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十篇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14
颗粒名称:
第十篇 农业
分类号:
F327
页数:
54
摘要:
内容包括:第一章土地所有制变革、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三章生产力状况、第四章种植业、第五章林业、第六章畜牧业、第七章副业、第八章渔业。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农业
内容
第一章土地所有制变革第一节封建土地私有制一、租佃制地主把地出租给农民,农民每年向地主纳地租,地主通过地租剥削农民,富农和部分商人也出租土地。租佃期限一般2、3年,最长的10年。
民国时期,金溪县土地租佃的形式主要有定额租制、分成制和代耕制三种。据《江西年鉴》载,民国23年(1934)金溪县的土地比例是:定额租制占60%,分成制占20%,代耕制占20%,不管何种形式,均由租种田地的农户(即佃户)送缴租金(谷)。
定额租制,即佃户每年按田亩向地主交纳地租,又分纳金制和纳谷制两种。每亩定额租,一般是上等田2.6石,中等田2石,下等田1石,地区间土地肥沃程度、保收程度不同,租额也不同,金溪以纳谷制为主。
分成制,即地主与佃户将收获的作物按一定比例分成,比例各乡不尽相同,一般是倒四、六(即地主得六成,佃户得四成)。
代耕制,即地主给佃户耕牛、肥料、种子,佃户为其代耕,收获后,地主付给佃户一定的报酬。
地主除收取地租外,还有各种额外剥削。一是高利贷盘剥,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放青苗债,青黄不接时,地主借两斗半米给佃户,秋收后要还一石谷,这种剥削翻二三倍。另一种是定息,其利息由月息5分,加三息、加五利、大加一等。如到期不还,则息上加息,利上加利。此外,借钱者还得用房屋、田地或山林作为抵押品。后车村贫苦农民周萌俚向地主周植文借2元钱买米,借了7年,息上加息,连本带利,需还128元,只好将亲生女儿周告莲背到南城出卖,加上变卖房产,才算还清此债。群众感叹地说:“担谷放10年,99担到仓前。”据调查,民国后期,全县40%左右的农户欠粮债,15%左右的农户欠钱债。二是勒索佃户送礼和无偿服务。地主家有婚丧喜庆,佃户必须向其送礼,种菜地等还要佃户无偿地代其劳动。三是大斗进小斗出,地主在收租时以大斗(每石大5升不等)量进,借出或卖给农户时则以小斗(每石少5升不等)量出。四是每亩田除缴租谷(金)外,还得缴稻草若干担。
一、雇佣制地主(也有富农或商人)雇工为自己生产,收成全归地主所有,雇工得到的仅是微薄的工钱。
雇工分年雇、月雇、日雇3种。年雇要订立1年约据,地主除供雇工食宿外还要视其能力给予一定的工资;月雇系以月计算工资,乃农忙中稍缺劳力农户所采用的雇佣制度;日雇则多系农事繁忙中如插秧、收割时雇用,工资较高。
雇工的工钱视工种、地区、季节、劳动技能而异。据《江西年鉴》载,民国25年,金溪县长工年工资一般是:男工50至60元,女工4至12元,童工I6至20元(当时金溪县平均米价为每百斤6.6元)。男短工每天工资一般是:农忙0.4至0.6元,农闲0.2至0.3元。雇工在地主家吃的是猪狗食,干的是重活、苦活、脏活,遇到水旱荒灾,常被中途解雇。
三、自营制农户自己的土地自己耕种,收成归自己。自营制在封建土地私有制时期不占主导地位。据解放初对琉璃乡北坑村的调查,全村53户,其中地主、富农5户,贫苦农户48户,共有耕地800亩,其中地主、富农占560亩,贫苦农户240亩。全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全村人口90%的贫苦农户却只有30%的土地。
这种在自己土地上耕种的农民(即自耕农)不断分化,除极少数上升为剥削者外,绝大多数由于受到剥削或天灾人祸,只得把土地卖给地主、富农或商人,随即贫困破产。
土地买卖的结果,使十地大部分集中到地主手中,如大仙岭乡洛城村土豪王仲西有田1500余亩,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0%,而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户失去土地,沦为佃农。
第二节土地改革金溪县土地改啦(简称土改)于1950年12月开始,到1952年3月结束。
1950年10月,成立金溪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2月,全县在结束减租减息工作(全县“双减”工作是从1949年10月开始,至1950年2月结束,历时5个月,退减粮食41.5万公斤)的基础上,分三批投入十改运动。第一批从1950年12月至1951年4月,完成了河西和黄狮渡2个乡的土改试点;第二批从1951年7月至10月完成石门区、琅琚区共24个乡的土改工作;第三批从1951年12月至1952年3月完成4个区共44个乡(镇)的土改工作。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地主制度”的阶级路线。其做法是:宣传政策,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扩大队伍,评定阶级,分清敌我,开展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对敌斗争,征收应收的土地、房屋、农具,分配斗争果实,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整顿、巩固基层政权,对地主同样分给一份土地,促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全县开庭审判177次,依法严惩了一批恶霸分子,瓦解封建帮会及反革命组织126个,缴获长、短枪6支,子弹476发,斗地主897户,没收和征收地蕾、富农和祠庙会产的土地216583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0%,没收耕牛1490头,房屋17601间,各种农具、家具103350件,稻谷255836担,全部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同时还收缴了地主赔偿款项共计黄金487.74两,白银432.87斤,银元41670块,铜币4亿枚。人民币45426元,土改运动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了农村生产关系。
为了彻底清查漏网地主,恶霸,进一步打击残存的封建势力,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巩固土改成果,县土改委员会于1952年9月6日至30日在,上市、新塘两乡进行土改复查试点。然后分两期全面展开,第一期34个乡于1952年11月20日起到1953年1月5日结束;第二期37个乡于1953年1月12日起至3月5日结束。土改复查中,打击了严重违法的地主218户,占地主户18.2%,捕回逃亡地主15人,查出漏网地主34户,瓦解反动组织57个。同时征收和没收土改中漏收的土地1798亩,房屋825间,耕牛27头,农具231件,家具1092件,稻谷2449担;收缴黄金23.9两,白银68两,银元1422块,人民币84900元,还分配了土改中未分的鱼塘和山林1万余亩。
