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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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749
颗粒名称: 一、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1
摘要: 解放初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春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前的空隙,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减少山水冲刷。减缓由洪流速,开展以治由治水治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到1978年,全县共建低标准旱涝保收田9.1万亩。在大面积的轻度和中度流失区,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在一些土地比较肥沃的流失山地,适当种植经济林,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1万亩,其中建设旱涝保收田15.2万亩,封山育林50.9万亩。由于治理工作经验不足,措施不力,治理效益有高有低,至1985年,仍有不少地区是边治理边流失,一些地区流失还大于治理。全县的水土流失有每年扩大的趋势。
关键词: 水土保持 金溪县 环境保护

内容

解放初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春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前的空隙,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减少山水冲刷。减缓由洪流速,开展以治由治水治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
  1968年开始,沿用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经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在山区沿山开沟,排洪排泉,改串灌为沟灌,在丘陵和平原地区,整理排灌系统,减少水肥流失,变“三跑田”(跑水、跑土、跑肥)为“三保用”。到1978年,全县共建低标准旱涝保收田9.1万亩。
  1979年以后,县人民政府贯彻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科学态度与群众实干精神相结合的方针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的原则,并根据水土.流失的实际,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在大面积的轻度和中度流失区,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在一些土地比较肥沃的流失山地,适当种植经济林,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1万亩,其中建设旱涝保收田15.2万亩,封山育林50.9万亩。
  由于治理工作经验不足,措施不力,治理效益有高有低,至1985年,仍有不少地区是边治理边流失,一些地区流失还大于治理。全县的水土流失有每年扩大的趋势。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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