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533 |
颗粒名称: | 二、人工造林 |
分类号: | S717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初期,对于人工造林,政府没有统一计划和指挥,但民间却有造林习惯。民国23年,全县栽赤松40万株,栽油桐、杉树、洋槐等5500株,加上漫山遍野的灌木、深山峻岭的森林,全县当时荒山秃岭很少。民国19年,国民政府令每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为“植树节”,此后,政府机关、团体学校才有植树活动。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年年造林。年平均用款4.42万元。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林业专业户蓬勃兴起,到1985年,造林面积10亩以上的有14户,其中100亩以上的5户,以芦河乡后车村林业专业户韩光全最多,共造林1565亩。 |
关键词: | 人工造林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