土改复查后,县人民政府向农民颁发了土地证。
表10-1 ±地改革中阶级成份情况表第三节个体农民私有制土地改啦以后,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了“耕者自其田”,土地转为广大农民个人所有,其性质仍属私有制。此时,广大农民虽分得土地,终因工具不足,资金短缺而无力精耕细作。为帮助农民彻底翻身,党和人民政府鼓励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1952年3月,琅琚乡栎山村周淇江为首组织起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586个,参加的农户有3261户,占全县农户的12%;到1953年6月,各种互助组又发展到922个,参加的农户占总农户18.2%;1954年底,各种互助组则达到1848个,参加农户13252户,占总农户的55.2%,土地开始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向农民集体所有制过渡。
第四节农民集体所有制 1954年,农业合作社运动由互助组向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琉璃乡北坑村以谢寿山为首组成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成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年底,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0个。1955年冬,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3月,全县初级合作社发展到711个,入社农户2342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0.4%。尔后又向高级农业合作社发展,至1956年秋,全县共有高级社136个,入社农户25868户,占总农户99.8%,社员土地归集体所有,实现了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向农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1958年,在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12个,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得到巩固。
第五节全民所有制解放以后建立的国营农场、林场、垦殖场以及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耕种的土地为全民所有,其收获的作物除按比例上缴以外,其余的为本单位人员共同享受。至1985年,秀谷华侨农场、沟树垦殖场、高桥林场、水稻良种场、畜牧水产场、高坊水库、马街水库、芦河渠等8个单位共有土地9185亩,其中水田8197亩,旱地988亩,这蝗场、库、渠均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一节管理体制一、个体经营解放前,无论是佃农还是自耕农,都是个体经营,他们为了解决劳力、畜力、农具等不足的困难,在农忙季节,亲邻相帮、变工互助,进行生产,佃农的大部分收获为地主,富农所得。
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个体生产,收获归农民自己。人民政府为根治农村贫困,采取发放贷款、兴建水利、推广先进技术等措施,鼓励和扶助个体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同时积极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农业互助组农业互助组分季节性和常年性两种。季节性互助组,是农忙季节缺乏劳力或无耕牛的农户互相帮工,换工的一种临时性的劳动组织,其特点是:土地为农民私有,分散经营,以工换工。常年性互助组,是农民常年互助帮工、换工的一种劳动组织,其规模少则三、五户,多则十来户。其特点是:田地统一耕作,劳力统一安排,组员出勤记工,按季清工结帐,余缺找补,土地所有权及其收获归各自所有,副业收入则按工分分配。
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的社员土地作股入社,耕牛、大农具归社统一使用,由社付给适当报酬,全社土地统一经营,劳力统一使用,推行三定一包(定任务、时间、质量,包工分)责任制,社员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态度好坏评定底分(最高定10分),社员出勤则按时或按定额计工分,全社收益按土四劳六的比例分配。初级社成立管理委员会,设正、副社长、会计、保管员等管理人员,管理全社计划、生产、劳动、财务等工作。
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属社会主义性质,社员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牛、大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分期偿还,社以下设生产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对生产队实行四定三包一奖罚制度(即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包工、包产、包成本,超奖减罚),生产队收益按国家、集体、社员三兼顾的原则进行分配,分给社员的部分一般不得少于总收入的60%。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全社生产、财产及青年、民兵、妇女等工作。生产队设正副队长、会计、保管员等管理人员。
五、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既是集体经济组织,又是基层政权组织,按行政编制,设立管理机构,社以下设生产大队、生产队。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土地、耕牛、农具等为生产队所有。生产队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前提下,有权因地种植农作物,生产队还分给社员占耕地面积百分之五至七的自留地,让社员自由种植。生产队内划若干个作业组,同时对作业组实行高级社时的“四定三包一奖罚”的责任制,社员实行评工记分,年终按各人所做的工分付酬,口粮每月(后改为年终)由生产队付给,口粮款则从工分款中扣除。“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定额包工的管理制度当作修正主义路线批,社员自留地曾一度收回,社员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收归集体,手工业匠人也不得外出做工;同时推广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所谓政治评分,只讲“路线斗争”觉悟高低,不讲劳力强弱,不讲生产技能。结果,社员出工听钟响,做事看队长,出勤不出力,收多收少就不管,农业生产徘徊不前。
