湾两镇有房屋面积724680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46215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352176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80015平方米,私有房240444平方米,军房583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8平方米。房屋现值6405万元。其中直管公房314万元,全民单位自管房2921万元,集体单位自管房1450万元,私有房1677万元,军房43万元。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普查房屋

内容

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秀谷、浒湾两镇有房屋面积724680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46215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352176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80015平方米,私有房240444平方米,军房583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8平方米。房屋现值6405万元。其中直管公房314万元,全民单位自管房2921万元,集体单位自管房1450万元,私有房1677万元,军房43万元。
   表13-4 普查房屋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续表 单位:平方米 根据5032户和22948人居住的147113.7平方米房屋分析:人均居住2平方米以下的户数为96户,人口590人,居住面积963.3平方米;人均居住2~4平方米的户数为890户,人口4811人,居住面积15157.8平方米;人均居住4~6平方米的户数为1436户,人口7394人,居住面积37258.4平方米;人均居住6~8平方米的户数为1094户,人口5126人,居住面积35389.4平方米;人均居住8~10平方米的户数为579户,人口2415人,居住面积20923.7平方米;人均居住10平方米以上的户数为937户,人口2612人,居住面积37421.1平方米。
   1985年,全县总人口224580人,房屋总面积约计1459770平方米,人平占有房屋面积6.5平方米。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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