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金溪县与邻县山林权属协议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49
颗粒名称: 附录 金溪县与邻县山林权属协议书
分类号: F307.2
页数: 3
摘要: 金溪县与邻县山林权属协议书包括:一、金溪县芦河公社后车大队四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破江官李生产队协议书;二、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关于“黄牛不出栏”山界协议挡;三、金溪县石门公社靖思大队与南城县徐家公社游家大队关于“仙姑嵊”、“蒸角峡”二山协议书;四、金溪县石门公社长兴大队与南城县岳口公社长兴大队关于“无塘山”(金溪叫“要尧无”)协议书;五、金溪县黄通公社墩后大队王家边生产队与资溪县高田公社枫林大队毛家生产队协议书;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八、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黄狮大队关于瓦子岭和蒸盖山山权问题协议书;九、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埔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杨四公山与鸡公岭之间的山槽的协议书;十、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武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十把刀山协议书;十一、金溪县合市公社合市大队桂林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黎阳大队关于白蚁岭山界协议书;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协议书

内容

附录 金溪县与邻县山林权属协议书 一、金溪县芦河公社后车大队四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破江官李生产队协议书 (一)后车大队的漕洲阁老山,以埋翰林的小山包右手东边分水为界(直至山脊为止),左边靠西属后车大队,右边属李家生产队。
   (二)后车大队的窑上山,以狮子角脚的桥为界,上段属破江生产队,下段属后车,山岭以分水为界,谢米坑、窑上山都以山脊分水为界,属后车四队管辖。
   二、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关于“黄牛不出栏”山界协议挡 从鸡公坳到高岭高脊,再至老虎头高脊。又至官山高脊(清江大队叫老山直脊),以山脊分水为界,水流向南城黄狮大队一面的山权属黄狮大队第四生产队。水流向金溪清江大队一面的山权属清江大队里窑生产队。
   三、金溪县石门公社靖思大队与南城县徐家公社游家大队关于“仙姑嵊”、“蒸角峡”二山协议书 (一)仙姑嵊座落在南城过金南桥脚下约距40米左右,东至南城人山,南至杨年坑田±塝,西至杨年坑嵊上,北至仙姑嵊脊路,双方确定,该山从过金南桥到杨年坑嵊脊上,再到仙姑嵊以脊分水为界,分水朝东边方向山权归南城游家大队,分水朝西边方向山权归靖思大队。
   此外,金南桥脚下杨年坑现所开荒田,归金溪涂岭生产队所有,但不能继续扩大面积。
   (二)蒸角峡座落南城过金南桥下左手,东靠金溪涂岭老路,南靠南城麻桥湾田,西靠江家祠田塝上嵊脊,北靠鸭尿塘。双方确定,该山以南城过金南桥脊上分水为界,分水朝东西方向山权归靖思大队,分水朝南北方向山权归南城游家大队。
   (三)双方所埋祖坟,不得随意毁坏,今后葬坟,各葬己山。
   四、金溪县石门公社长兴大队与南城县岳口公社长兴大队关于“无塘山”(金溪叫“要尧无”)协议书 第一条经查土地证核实,无塘山(要尧无)山权应归金溪长兴大队所有。该山东靠上保田,南靠塘,西靠田,北靠新埋界石,但该山杉木林系南城岳口公社于1973年所造。林权应归岳口公社林场。
