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工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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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33
颗粒名称: 二、人工造林
分类号: S717
页数: 1
摘要: 民国初期,对于人工造林,政府没有统一计划和指挥,但民间却有造林习惯。民国23年,全县栽赤松40万株,栽油桐、杉树、洋槐等5500株,加上漫山遍野的灌木、深山峻岭的森林,全县当时荒山秃岭很少。民国19年,国民政府令每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为“植树节”,此后,政府机关、团体学校才有植树活动。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年年造林。年平均用款4.42万元。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林业专业户蓬勃兴起,到1985年,造林面积10亩以上的有14户,其中100亩以上的5户,以芦河乡后车村林业专业户韩光全最多,共造林1565亩。
关键词: 人工造林 金溪县

内容

民国初期,对于人工造林,政府没有统一计划和指挥,但民间却有造林习惯。民国23年,全县栽赤松40万株,栽油桐、杉树、洋槐等5500株,加上漫山遍野的灌木、深山峻岭的森林,全县当时荒山秃岭很少。
   民国19年(1930),国民政府令每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为“植树节”,此后,政府机关、团体学校才有植树活动。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年年造林。1949年至1981年的33年中,全县共造林40.65万亩,使用造林经费145.8万元。年平均用款4.42万元。据一类森林资源清查统计,人工造林保存面积为7.944万亩,其中杉树3.448万亩、檫树0.003万亩,茅竹0.066万亩,油茶2.252万亩,油桐0.066万亩,油橄榄0.066万亩,板栗0.059万亩,其他1.984万亩。考33年的造林,大都集中劳力、集中时间,全县发动。1973年以前,重数量、轻质量,重造林、轻管理,造林方法也粗放草率,质量很差,成活率极低,且面积也不确,年年造林,荒山依旧。1973年列为全省用材林、经济林基地之后,造林比较注重质量,成活率也较高,但管理不及时,抚育做形式,加上没有按立地条件和适地适树原则,林木生长缓慢,迟迟不能成材,如浒湾的八角亭,枫山的白石岗山场,造林20多年,还是光山一片。1982年至1985年,全县人工造林4.486万亩,每年平均造林1.122万亩。
   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林业专业户蓬勃兴起,到1985年,造林面积10亩以上的有14户,其中100亩以上的5户,以芦河乡后车村林业专业户韩光全最多,共造林1565亩。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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