六、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金溪开始改革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1979年,全县绝大多数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1980年,对桥乡旸田大队第三生产队首先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生产队土地按人四劳六比例包给农户,签订合同,耕牛、农具作价,随土地搭配,联户使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除根据合同规定卖给国家一定数量的余粮和上缴集体一定费用外,其余收获全部自行支配。1981年,以包干到户、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得到发展和完善,全县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五种:包干到户,这一形式的生产队有1271个,占生产队总数86.11%;包产到户,有79个,占总数5.35%;沿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四定三包一奖罚”有38个,占2.24%;统一经营联产到劳,有63个,占4.27%;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有30个,占2.03%。到1984年,全县农村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县人民政府给农户发放《土地使用证》,承包期在15年以上。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开放、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贯彻,一部分种植能手承包更多的土地,成为种植专业户;一部分农民离土不离乡,从事养殖业、工副业,出现了以经营商品为主的各类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户132户,占总农户0.4%,其中:种植业53户,养殖业24户,运输业25户,商业服务业11户,林业4户,加工业14户,其他1户。经济联合体4个,其中砖瓦业1个,竹木加工业1个,商业2个。
农村专业户的特征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主要从事商品生产,主要劳动力或大部分劳动力从事某一项专业生产或服务行业,其专业生产或服务的收入占全家收入的60%以上。比较典型的有: 双塘镇柏林村粮食专业户石秀莲,全家7人,4个劳动力,1984年承包水田23亩,粮食总产1.95万公斤,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45万公斤,全年纯收入10145元,其中粮食收入6087元,占60%,人平收入1449元。
陆坊乡黄家村粮食专业户黄细㚢,全家7口,承包责任田19.8亩,1984年生产粮食1.81万公斤,亩产914公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35万公斤,商品率达75%,加上副业收入,全年收入7250元,人平1036元。
黄通乡河湾村水稻杂交制种专业户宋高升,全家3个劳动力,1982年开始进行杂交制种,1984年,又制种15亩,获优质种子4500斤,收入10720元,加上粮食等其他收入,全年收入17217元,全家8人,人平收入2152元。
大仙岭乡双家村红麻种植专业户蔡启昌,全家11人,1984年种红麻16亩,收麻0.45万公斤,麻籽1100公斤,麻杆2500公斤,共计收入9800元,加上粮食及副业收入,全年总收入达12875元,人平收入1170元。
崇麓乡田南村药材加工专业户韩光海,1984年,兴办家庭药材加工厂,加工的中药台乌和黄枝子销售到广州、浙江、南昌等地,共收入12380元,占全年总收入13430元的91%,全家5人,人平收入2686元。
大仙岭乡潢汰渡村水上运输专业户郑金顺,把全家20人的责任田转包给他人,自己则承包机帆船4艘,载货量共76吨,从事水上运输,1984年,船运收入3.1万元,人平收入1550元。
珊城乡马街村育苗专业户刘胜泉,2个劳动力,1979年开始家庭育苗,先是兼业,后转向专业。1984年,育了马尾松、乌桕、杉树、苦楝、落叶松、檫树、油桐、泡桐等8种树苗,收入13941元,占全年总收入15320元的91%,全家7人,人平收入2188元。
双塘镇乌石村养猪专业户谢样春,全家11人.1982年开始从事养猪专业,1984年养母猪3头,肉猪22头,仔猪67头,向国家提供肉猪6头,向市场提供肉猪7头,仔猪61头,收入5363元,占全家总收入8463元的63.4%。
浒湾镇浒湾村染纸专业户饶炳光,1980年开始办家庭染纸加工厂,由于坚持产品质量第一和信誉第一,生产销路很广,生意也越做越活。1984年,纯收入2万元,全家13人,人平收入1539元。
陆坊乡下李村农机专业户李绍堂,全家16口人,9个男女劳动力,承包耕地21亩,以经营拖拉机运输为主,兼营粮食生产。他家除按每个家庭成员的能力和特长分工定责外,还设立帐簿,建立家庭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1984年产粮1.95万公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3万公斤,全年收入19700元,人平收入1231元。
第二节管理机构一、农牧渔业局据《江西农工商矿记略》载,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郭令立朝申报,在县城内三陆祠设立农工商务局一所,同年八月间又设立保甲农务分局。民国初期,在县政府内设立建设科,主管农林等业,直到金溪解放。在整个民国时期,历届政府里虽设有农业机构,配有号管农业的官、职员,但都是有名无实。他们只知道对广大农民收派捐税,压榨和吸取农民血汗,而对农业生产却漠不关心。