   第二条该山杉木林二八分成,即百分之二十归金溪长兴大队,百分之八十归岳口公社林场。每十年砍伐一次,届时应通知对方,不得擅自砍伐,否则,砍一株罚十株,在分成中扣除,若要变更砍伐时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砍伐后任其自生自长,自生杉树仍按以上比例分成,直到杉树丧失自生能力为止。
   第三条该山插有胡家坟地一块,权属南城岳口公社溃牛大队,座落该山西南部,东南靠塘,西靠大路,北靠金溪长兴人碑前隔1米。
   第四条金溪长兴大队社员今后在该山葬坟时,应先葬无林地,待葬不下时,再葬有林地,所砍杉木,仍按以上比例分成。
   第五条南城长兴大队在金溪长兴大队所属山杈山场种植的柑桔归南城长兴大队所有,但只能管理该代,不能重新栽补,更不得扩大面积。一代桔树及收成归南城长兴处理,金溪长兴社员不得在柑桔一代生长年份把坟葬在柑桔地里。
   五、金溪县黄通公社墩后大队王家边生产队与资溪县高田公社枫林大队毛家生产队协议书 (一)关于横山、禾上山、面前山、老虎头山的山权问题 金溪县王家边生产队持有横山、禾上山、面前山的土地证,熊氏族谱载有老虎头山一座。经协商,一致认为,确定山权应尊重历史,承认现状。横山、禾上山、面前山、老虎头山等四嶂山应为金溪王家边所有。
   横山东靠公社大路,四靠脊上大路,北靠早田垮。
   禾上山东靠汪家山,西嚣张家窠,南靠荒田螃,北靠横山路。
   老虎头山东靠朱姓山(老虎头上大路),西靠上书院田塝,南黄黄姓山(横山),北靠田螃(泉水涡田螃)。
   面前山金溪王家边面前山山界,东靠占家坊田垮,西靠通往资溪高田大路,北靠王家边村,南靠直线(由县界界石至面前山南部下田垄小路口之间取中点,从中点到上书院前田角止作一直线,直线以南的山为毛家生产队所有,直线以北的山为金溪王家边生产队所有)。
   (二)关于乌沙窠、石仙岭两处山的山权问题 石仙岭(又名石源岭,资溪叫学仔下)以石仙岭西边山脚横路(直对小垄水田中心)为起点,以山脊分水为界(两排松树中间立界石),东接乌沙窠山脚,水流资溪方面的山(南面)属毛家边所有,水流金溪方面的山(北面),属王家边所有。
   乌沙窠以石仙岭山脊直对乌沙窠枫树至乌沙窠山脊下按该山西边山脚为界(山脊立界石)。界石以南为毛家队所有,界石以北为王家边生产队所有。
   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 柏树坑、坪山、冷水涡三蟑山是金溪县垦殖场娄发保祖业,土改时金溪县人民政府发给了土地证。对此,资溪方面承认这三嶂山为金溪沟树垦殖场所有,经双方踏山,校对山界为: (一)柏树坑——东靠东山降(ri野鸡窠分水,接壤黄千金山),西南靠水坑荒田,东南靠子包分水至山降(与黄仁兴、傅兴和山接界),北与子包分水至山降(水坑塝上大石一块)。
   (二)坪山——东至水坑(东北走向直至横路与乌龙黄金达山共界),西靠子包(与张茂春山共界,双石距离子包约70米),南靠双石中间一条小山路直至荒田水坑,北靠横路。
   (三)冷水涡——东靠下以水坑,上以干窠直至山脊为界,两北靠以山降分水直至小港,南到山脊。
   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 月塘山,临川县叫大山、案山,金溪叫后龙山、周家岭。
   (一)月塘山的大山,案山,座落在金溪县境内,方位处于月塘村的后面和西北面。金溪县对大山又叫后龙山,东面是南至北与山螃(围墙外)为界,西面是南至北长石坑田螃为界,南面是沿路上东至西山路长34米为界,北至山山塝为界。山权仍属临川县太坪桥生产队。案山,据历史记载,其范围是东靠田、西靠田、南靠围墙、北靠田,山权仍属太坪桥生产队。
   (二)根据林业实行“三定”的精神,为有利发展生产、有利团结、便于经营管理,双方确定,大山,案山的种植计划、经营管理应由金溪县月塘生产队安排掌握,所得收获全部归月塘生产队所有,时间自协议污签订之日起(1982年10月6日),至少五市十年不变。
   八、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黄狮大队关于瓦子岭和蒸盖山山权问题协议书 (一)瓦子岭:东靠马路,南靠瓦子岭小科,西靠小科矮脊分水,北靠小科中心。金溪清江大队清江生产队与南城黄狮大队一队(渡口生产队)确定此山以小科中心为界,小科中心南边属南城渡口队所有,小科中心北边属金溪清江队所有。
