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木竹调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48
颗粒名称: 二、木竹调销
分类号: S78
页数: 1
摘要: 清末民国时期,由私人设木竹行经营木竹,木竹行派人进由收购,从陆路运到县城和浒湾出售。解放以后,主要由国家经营木竹。1951年4月,在浒湾筹建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抚州分公司金溪县办事处,负责木竹收购。同时,还设集材场一个,担负着木竹转运任务。1954年初,金溪县办事处从浒湾搬至县城,不久即撤销。1958年成立金溪县农林垦殖局后,木竹收购调销拨归林业部门经营。1968年设立浒湾林管站。1985年,金溪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木材统购,开放秀谷、左坊、石门、琅琚、浒湾.五个木竹自油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价。
关键词: 木竹调销 金溪县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由私人设木竹行经营木竹,木竹行派人进由收购,从陆路运到县城和浒湾出售。
  解放以后,主要由国家经营木竹。1951年4月,在浒湾筹建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抚州分公司金溪县办事处,负责木竹收购。同时,还设集材场一个,担负着木竹转运任务。1954年初,金溪县办事处从浒湾搬至县城,不久即撤销。此后,茅竹、木炭、窑柴购销划归供销社代办。1958年成立金溪县农林垦殖局后,木竹收购调销拨归林业部门经营。1960年,在何源、黄通分别设立林业管理站,在鹰潭设立木竹转运站。1968年设立浒湾林管站。1981年,又在双塘石门、对桥、珊城四地设立林业管理站。1985年成立金溪县林业工业公司。
  1979年后,木竹购销改由县计委下达任务指标,林业管理站收购上调和按国家牌价销售。林区人员的用材,由林区的公社(场)审批后供应,其价格低于上调收购价。
  1985年,金溪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木材统购,开放秀谷、左坊、石门、琅琚、浒湾.五个木竹自油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价。
  表10-13 1964~1985年木竹调销表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