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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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56
颗粒名称: 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1
摘要: (一)月塘山的大山,案山,座落在金溪县境内,方位处于月塘村的后面和西北面。案山,据历史记载,其范围是东靠田、西靠田、南靠围墙、北靠田,山权仍属太坪桥生产队。(二)根据林业实行“三定”的精神,为有利发展生产、有利团结、便于经营管理,双方确定,大山,案山的种植计划、经营管理应由金溪县月塘生产队安排掌握,所得收获全部归月塘生产队所有,时间自协议污签订之日起,至少五市十年不变。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协议

内容

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月塘山,临川县叫大山、案山,金溪叫后龙山、周家岭。
  (一)月塘山的大山,案山,座落在金溪县境内,方位处于月塘村的后面和西北面。金溪县对大山又叫后龙山,东面是南至北与山螃(围墙外)为界,西面是南至北长石坑田螃为界,南面是沿路上东至西山路长34米为界,北至山山塝为界。山权仍属临川县太坪桥生产队。案山,据历史记载,其范围是东靠田、西靠田、南靠围墙、北靠田,山权仍属太坪桥生产队。
  (二)根据林业实行“三定”的精神,为有利发展生产、有利团结、便于经营管理,双方确定,大山,案山的种植计划、经营管理应由金溪县月塘生产队安排掌握,所得收获全部归月塘生产队所有,时间自协议污签订之日起(1982年10月6日),至少五市十年不变。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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