1949年5月7日金溪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即设立建设科,主管全县农业、畜牧业和水利,有科长1人,干部4人。1951年12月,建设科改名为农林科,下设中兽医及家畜保育委员会、农业技术指导站、农业社会计辅导委员会(又叫农业社会计辅导组)等。1956年,农林科改为农林局,有农业技术干部26人(其中:种子管理F部6人,畜牧兽医7人,会计辅导6人)。中兽医及家畜保育委员会改名为畜牧兽医站。1957年分出林业,合并水利,农林局改为农业水利局。农、业技术指导站改名为农业技术推广站。1958年12月,分出水利局成立农业局。种子管理从农业技术推广站分出设立种子管理站,农业社会计辅导组改名为会计辅导站。1961年2月,与水电局合并,改名为农田水利局,有行政人员5人,农业技术干部21人,种子管理干部3人,畜牧泽医8人。会计辅导站划归县财政税务局主管,有会计辅导干部6人,1962年3月又划回农田水利局。1964年,县良种公司成立,与种子站合并办公,两块牌子,一班人员。1968年,机构拆并,人员下放。1969年1月,成立农业服务站,有站长1人,干部13人。1971年7月,成立农业局革命委员会,1975年8月,设立农业局。局内设人事秘书股、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站、经济作物站、经营管理站、种子管理站和良种公司,全局干职工达57人。1981年,经抚州地区行政公署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分别对全局的科学技术人员授予技术职称,其中有农艺师4人,畜牧兽医师1人,助理农艺师9人,助理畜牧兽医师4人,助理农业经济师2人,技术员2人。1984年5月,农业局改名为农牧渔业局。同年,设立土壤肥料工作站。1985年底,全局干职工达63人。
二、农业机械管理局 1958年成立农业机械局,辖农机厂和国营拖拉机站。1959年并入农业局,内设农业机械管理站。1969年1月改称农机服务站,1970年并入工业公司。1976年恢复农业机械局,辖农机服务公司。1978年改称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管理、培训、修理、行政4个组。1984年又改称农业机械化服务站,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技术干部9人。
三、林业局民国时期未设林业机构,林业由建设科主管。
解放初,林业生产由赣东林业管理处委派2人负责。1951年12月,在县人民政府内设立农林科,有工作人员4名。1956年7月,设立金溪县农林局。1957年4月,成立金溪县农林垦殖局,主管林业。1960年后,局内分设竹木生产经营股、营林垦殖股、计财股、秘书股。1962年初,木竹生产经营股森工部分从县局内分出,单独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金溪县支公司。1966年,木材公司并入县农林垦殖局,局内设营林股、竹木经营股和秘书股。1968年3月成立农林垦殖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3月,复设农林垦殖局。1980年9月,又增设林政股。1983年1月,改称林业局,局内设人事秘书股、林政股、营林股、林业勘察设计队。1985年,共有工作人员78人。
四、水利电力局民国时期无水利管理机构。
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即成立建设科,科内有1人分管水利。1951年12月,改名农林科,配有水利技术人员13人,1956年,农林科一分为三,水利局另立。1957年,农水合署,成立农业水利局。1958年12月分设,成立水电局。1961年2月又合并称农田水利局,内设水利站,有水利技术人员16人。1969年1月,改称农业服务站,水利技术人员只保留10人。1971年7月,成立水电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恢复设立水利电力局,水利技术干部增至19人。1975年,局内设水利电力管理组、水利技术指导组。1979年,改设水利股、水电股和人秘股。1981年,成立水利设计室。1985年,局内设四股三室(即人秘股、工管股、水电股、计财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设计室),全局人员59人,其中水利技术人员17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3人)。
第三章生产力状况第一节劳力一、劳力变化 1949年,全县有农业劳动力25063个,占农业人口的31.7%,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5.96亩。至1985年,全县农业劳动力增至87385个,占农业人口的44.6%,比1949年增2.5倍;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4.33亩,比1949年减少11.63亩。
表10-2 农业户数、人口、劳力表一、劳力构成从业构成金溪农业劳动力自建县以来都以从事种植业为主,只有极少数劳动力从事林、牧、副、渔等业。据1982年7月1日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农业劳动力共78363个,其中男劳动力43243个,女劳动力35120个,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0.7%。在农业劳动力中,农业生产负责人有371个,占0.48%;种植业劳动力有76727个,占97.97%;林业劳动力有316个,占0.41%;牧业劳动力有326个,占0.41%;副业劳动力(仅含狩猎、农业机械操作和其他人员)有334个,占0.43%;渔业劳动力有61个,占0.01%;工业、交通运输和饮食服务等行业劳动力有228个,占0.29%。
1982年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部分农业劳动力开始转向工交运输和饮食服务等行业。至1985年,全县87385个农业劳动力中,从事种植业和林、牧、副、渔的劳动力有81437个,占93.16%;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2380个,占2.73%;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有588个。占0.68%;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劳动力有590个,占0.68%;从事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劳动力有2203个,占2.530%;从事其他行业的劳动力有187个,占0.22%。
文化构成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78363个农业劳动力中,大专毕业(含大学肄业)的有5人,占0.006%;高中毕业的有3233人,占4.12%;初中毕业的有12037人,占15.36%;小学毕业的有38873人,占49.61%;文盲、半文盲的有24215人,占30.9%。
年龄构成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县78363个农业劳动力中,15~19岁的有17231人,占22%;20~24岁的有11436人,占14.6%;25~29岁的有12747人,占16.4%;30~34岁的有10043人,占12.8%;35~49岁的有21669人,占27.6%;50岁以上的有5237人,占6.6%。
第二节耕地一、耕地面积金溪耕地面积,时增时减。
