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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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34
颗粒名称: 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1
摘要: 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全社生产、财产及青年、民兵、妇女等工作。生产队设正副队长、会计、保管员等管理人员。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内容

高级社属社会主义性质,社员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牛、大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分期偿还,社以下设生产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对生产队实行四定三包一奖罚制度(即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包工、包产、包成本,超奖减罚),生产队收益按国家、集体、社员三兼顾的原则进行分配,分给社员的部分一般不得少于总收入的60%。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全社生产、财产及青年、民兵、妇女等工作。生产队设正副队长、会计、保管员等管理人员。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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