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竹采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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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47
颗粒名称: 一、木竹采伐
分类号: S78
页数: 1
摘要: 解放前,金溪山区有着较丰富的木竹资源,民国22年全县共产杉木10万根,茅竹24万根。解放后,木竹需用量与日俱增,全县每年要砍伐一定数量的杂木和茅竹供地方销售和国家调拨。据统计,1949至1981年共采伐木材26.7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8092立方米,茅竹608.8万根,年平均18.45万根。1982至1985年,共采伐木材30052立方米,年平均7513立方米,茅竹24.52万根,年平均6.13万根。解放后,金溪出现两次滥伐木竹现象。80年代开始后,每年实际消耗的用材林超出年生长量的2倍以上,而山区迹地更新又年年跟不上,致使山区森林采育严重失调,有益性能减低,后续资源接济不上,林区资源枯竭。
关键词: 木竹采伐 金溪县

内容

解放前,金溪山区有着较丰富的木竹资源,民国22年(1933)全县共产杉木10万根,茅竹24万根。
  解放后,木竹需用量与日俱增,全县每年要砍伐一定数量的杂木和茅竹供地方销售和国家调拨。据统计,1949至1981年共采伐木材26.7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8092立方米,茅竹608.8万根,年平均18.45万根。1982至1985年,共采伐木材30052立方米,年平均7513立方米,茅竹24.52万根,年平均6.13万根。
  解放后,金溪出现两次滥伐木竹现象。
  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采用土炉闷铁,以木为燃料,全县近熟林、成熟林几乎全被破坏,不少社队,原来森林茂密、松木参天,经过强度砍伐后,成了稀疏残林。
  “文化大革命”期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林业生产,加上扩社并队时合时分,山权不够落实,护林机构解体,1967年至1973年,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人进山滥伐,至使森林资源大幅度下降。
  80年代开始后,每年实际消耗的用材林超出年生长量的2倍以上,而山区迹地更新又年年跟不上,致使山区森林采育严重失调,有益性能减低,后续资源接济不上,林区资源枯竭。1985年,木材实行限额采伐,全县木材采伐限额控制为8400立方米。
  表10-12 解放后木竹采伐表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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