   (二)蒸盖由:座落瓦子岭,东靠高脊,南靠黄狮人山,西靠公路,北靠金溪县造林。双方确定,此山以埋石为界,埋石直线靠蜥城方向的由权属南城黄狮一队(渡口生产队),埋石直线靠金溪方向的山权属金溪清江大队里窑队所有。
   九、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埔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杨四公山与鸡公岭之间的山槽的协议书 东至自己由,西(止)至方家鸡公岭横山路(半山腰为界),南至武坊黄义龙山,北至黎阳山,归金溪县合市公社岐岭大队增坊村所有. 东至壻坊杨四公山的横山路为界,西至自己的山,南至新立山界(到垄为止),北至自己的山,归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所有。
   十、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武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十把刀山协议书 经双方确定,各得一半.以中心点立界,即从岭头(两)到山脚田(东)为止。
   南段由归金溪县武坊村所有,东至田,西至岭头,南至山小路新立界,北至新立界。
   北段山归东乡县黎圩公社方家村所有,东至田、西至岭头,南至新立界,北靠自己山。
   十一、金溪县合市公社合市大队桂林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黎阳大队关于白蚁岭山界协议书 白蚁岭经划定,山下以开荒地第一个新埋山界石向南至第二个新埋山界石小路以西为桂林村的山,小路以东为黎阳村的山。
   从第二个新埋山界石开始至山顶大石鼓上的横山小路,以新埋山界石为准,山界石南侧为桂林村的山,北侧为黎阳村的山。
   第三、第四个山界石向北转至第五个山界石,又向东到大石鼓上第六个山界石为止,横山小路上.侧为黎阳村的山,横山小路下.侧为桂林村的山。沿横山小路向东南方向的茶园未尾直线延长15米,定为第七个山界石,西南方向为桂林村的山,第六个到第七个山界石东北方向为黎阳村的山。第七个山界石到山顶的分水岭为界,右侧为桂林村的山,左侧为黎阳村的山。
   黎阳村考虑到桂林村的要求,同意从山下第一个新埋界石至第五个新埋界石之间的直线南面,黎阳村保证今后不再葬新坟。
   第六章 畜牧业 第一节 草场资源 金溪草场,由疏林地、荒山及三边小块草地组成,总面积为23.5万亩。其中草丛,草场7.64万亩,占32.5%;灌丛草场5.6万亩,占23.8%;三边小块草场10.26万亩,占43.7%。
   全县140亩以上的草场有59个,面积为13.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57.5%。其中万亩以上的1个,0.1~0.3万亩48个,0.1万亩以下10个。鲜草总产量在4000万公斤左右。
   第二节 畜禽品种 一、家畜 牛 金溪耕牛,自1956年实行农业合作化至1980年,绝大多数采取以队为单位集中饲养,群牧群配,近亲繁殖,出现了退化趋势,特别是黄牛,有的小到不能使役。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耕牛作价归农民所有,退化趋势有所改善,不能劳役的小个子牛都已淘汰, 金溪耕牛绝大部分是地方品种,分黄牛水牛两种。
   黄牛,主要是赣东北本地种,体型较小,成年役牛平均体高110厘米,体斜长114厘米,胸围158厘米,管围15厘米,日耕田能力,母牛为1.5亩,公牛为2亩,毛色有棕黄、棕黑、全黄或全黑,角短,耐机饲,性温驯。此外,尚有少数广丰牛及其与巴基斯坦辛地红牛杂交的后代。杂交牛体型大,耕作能力强。
   水牛,金溪土种水牛,属滨湖水牛类型,体型中等,成年役牛平均体高122厘米,体斜长124厘米,胸围186厘米,管围19厘米,毛色为浅灰或深灰色,角较长,体质健壮,性温驯,耐粗饲,日耕作能力,母牛为2.2亩,公牛为2.7亩。此外,尚有少数湖滨大水牛及其与印度么拉牛冷冻精液杂交的后代。
   猪 金溪猪的品种,解放前有本地种黑猪和花猪。解放后,绝大部分属多代杂交种。以白色为主,少数有黑斑块。杂交种体型大,生长快,耐粗饲,性温驯,抵抗力较强,一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