宋理宗时,金溪耕地为6106顷44亩;清乾隆十六年(1751)为6053顷50亩,清同治九年(1870)为6059顷78亩。
民国25年(1936)4月至9月,金溪进行航空测量,测得全县耕地为63.3万亩。后因政局动荡,劳力外流,大片土地荒芜,到民国38年解放前夕,全县耕地面积为40万亩(其中水田39.2万亩,旱地0.8万亩),人均4.3亩。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鼓励垦荒,耕地面积增加。1950年,全县垦荒0.18万亩;1951年,垦荒3.32万亩;1952年,垦荒1.69万亩,是年,全县耕地面积增加到45.19万亩。其后,水利、交通和基本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占地面积逐年增加,耕地面积相应减少。到1985年,全县共有耕地37.81万亩。其中水阴36.11万亩,旱地1.7万亩(1980年农业区划调查,实际面积为438007亩,其中水田393252亩、旱地20598亩、菜地24157亩)。人平1.68亩,高于全国人平1.5亩,全省人平1.08亩的水平。
表10-3 解放后耕地面积变化表单位:万亩一、耕地改良金溪县的耕地,以水稻土为主,土壤肥力普遍不高,稻田耕作层虽不算浅,但是耕作层的表土层浅,一般为10厘米,以下土层则肥力差,且长期未经耕作,理化性能也不好,长期被淹和严重滞水的稻田占耕地总面积的17.5%,这些水稻土总的特点是瘦、浅、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民国时期,增加地力,改良土壤的办法不多,仅少数地区种点肥田萝卜或红花草,大部分耕地冬闲。
解放初期,仍沿用老办法,1958年,绿肥才在全县得到普遍推广。到1969年,绿肥播种面积增至26万亩,1970年以后,每年种植面积均保持在24万宙左右,为改良土壤提供了条件。
1959年开始试用磷肥,1961年全县推广,到1971年又普遍增施钾肥和复合肥料,注意了氮、磷,钾三要素的配合。
1968年开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在山区沿山开沟,排洪排泉,使串灌改为沟灌.在丘陵和.平原地区整理排灌系统,减少肥水流失。
1970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广稻啦还田,改善了土壤结构,起到了松土和增加有机质的作用。
第三节农业科技一、耕作制度清末和民国时期,比较习惯的耕作制度有两种,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种一季水稻,只有不到百分之十是二熟制,即夏秋作是水稻,冬作为杂粮。据《江西农工商矿记略》载,光绪三十一年11905),东、南、西、北四乡一般种植一季水稻,稻谷收割后,有的地方还种植少量的大豆、红薯、荞麦等杂粮。
解放以后,耕作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解放初期,一部分为早(中)稻一一秋杂粮——肥田萝卜、或绿肥三熟制,一部分为一季晚稻——冬闲一熟制,少部分为早(中)稻。——油菜二熟制。1952年,县委提倡种绿肥;1956年前后,县委又提出“一季变双季,旱地变水田,晚稻变早稻”的“三变”口号;1958年,绿肥在全县得到普遍推广,“三变”也大见成效。全县二晚面积由1952年的81亩扩大到1958年的8.7万亩,一晚面积则由1949年的21.8万亩降到1958年的10.5万亩,而早稻(包括中稻)面积却由1949年的19万亩增加到1958年的35.1万亩。1969年,“三变”达到高峰,全县耕作制度以稻稻肥和稻肥为主。1976年以后,县委又总结推广了本县群众水早轮作的经验,改变单一的稻稻肥和稻肥的耕作制度,实行了稻稻肥(油),稻豆肥及稻麻、稻瓜等水旱轮作,开始解决稻稻肥引起的土壤板结问题,促进了粮、油、麻等作物产量的提高。至1981年底,全县耕作制度有如下六种:稻稻肥和稻豆肥一年三种二熟制,占耕地面积的52.1%;稻肥一年二种一熟制,占17.6%;一季稻、秋翻、冬闲一年一种一熟制,占16.6%;稻麻、稻瓜等水旱轮作,占8.9%;稻油一年二种二熟制,占3.3%;稻稻油一年三种三熟制,占1.5%。
1985年又开始试行稻烟、稻蔗、稻稻麦等复种轮作方式。
表10-4 解放后六个年度水稻种植变化情况表一、良种引进水稻,解放以后,品种进行过三次改雄。50年代中期大力推,“南特号、莲塘廿、赣农3425等高杆晶种。60年代普遍采用6044、珍珠矮、先锋一号等矮杆良种。70年代中期,引进杂交水稻,改变了二晚低产面貌。杂交水稻,1976年开始试种,平均亩产258公斤,随后逐年扩大。到1985年,全县种植杂交水稻面积11.97万亩,占二晚面积57.7%,总产4566万公斤,占二晚总产64.9%,亩产比常规品种增50至75公斤。为发展杂交水稻,县政府拨出专款培训技术骨干,并组织队伍,从1978年起,先后三次赴海南岛繁殖杂交水稻良种。1981年后,杂交制种在本县进行,至1985年,杂交制种而积达206亩,总产1.43万公斤,亩产69.5公斤。
红薯,50年代引进了胜利百号。
大豆,先后0I进了褐皮晚大豆、大青豆大青丝、六月爆等品种。
油菜,60年代初,引进白菜型,1.978年从广西引进甘兰型302,1980年又引进了华油八号、赣油一号、浙油七号等品种,1985年引进81008、821、黔油九号等低芥皮油菜。
茶叶,1970年后,先后引进婺源大叶种、小叶种和浙江淳安大叶种,小叶种。
黄(红)麻,1977年后,引进青皮3号、722、7804等品种。
蔬菜,解放后引进了建阳大白菜、四川榨菜、地瓜、洋葱等品种。
柑桔,70年代后,引进温州蜜桔,南丰蜜桔等优良,品种。
其它作物也引进了一些高产优质新品种,如中丹2号杂交玉米、浙皮一号二菱大麦等,在引进大量良种的同时,也培育出了一些适合县内种植、单产较高的优良品种。
金溪县作物分布图比例尺 1:300000 表10-5 解放后自育新品种一览表猪,50年代开始大量引进约克、巴克、长白、苏白等良种猪,并在金县各地配种。1978年,又在大仙岭乡推行猪的人工授精,以后辽扩大到双塘、陆坊、合市等乡镇,由于人工授精的种猪优良可靠,繁殖的仔猪体质健壮,生长快,群众甚为喜爱。
浒湾畜牧兽医站人工授精配种员周友福,刻苦钻研,大胆实践,摸索总结出一套猪的人工授精经验,种公猪精液保持时间由常规的12小时提高到36小时,母猪受胎率从1978年的67%提高到1981年的96.5%,创造了同行业全省最俅成绩,跨进全国先进行列。周友福先后被评为县、地区、省和全顾国长征突击手,1980年9月出席农林部在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生猪人工授精经验交流会。
牛,解放后,先后引进巴基斯坦辛地红牛和印度么拉牛。
鸡,解放后,先后引进来克航、红洛克、白洛克、芦花鸡、澳州黑和河南大型鸡等肉鸡品种。1983年又引进米航蛋鸡、罗斯蛋鸡。
三、技术队伍 1985年,全县有农业服务行业的技术人员99人,其中获中级职称的有17人,初级职称的47人,未定技术职称的35人,占总人口的0.05%,万亩耕地有技术人员2.6人。全县还有农机人员2251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899人,机务管理人员13人,内燃机、柴油机手946人,农用汽车驾驶员133人,万亩耕地有农机人员59.5人。
