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力
分类号: F304.6
页数: 2
摘要: 至1985年,全县农业劳动力增至87385个,占农业人口的44.6%,比1949年增2.5倍;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4.33亩,比1949年减少11.63亩。表10-2 农业户数、人口、劳力表 一、劳力构成 从业构成 金溪农业劳动力自建县以来都以从事种植业为主,只有极少数劳动力从事林、牧、副、渔等业。据1982年7月1日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农业劳动力共78363个,其中男劳动力43243个,女劳动力35120个,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0.7%。年龄构成 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78363个农业劳动力中,15~19岁的有17231人,占22%;20~24岁的有11436人,占14.6%;25~29岁的有12747人,占16.4%;30~34岁的有10043人,占12.8%;35~49岁的有21669人,占27.6%;50岁以上的有5237人,占6.6%。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劳力

内容

第一节 劳力 一、劳力变化 1949年,全县有农业劳动力25063个,占农业人口的31.7%,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5.96亩。至1985年,全县农业劳动力增至87385个,占农业人口的44.6%,比1949年增2.5倍;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4.33亩,比1949年减少11.63亩。
   表10-2 农业户数、人口、劳力表 一、劳力构成 从业构成 金溪农业劳动力自建县以来都以从事种植业为主,只有极少数劳动力从事林、牧、副、渔等业。据1982年7月1日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农业劳动力共78363个,其中男劳动力43243个,女劳动力35120个,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0.7%。在农业劳动力中,农业生产负责人有371个,占0.48%;种植业劳动力有76727个,占97.97%;林业劳动力有316个,占0.41%;牧业劳动力有326个,占0.41%;副业劳动力(仅含狩猎、农业机械操作和其他人员)有334个,占0.43%;渔业劳动力有61个,占0.01%;工业、交通运输和饮食服务等行业劳动力有228个,占0.29%。
   1982年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部分农业劳动力开始转向工交运输和饮食服务等行业。至1985年,全县87385个农业劳动力中,从事种植业和林、牧、副、渔的劳动力有81437个,占93.16%;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2380个,占2.73%;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有588个。占0.68%;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劳动力有590个,占0.68%;从事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劳动力有2203个,占2.530%;从事其他行业的劳动力有187个,占0.22%。
   文化构成 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78363个农业劳动力中,大专毕业(含大学肄业)的有5人,占0.006%;高中毕业的有3233人,占4.12%;初中毕业的有12037人,占15.36%;小学毕业的有38873人,占49.61%;文盲、半文盲的有24215人,占30.9%。
   年龄构成 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78363个农业劳动力中,15~19岁的有17231人,占22%;20~24岁的有11436人,占14.6%;25~29岁的有12747人,占16.4%;30~34岁的有10043人,占12.8%;35~49岁的有21669人,占27.6%;50岁以上的有5237人,占6.6%。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