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8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发展概况
分类号: F427
页数: 8
摘要: 民国22年,浒湾有7家碾米厂,资本最多的3万元,最少的2万元,全县还有麻织夏布业,制茶业,每年产茶100担。解放初期,全县只有1家国营工厂——县人民机米厂和7家私营机米厂。在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7家私营机米厂均转为公私合营企业。1972年5月将下放公社管理的26个手工业厂、社改为由工业局内的手工业组领导。1978年2月从手工业管理局分出社队企业管理局,划归社队企业管理局管理的有62个厂、社,手工业管理局管理的有24个单位。省属全民企业5家。所有企业均是小型企业。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针对不同生产层次,分别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工业发展概况

内容

第一节企业结构,民国22年(1933),浒湾有7家碾米厂,资本最多的3万元,最少的2万元,全县还有麻织夏布业,制茶业,每年产茶100担。
   解放初期,全县只有1家国营工厂——县人民机米厂和7家私营机米厂。在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7家私营机米厂均转为公私合营企业。1958年,在全县范围内以东岗山为中心办起了16座钢铁厂,工厂数由1957年的64个一下增加到231个,是建国后工,一数最多的一年。由于主观愿望不符合客观实际,“大办钢铁”运动被迫下马,所办的各类工厂也都先后关闭。1960年全县只剩下83家工厂。1961年,根据省委圭峰会议精神,调整体制,将原纳入国营企业的手工业又退回集体管理体制,或划归公社管理,并对部分厂进行了合并调整。1972年5月将下放公社管理的26个手工业厂、社改为由工业局内的手工业组领导。1978年2月从手工业管理局分出社队企业管理局,划归社队企业管理局管理的有62个厂、社,手工业管理局管理的有24个单位。次年,手工业管理局改称第二轻工业局(简称二轻局),将所辖的浒湾10个手工业厂、社,划归浒湾公社管理,二轻局实辖工厂7个。随着国营企、业的建立发展,逐步形成了国营工业、集体工业并存的工业体制。1985年底,全县有136家工厂.其中全民企业30家,集体企业106家(包括乡办街道办企业88家)。独立核算企业104家,其中全民28家,集体76家(乡办及街道办企业60家)。省属全民企业5家。按轻重工业划分:轻工、业91家(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65家),重工业45家(其中制造工业37家,原料.工业3家)。所有企业均是小型企业。
   表11-1 1978年-1985年独立核算企业数 表11-2 部分年份工业行业单位数 第二节 机构设置 民国时期,全县工业都是个体经营,分散活动,没有统一的计划,更谈不上组织管理。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针对不同生产层次,分别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经历数十年的变迁,至1985年工业管理机构有县经济委员会、二轻局和乡镇企业管理局。其它如县电力工业、粮油工业等分别隶属各部门领导管理。
   经济委员会 1981年1月成立,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作为主管机关领导预算内国营工业的无线电厂、农机厂、修配厂、毛毡厂、啤酒厂、印刷厂、锻板厂、石灰厂,集体工业的染织厂和属集体性质的工业供销公司、建材公司;另一方面作为职能管理机构,归口和代管县交通局、物资局、二轻局、城建局、乡镇企业管理局、邮电局、农机公司、医药公司。全县工业的企业整顿、生产调动、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等亦属经委管理,整个工业管理层次如下图所示。
   说明:图中实线表示主管领导,虚线表示归口或代管。
   第二轻工业局 1954年9月30日成立县人民政府手工业管理科,1955年7月16日改为县人委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7月并入工业交通局,1961年11月6日复设手工业管理局,1968年11月机构撤销,1969年7月29日与商业局、供销社、物资局合并,成立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局革委会,1972年5月在县工业局内设手工业组,1973年7月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1978年10月.16日改名为第二轻工业局,1981年3月改名县经委第二轻工业公司,1982年12月31日复名第三轻工业局,主要领导管理县办大集体性质的县花爆印刷厂、木器厂、五金塑料厂、造纸厂、竹木制品厂钦 乡镇企业管理局 1977年12月28日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5月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是职能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帮助指导乡镇企业的发展。
   工业局 1956年7月成立县工业交通局,1958年9月分为工业局和交通局,1961年3月4日机构合并,恢复县工业交通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9年成立县革委工交组,1970年成立工业公司,1971年2月8日成立工业局革委会,1973年恢复工业局,1981年3月并入县经委,1982年12月31日从经委内分出设工业局,1984年5月重新并入县经委。原工业局主要领导管理现经委管辖下的几个国营工厂等。
   县工业办公室 1977年2月1H成立,1981年3月6日撤销,部分人员调入经委: 食品协会 1984年6月设立,以加强对全县食品工业的指导。
