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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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7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境保护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3
摘要: 一、水土保持 解放初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春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前的空隙,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减少山水冲刷。减缓由洪流速,开展以治由治水治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环境保护

内容

一、水土保持 解放初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春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前的空隙,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减少山水冲刷。减缓由洪流速,开展以治由治水治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
   1968年开始,沿用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经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在山区沿山开沟,排洪排泉,改串灌为沟灌,在丘陵和平原地区,整理排灌系统,减少水肥流失,变“三跑田”(跑水、跑土、跑肥)为“三保用”。到1978年,全县共建低标准旱涝保收田9.1万亩。
   1979年以后,县人民政府贯彻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科学态度与群众实干精神相结合的方针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的原则,并根据水土.流失的实际,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在大面积的轻度和中度流失区,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在一些土地比较肥沃的流失山地,适当种植经济林,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1万亩,其中建设旱涝保收田15.2万亩,封山育林50.9万亩。
   由于治理工作经验不足,措施不力,治理效益有高有低,至1985年,仍有不少地区是边治理边流失,一些地区流失还大于治理。全县的水土流失有每年扩大的趋势。
   一、 环境卫生 民国时期,全县有环卫人员8名,主要任务是打扫县城的街道。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劳动报酬来源于逢年过节时为富人贴彩而换取的施舍,在街道上收取买卖人的“地租”。
   解放初期,全县有清洁工8名,后减到3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撤销。1978年11月15日恢复城关镇环境保护所、有工作人员10名,每年从县财政上领取3000元,作为环境保护经费。1981年4月,环境保护工作划归县城建局管,称金溪县环境保护所,有工作人员13名。
   1985年底,环保所有工作人员16名。所内有中型垃圾车1辆,手扶拖拉机1辆。街道设垃圾箱10个、垃圾窖10个,公共厕所200个。全年清运垃圾800吨,清扫街道面积3万平方米。日清垃圾二次,有效地保持r街道的卫生。该所全年经费为1.2万元。
   除了专职环卫人员打扫街道清除垃圾外,城镇居民和农村的农民每逢过年过节都有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的良好习惯。
   三、城乡绿化 秀谷镇绿化 秀谷镇现有街道花坛44个,种植各种风景林24876株,绿化带1425平方米,秀谷大道已是绿树成荫。
   表13-3 秀谷镇街道建设情况表 城镇绿化 1985年全县城镇有绿化面积24.9公顷,其中公共绿化4公顷,城镇绿化复盖率达72%,每人平均占有公共绿化面积2.2平方米。仅1985年,全县植树就达17000株,成活率在60%以上。
   乡村绿化 乡村绿化工作在1958年“大跃进”期间因大炼钢铁和大办食堂,遭受了一次较严重的破坏。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山权、开展封山育林、义务植树造林以及采取专业户承包大片荒山等措施,乡村绿化出现了新的局面。每个自然村都有大片被封的山林,农民们还在自己的屋前房后栽种各种果树和一些价值较高的树木,把家乡点缀得更为秀丽。
   四、环境治理 污染治理 为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对现有的污染源进行监测控制治理。对造成污染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收缴一定的污染费,用于治理环境。对新办的企业,必须进行污染测定,不超过规定标准才允许开业。
   野生动物保护 凡国家规定保护的一、二类动物严格禁止捕杀,对一些捕鱼器禁止使用,但违禁仍时有发生。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药物毒鱼已极少发生。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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