第四节农业机具一、耕耙具械民国37年(1948),浒湾是上村的蒋其泉用14两黄金购买一台美国产45马力拖拉机和一蝗配套农具,是金溪解放前唯一用上农机的富户。1956年,少数地方试用过江西水田犁和双轮双华犁,但未得推广。1957年开始试用中型拖拉机耕作,至60年代末才在全县推广。1978年后,小型(手扶)拖拉机逐渐代替中地拖拉机。1985年,机耕、机耙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3%,牛拉犁、耙仍占770/0。
一、栽插具械有史以来都是人工分秧栽插,沿用至今采变。1958年,试用人工操作插秧机,未得推广。1978年,又试用机动插秧机,也因机械分秧问题不易解决,效果不理想而未予推广。
三、耘禾具械耘禾,全县大部分地区都沿用耘禾耙,只有西南部分地区用手耘。1960年前后试用耘禾器多种,未见推广。70年代初试用除草剂,因经济条件和技术措施跟不上去未得全面推广,耘禾农具依然照旧。
四、收割具械以镰刀割、禾斛打、篾垫晒、风车扇,相沿数百年。1968年开始试用人力脚踏打谷机,二三年内即普及全县。1980年后,有少数农户废篾垫,改用水泥晒场。
五、植保机具 1954年开始使用单管喷雾器喷洒农药,继而又采用压缩喷雾器和手摇喷粉器。60年代,曾推广过远程喷雾机,由于该机机动性能差,未能推广。70年代后期,推广背负式弥雾喷粉机,该机效率高,速度快,机动灵活,深受农民欢迎,故发展很快。
六、排灌机具传统排灌农具主要是水车,有牛车、手车、脚车三种,靠牛拉的叫牛车,靠人推的叫手车,由二至三人脚踏的叫脚车,这些排灌农具的效益都很低,手车和脚车的劳动强度较大,到60年代,绝大部分水车被淘汰。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部分农民复用手车灌溉。
解放以后,以柴油机作动力的抽水机逐渐增多。60年代,部分社队在山溪拦河筑坝,或在渠道跌水处利用其集中的水头安装水轮泵,经济效益高。70年代,一些有电力的社队开始使用电力灌溉,以电为动力,带动水泵,抽水灌田。80年代开始后,个别村还用上了喷灌。
七、运输工具扁担、独轮小车为传统农业运输工具。1958年“大跃进”中曾搞车子化,牛拉车、胶轮板车开始出现,后牛拉车安得推广。70年代后,兴起的是自行车和手扶拖拉机,尤以自行车最为普遍。80年代后,农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
八、田间劳作工具以锄为主,锄又分尖锄、板锄、两齿锄和四齿锄多种,式样各乡略有不同。
畚箕、箩筐、尿桶、粪杓也是田间劳作的必备工具。
表10-6 1957年~1985年主要农机表续表第五节水利设施一、蓄水工程民国时期仅有小山塘141个,抗旱能力极低。
解放以后,除对原有山塘进行整修外,从1953年冬兴建金溪第一座水库——陈家源水库(又名示范水库,座落在崇麓乡坪上水库内,半年后竣工)开始,至1985年止,全县共兴建中小型水库861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2座,小(二)型水库50座,山塘797座,有效库容为11469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7.94万亩,总投工1539.72万个,完成土石方1399.74万立方米。
中型水库高坊水库座落在陆坊乡高坊村,建于黄通港上,集雨面积102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为每秒3.8立方米。1958年8月29日动工,次年春大坝基本落成。1960年开始蓄水,配套工程于1969年完工。为了增加库容,扩大顾灌面积和解决县城用电,1970年动工扩建,大坝加高5米,增加蓄水量79.5%。该水库在扩建的同时,又在坝后建立一级电站一座,1980年在总干渠李公岭建二级电站一座,负担着陆坊、珊城、双塘、前进、琅琚、琉璃等乡10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属金溪水利骨干工程。
枢纽工程有大坝,高38.5米,顶宽7米,坝顶长312米,坝底宽287米;有新、老两处溢洪道,老溢洪道最大泄洪量每秒1000立方米,新溢洪道最大泄洪量每秒1130立方米,泄洪隧洞最大泄洪量每秒48立方米;发电排灌隧洞长152米,洞直径2米,放水流量每秒16立方米;反滤层高10米,顶宽4米,内、外坡均为1:15。
该库控制流域面积102平方公里,年平均来水量12400万立方米,蓄水量6888万立方米。其中有效库容4800万立方米。死库容342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746万立方米。据20年观察资料计算,水库蓄水量占总来水量的37~40%。
渠道工程有总干渠1条,长15.5公里,设计过水量每秒14立方米。干渠3条,全长58.7公里,其中西干渠长32.2公里,过水量每秒9立方米;南干渠长16公里,过水量每秒4立方米;东干渠长10公里,过水量每秒1.5立方米。建筑物250座,其中小水库25座,渡槽7座,过山涵2座,放水管139座,全渠有大挖方81处,大填方49处。
电站工程有一级电站1座,厂房面积640平方米,装机容量2×500千瓦,年发电量161万度;二级电站1座,厂房240平方米,装机容量2×250千瓦。
该库共完成土方619.2万立方米,炸石27.74万立方米,浇倒混凝土1.07万立方米,浆砌块石10.37万立方米,总共投资825万元,总投工1020万个。设计灌田12万亩,实际灌田10万亩,全年总收入包括水费、电费、养鱼等约计24万元。
报废工程有合市支渠,全长30公里,损失国家投资3.5万元,浪费劳力8万个。
马街水库座落在珊城乡马街村,集雨面积27.5平方公里,坝顶高程128米,最高设计水位126.5米,库容376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1978年冬动工,当年完成3座副坝,第二年又完成主坝。1980年,各枢纽工程基本完工。该水库开挖了一条全长2252.1米全省也少见的放水隧洞,于1983年12月20日验收使用。
小(一)型水库马尾泉水库 1955年冬建于珊城乡先锋村,集雨面积2.5平方公里,坝高19米,库容100万立方米,灌田2000亩。
双塘水库 1957年秋建于双塘镇艾家村,集雨面积4.6平方公里,坝高17.5米,库容120万立方米,灌田2000亩。
火焰山水库 1963年建于合市乡歧岭村,集雨面积2平方公里,坝高15米,库容109万立方米,灌田1800亩。
坪上水库1964年10月建于崇麓乡坪上村,集雨面积3.5平方公里,坝高23.5米,库容320万立方米,灌田5000亩。
芳源水库 1970年10月建于何源乡剡坑村,集雨面积3.1平方公里,坝高23.5米,库容166万立方米,灌田2600亩。
杨坑水库 1973年8月建于黄通乡曾家村,集雨面积2平方公里,坝高21.5米,库容116万立方米,灌田1680亩。
大源垅水库 1973年冬建于对桥乡汤家村,集雨面积2.25平方公里,坝高14.5米,库容256万立方米,灌田1800亩。
陈坊水库1976年3月建于陈坊积乡陈坊村,集雨面积4.33平方公里,坝高12米,库容299万立方米,灌田3000亩。
厚坑水库1978年10月建于石门乡横源村,集雨面积1.5平方公里,坝高12米,库容117万立方米,灌田1000亩。
