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690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邮电 |
分类号: | F632.5 |
页数: | 5 |
摘要: | 第一节机构清朝以前设驿站,用驿卒传递公文。清朝,县城设总铺,辖16辅,每辅设辅司1名,主记文书;铺兵2名,主递文书。民国4年县城、浒湾两地设邮电局,由江西省邮政管理局直接领导。民国21年,在县城太子岭开办电信营业处,直隶省电信局管辖,负责长途电话、电报业务。民国36年设立以县政府为交换中心的农村电话。1968年3月成立邮电局革命委员会。电信系统实行军事管制,隶属县革命委员会领导,邮政局仍归省邮政局领导。1973年9月27日,电信局结束军事管制与邮政局合并,恢复邮电局,归省邮电管理局领导。县局下设邮电所和邮政代办所。1953年电报691份,比1949年增长50%。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邮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