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749 |
颗粒名称: | 一、水土保持 |
分类号: | S157 |
页数: | 1 |
摘要: | 解放初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春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前的空隙,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减少山水冲刷。减缓由洪流速,开展以治由治水治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到1978年,全县共建低标准旱涝保收田9.1万亩。在大面积的轻度和中度流失区,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在一些土地比较肥沃的流失山地,适当种植经济林,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1万亩,其中建设旱涝保收田15.2万亩,封山育林50.9万亩。由于治理工作经验不足,措施不力,治理效益有高有低,至1985年,仍有不少地区是边治理边流失,一些地区流失还大于治理。全县的水土流失有每年扩大的趋势。 |
关键词: | 水土保持 金溪县 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