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676 |
颗粒名称: | 一、货运 |
分类号: | U13 |
页数: | 1 |
摘要: | 解放初期,仅有专署拨给的烧木炭的汽车2辆,烧汽油的汽车1辆,县自购汽车1辆。1958年12月,成立县拖拉机站。配有英国福克森35型拖拉机2台。1964年6月,省粮食厅运粮大队抚州中队部分车辆下放县粮食局管理。10月正式成立县粮食局汽车队,有汽车5辆,15.5吨位。1969年9月,拖拉机站更名为金溪县汽车队,有解放牌汽车2辆,交通局下拨小道奇汽车2辆,载重13吨,是年完成货运量8411吨,周转量588590吨公里。汽车队拥有东风EA140型汽车7辆,解放CA10B型汽车6辆,井岗山牌汽车1辆,总载重93吨,完成运量29512吨,周转量1896846吨公里。表12-4 1977~1985年各种机动车辆一览表说明:小型客车指吉普车等,特种车指消防车、救护车。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货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