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724 |
颗粒名称: | 解放后村建设 |
分类号: | K295.64 |
页数: | 1 |
摘要: | 解放后所造的房子一般是用青砖砌成。近年来也有用红砖替代青砖的。砖的规格一般是24×14×4厘米。在农村大多是砌墙用砖,房梁仍用木,只有少数房子是钢筋混凝上结构。自解放初期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村建房不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仅1984年全县农民就建房915栋,面积7.34万平方米,投资总额441.43万元。1985年农民自筹建房资金2346万元,当年竣工4440平方米。乡村道路建设85万平方米。全县有452个村用上电,占村个数的31%。“文化大革命”中,农村一些寺庙、戏台、祠堂等建筑物毁坏很多,不少古建筑也遭到破坏。80年代开始后,一些古建筑物得到了修复。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