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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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55
颗粒名称: 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1
摘要: 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柏树坑、坪山、冷水涡三蟑山是金溪县垦殖场娄发保祖业,土改时金溪县人民政府发给了土地证。对此,资溪方面承认这三嶂山为金溪沟树垦殖场所有,经双方踏山,校对山界为: (一)柏树坑——东靠东山降,西南靠水坑荒田,东南靠子包分水至山降,北与子包分水至山降。(二)坪山——东至水坑,西靠子包,南靠双石中间一条小山路直至荒田水坑,北靠横路。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协议

内容

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柏树坑、坪山、冷水涡三蟑山是金溪县垦殖场娄发保祖业,土改时金溪县人民政府发给了土地证。对此,资溪方面承认这三嶂山为金溪沟树垦殖场所有,经双方踏山,校对山界为: (一)柏树坑——东靠东山降(ri野鸡窠分水,接壤黄千金山),西南靠水坑荒田,东南靠子包分水至山降(与黄仁兴、傅兴和山接界),北与子包分水至山降(水坑塝上大石一块)。
  (二)坪山——东至水坑(东北走向直至横路与乌龙黄金达山共界),西靠子包(与张茂春山共界,双石距离子包约70米),南靠双石中间一条小山路直至荒田水坑,北靠横路。
  (三)冷水涡——东靠下以水坑,上以干窠直至山脊为界,两北靠以山降分水直至小港,南到山脊。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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