   第三节 职工队伍 一、人数 民国27年(1938),全县有1569个手工业户,从业人员2014人,是金溪手业业生产的鼎盛时期。抗日战争爆发后,工业生产遭受帝国主义和战争的摧残,许多手工业劳动者被迫改行转业。解放前夕,全县仅有个体手工业877户。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营工业、集体:I二业和个体工业的发展壮大,工业就业人数也急剧增加。1958年9月,农民参加炼钢炼铁,全县8000大军开赴东岗山,超过了工业发展的限度。年底全县有吃商品粮职工1845人。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测定,1982年全县有工人6171人,其中矿业及木材采运业251人,电力、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0人,制造业5850人。预算内工业在50年代仅有印刷厂、农机修造厂,人员数十人,1970年末有职工346人,1978年未有职工502人,1985年末有职工999人。二轻集体工业1959年末有职工1071人,1978年末有职工1091人,1985年末有职工530人。社队企业1962年末有职工1567人,1981年末有职工4332人。
   全县工业按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国营工业、集体工业和个体工业等。其中国营工业中的省属华侨农场5家,1980年这5家企业平均职工112人,1984年平均人数153人,1985年平均人数222人,年末职工197人。
   表11-3 1980-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人数表 一、文化程度 民国时期的职工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半文盲。50年代的职工,主要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部分职工和从乡村城镇招收的人。这些人的文化水平较低,绝大部分没有受过初小教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很少。到了60年代,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程度逐渐提高。农民转为工人的数目也大大减少。80年代后,企业招工对文化程度的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表11-4 1982年末全县主要行业的人数和平均文化程度 1985年底全县工业企业有大专(包括本科)生22名,中专生8名,文盲181人。按所有制形式划分,国营、集体工业职工平均文化程度为初二,乡村工业职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初一。
   三、技术水平 解放前,所有的个体手工业者都是根据市场调节和本人技术水平来取得酬金,没有测定技术水平。加之政府腐败,民不聊生,各个手工业者的技术也仅仅是局限于制造一些小农具、家具等,约有70个工种。
   1956年,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金溪工业逐步走上正轨。企业实行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对国营工业集体工业的各行业各工种的技术都制定了相应的等级,工人的技术水平逐年提高,职工掌握的技术范围不断扩大和加深。1970年以前,全县平均技术等级如车工、电镀、喷漆、浇铸、排字、机印、装订等工种均在2级左右。
   1985年底全县国营集体工业直接参加生产的工种超过100个,比解放前的工种数略有增加,职工技术等级普遍提高一二个等级。是年,全县最高技术等级为7级。
   表11-5 1985年底全县国营二轻工业主要工种技术等级表 第四节 产值资金 一、总产值 民国27年(1938),金溪手工业总产值为104.2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工业生产滑波,至解放时的1949年,工业总产值降为59.36万元。1950年,国家对工商业实行调整,全县工业总产值升为88.5万元。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业总产值达204.54万元。“大跃进”期间,因大办钢铁,造成比例失调,浪费严重。1960年工业总产值一下猛增到534.73万元,但经济效益低。1961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至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降为326.72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工业生产在抵制林彪、江青反党集团的干扰破坏中发展,至1976年,工业总产值达1285.36万元,但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文化大革命”前。1979年工业开始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1982年工业实行利改税。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3349.2万元,其中全民企业2123.3万元(不含省属和村以下的工业产值);食品工业1367.4万元。
   表11-6 部分年份食品工业总产值 单位:万元 说明:总产值均按1980年不变价算。
   工业总产值曲线 二、净产值1949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工业统计无净产值,用商品产值作为统计指标。“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没有积累工业统计资料,无据可考。
   表11-7 1978~1985年独立核算企业工业净产值 单位:万元 三、固定资产原值 自解放至1956年,全县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平均数不足5万元,1957年末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有固定资产原值4.36万元,1963年为40.13万元,1978年为664.4万元(其中全民400.27万元),1985年为1336万元(其中全民623.4万元)。
   四、固定资产净值 1957年末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有4.29万元,1963年为37.42万元,1978年约为450万元,1985年达828.93万元。
   独立核算企业固定资产曲线 五、利税 1962年和1963年工业提供的利税分别是23.76和21.28万元,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是:1962年13.89万元,1963年0.70万元,1964年0.12万元,1978年至1985年独立核算企业累计利税1231.47万元,其中全民企业650.45万元。
   1978至1985年独立核算企业利税累进额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