陀山水库1978年冬建于左坊乡左坊金溪县水利水电设施图比例尺1:300000村,集雨面积1.8平方公里,坝高8米,库容126万立方米,灌田1200亩。
樟塘水库 1978年建于琉璃乡琉璃村,集雨面积1.2平方公里,坝高15米,库容128万立方米,灌田1200亩。
古圩水库1978年11月建于双塘乡古圩村,集雨面积2平方公里,坝高13米,库容180万立方米,灌田1230亩。
小(二)型水库及山塘黄通乡山塘I1座,总库容10.69万立方米,灌田617亩。
何源乡山塘45座,总库容53.47万立方米,灌田2671亩。
对桥乡小(二)型水库3座,山塘59座,总库容219.52万立方米,灌田6433亩。
陆坊乡小(二)型水库1座,山塘102座,总库容104.16万立方米,灌田3254亩。
双塘镇小(二)型水库2座,山塘40座,总库容97.78万立方米,灌田3982亩。
合市乡小(二)型水库5座,山塘54座,总库容253.7万立方米,灌田3697亩。
琉璃乡小(二)型水库11座,山塘127座,总库容388.04万立方米,灌田5879亩。
陈坊积乡小(二)型水库3座,山塘32座,总库容99.53万立方米,灌田1713亩。
大仙岭乡小(二)型水库7座,山塘28座,总库容176.66万立方米,灌用3014亩。
崇麓乡山塘32座,总库容42.84万立方米,灌田1130亩。
枫山乡小(二)型水库2座,山塘48座,总库容49.12万立方米,灌田1420亩。
琅琚乡小(二)型水库1座,山塘55座,总库容109.6万立方米,灌田2880亩。
芦河乡小(二)型水库1座,山塘11座,总库容43.73万立方米,灌田935亩。
左坊乡小(二)型水库6座,山塘30座,总库容139.26万立方米,灌田7852亩。
珊城乡小(二)型水库3座,山塘85座,总库容100.06万立方米,灌田1884亩。
秀谷镇山塘5座,总库容8.27万立方米,灌田413亩。
石门乡小(二)型水库5座,山塘21座,总库容109.6万立方米,灌田2880亩。
沟树垦殖场山塘5座,总库容9.27万立方米,灌田413亩。
秀谷华侨农场山塘7座,总库容2.53万立方米,灌田480亩。
一、引水工程民国时期,金溪有引水坝65座,水陂371个,工程小、质量差。
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除对原有的引水工程进行维修加固外,还新建了引水工程46座。至1985年,全县共有引水工程111座,其中灌田万亩以上工程1座,干亩至万亩工程8鹰,千亩以下工程102座,引水最1870万立方米,总共能灌田57898亩,实际灌田38359亩,总投工324万个。
万亩以上工程芦河渠拦河坝、进水闸座落在南城县黄狮渡,建立在芦河水系芦河上,集雨面积400平方公里,引水流量每秒4.5立方米,设计灌田4.5万亩。该工程于1965年9月16日破土动工,当年完成全部枢纽工程及部分渠系工程,并引水试流成功。第二期工程原预期1966年冬结束,后因开展“文化大革命”,两天之内数千民工全部撤回,工程搁置,后经数年修建,直至1977年才将工程收尾。
枢纽工程有重力滚水坝1座,坝高6米,长100米,坝右侧设冲沙闸1座、伐道1座、进水闸1座。
渠道工程有总干渠,长2.8公里,引用流量每秒4.5立方米;干渠有两条,左干渠长12.5公里,过水量每秒1.2立方米,右干渠长20.2公里,过水流量每秒3.5立方米;支渠4条,洛城支渠长30.5公里,过水流量每秒2立方米,安吉支渠长23.7公里,过水流量每秒1.5立方米,邹家支渠长10.5公里,过水流量每秒0.3立方米,石门支渠长12公里,过水流量0.2立方米。
建筑物有446座,其中较大的工程有西排、武广、上东槽3座过山涵管,钢筋混凝土渡槽2座,26千瓦发电站1座。
该渠总共完成土方146.2万立方米,石方13.4万立方米,总投工147万个,国家投资169.5万元。
工程效益,芦河渠水来自芦河,枯水季节受上游资溪、南城两县许多水利设施控制,加之渠道下游植被差,淤塞严重,达不到设计标准,受益的芦河、石门、琅琚3个乡的灌溉面积为1.7万亩,占设计灌溉面积的37.8%。
千亩至万亩工程金临渠由地区组织临川(为主)金溪两县的民工,在大仙岭乡疎山岭下兴建进水闸1座,开渠至进贤县李渡镇(原为临川县管辖)柴埠口,渠水流经金溪、临川两县,故名金临渠。该渠总干渠长36公里,宽20米,最大流量每秒18立方米;干渠4条,长46公里;支渠9条,长68公里。总灌田18万亩,为抚州地区最大的灌溉渠。该渠在金溪境内9公里,渠旁兴建电灌、机灌站27座,灌田约8000亩。
官碑坝1968年10月建于黄通乡墩厚村,坝高2米,长25米,引用流量每秒0.3立方米,灌田1000亩。
马井坝 1980年8月建于黄通乡曾家村,坝高1米,长11.5米,引用流量每秒0.2立方米,灌田1000亩。
三江口坝1980年7月建于何源乡何源村,坝高2.1米,长35米,引用流量每秒1.8立方米,灌田1700亩,并装有100千瓦发电机1台。
月山坝1978年10月建于何源乡何源村,坝高2.3米,长55米,引用流量每秒2立方米,灌田2000亩,并装有10千瓦发电机1台。
碑潭坝1961年9月建于何源乡何源村,坝高2米,长70米,引用流量每秒0.8立方米,灌田4300亩。
大罗坝座落在陆坊乡桥上村,始建于解放前,1975年整修加固。坝高1.8米,长25米,引用流量每秒1.6立方米,灌田5500亩。
连下坝座落在陆坊乡连下村,始建于解放前,1975年整修加固,坝高2.2米,长40米,引用流量每秒0.5立方米,灌田3000亩。
千亩以下工程对桥乡 19座,灌田7880亩。
陆坊乡 1座,灌田300亩。
双塘镇 14座,灌田5510亩。
合市乡 10座,灌田3660亩。
琉璃乡 8座,灌田1560亩。
陈坊积乡 4座,灌田730亩。
崇麓乡 7座,灌田1330亩。
枫山乡 3座,灌田988亩。
芦河乡 9座,灌田780亩。
左坊乡 4座,灌田570亩。
珊城乡 16座,灌田3581亩。
秀谷镇 2座,灌田500亩。
华侨农场 1座,灌田190亩。
高桥林场 4座,灌田710亩。
三、提水工程民国时期,金溪无提水工程。解放后,全县共建提水工程91处,装有提水机械112台(套),总共可灌田18725亩。灌地790亩,排涝400亩,共完成土石方4.68万立方米,总投工8.36万个。
机灌工程共64处,装机66台计861.4千瓦灌田10891亩,机灌工程主要建在大仙岭和琅琚两乡。1957年,购进美国造20马力木炭机1台,在浒湾丁家村建抽水机站,此站为金溪第一座机灌工程。
电灌工程共16处,装机17台共513千瓦,灌田7334亩,电灌工程主要建在大仙岭乡和秀谷镇. 水轮泵和水锤泵工程共4处,装机4台,灌田250亩。
喷灌、滴灌工程共6处,装机23台(套),1978年开始安装,可灌地790亩。
排涝工程 1976年,大仙岭乡山下村建立金溪第一座排灌站,装机2台共44千瓦,排涝面积400宙。1972年兴建的琅琚排洪河.没有正确考虑工程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盲目乱干,尚未竣工即完全报废,不仅损失国家投资15万元,浪费劳力40万个。而且造成了沙淹土盖良田上千亩的后果。
四、圩堤工程清朝和民国时期,金溪只有沿抚河的石门至浒湾4条防洪圩堤,总长25.3公里。堤身极为单薄,无法抵御抚河的洪水,每到汛期即泛滥成灾。
解放后,全县共修筑圩堤8条,总长88.5公里,共完成土石方121.4万立房米,总投工80.8万个。至1985年,全县有沿抚河的防洪圩堤4条,即石门圩堤、公塘圩堤、下彭圩堤、浒湾圩堤,总长25.3公里,其中块石护坡2.39公里,保护耕地3.27万亩,保护人口2.12万人。这些圩堤堤身单薄,土质差,圩堤和断面均未达到设计标准。60年代以后,抚河泥砂淤积,河床逐年增高,抗洪能力也随之下降。内河圩堤有大小8条,即陈坊圩堤、琅琚圩堤、龚疎圩堤、苕溪圩堤、上苕圩堤、下杨圩堤、项山圩堤、陈河圩堤。保护耕地3.54万亩,保护人口1.65万人,这些圩堤堤身单薄,顶宽1至3米,且高矮不一,抗洪能力很低。
浒湾圩堤,民国以前建,曾多次加固,全长16.5公里,高4米,堤顶宽1.5米,保护浒湾镇和洛城、湾溪、彭家等村的1.85万亩耕地。
石门圩堤,民国以前建,全长2.5公里,高2.5米,堤顶宽2~3米,保护石门村的0.21万亩耕地。
公塘圩堤,民国以前建,全长4.3公里,高3.5米,堤顶宽2~3米,保护公塘村0.12万亩耕地。
下彭圩堤,民国以前建,长2公里,高3米,堤顶1~2米,保护下彭村0.1万亩耕地。
陈坊圩堤,解放以后建,从城湖至高坪全长4公里,高2米,堤顶宽1~2米,保护城湖、西桥、高坪、涂坊等村的0.83万亩耕地。
琅琚圩堤,解放以后建,从陈河至竦口,全长23.5公里,高2米,堤顶宽2.5米,保护琅琚乡陈河、安田、谷家、赖家、项山、琅琚、陈源、严群、安吉、疎口、苕溪等村的2.46万亩耕地。
龚疎圩堤,解放以后建,从田中龚家至竦口全长5公里,高2米,堤顶宽1.5米,保护耕地0.35万亩。
苕溪圩堤,解放以后建,从崇麓至三江桥全长8公里,高3米,圩堤顶宽2米,保护耕地0.2万亩。
上苕圩堤,解放以后建,从土口至苕溪全长20公里,高3米,堤顶宽2~3米,保护耕地0.15万亩。
下杨圩堤,解放以后建,从城上刘家至下杨全长4公里,高2.5米,堤顶宽2米,保护耕地0.1万亩。
项山圩堤,解放以后建,从蓝家排至项山全长20公里,高1.5米,堤顶宽1米,保护耕地0.25万亩。
陈河圩堤,解放以后建,从丰收港至安田全长4公里,高1.5米,堤顶宽1米,保护耕地0.2万亩。
五、改港工程金溪自1976年开始至1985年止,共改造旧河道(裁弯取直)11条,总长29.3公里,共完成土石方162.61万立方米,总投工91.7万个。其中,秀谷镇改丰收港1条,长1.3公里;黄通乡改高桥港1条,长5.2公里;石门乡改靖思港、石门港、公塘港及小港道6条,长12.1公里;珊城乡改中1JI港1条,长1.5公里;合市乡改龚家港1条,长3公里;双塘镇改官家边港1条,长6.2公里。
第六节产业构成金溪自建县以来一商是个农业县,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主要地位。解放前生产方式落后,灾害频繁,民不温饱。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发展很快。稻、豆、茶、麻、桔五大作物都具有面积大,潜力大、比重大、商品率高的共同特点,特别是粮食生产,1979年金溪人平产粮667公斤(全省人平产粮401.5公斤)、人平贡献198.5公斤(全省人平贡献101.5公斤),劳平产粮1873公斤(全省劳平产粮1277公斤),劳平贡献525.5公斤(全省劳平贡献274.5公斤),都比全省平均水平高,被列为省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慎中始终占绝对优势。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721.7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66.7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2.3%,相当于工业总产值的12倍多。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2322.07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9014.83万元(种植业、畜牧业、副业、林业和渔业5个部门的产值分别为6928.73万元、1088.42万元、584.27万元、320.5万元、92.9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73.16%,相当于工业总产值的2.73倍。
农业产业结构总的情况是:以种植为主、牧少林微、副业不稳、基本无渔。
种植业,历来为金溪农业经济的主体,解放后历年来的产值都占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种植业始终以粮食作物为支柱,粮食作物又以水稻为主。1980年,水稻作物产值为3305.74万元,占种植业产值76.66%。尔后,经济作物得到发展,而且显示出用地少、经济效率高的优势。1985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6.13万亩,占总播种面积7.3%,其产值达731.3万元,占种植业的13.07%。
畜牧业,历来是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的畜力、肥料和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农民的主要家庭副业,在农业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解放后,畜牧业得到较大的发展。1949年,畜牧业产值(主要是猪,其年产值占畜牧业产值80%以上)占农业总产值8.7%,居农业第三位。1957年降到4.7%,1965年上升到6.6%,1975年上升到10%,1980年上升到10.4%,1985年又上升到12.7%,居农业经济的第二位。
副业,在金溪农业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解放以后,副业产值时升时降。1949年,副业产值占农、Ik产值的21.4%,居农业的第二位,1957年降到13.6%,1965年降到7.4%,1975年又降到6%,1980年上升到12.2%,1985年又降到6.5%。
林业,金溪林业生产发展缓慢,在农业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解放后,林业产值(主要是木材)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1949年的0.2%上升到1985年的3.5%。
渔业,金溪渔业生产发展最慢,在农业中所占的比重也最小,解放后历年来的渔业产值(主要是养鱼)占农业总产值的1%以下,以1985年所占的比例最高达1%。
六个年度农业总产值构成比较第四章种植业第一节作物品种金溪农作物品种较丰富,主要有水稻、大豆、油菜、红薯、花生、’茶叶、黄(红)麻等。解放后,全县进行了三次规模较大的品种资源调查和搜集工作。第一次是1959年至1960年,以地方老品种为主;第二次是1973年至1974年,以新品种为主;第三次是1979年至1980年以搜集粮油作物的野生品种为主。据调查,金溪种植业品种共909个,其中水稻品种496个(早稻299个,晚稻和一季稻197个),红薯12个,大豆21个,大小麦9个,荞麦5个,粟类5个,高梁10个,蚕豆3个,豌豆3个,绿豆4个,玉米13个,马铃薯6个,棉花11个,麻类9个,油菜13个,花生12个,芝麻12个,甘蔗11个,茶叶9个,烟草10个,蔬菜128个,瓜类26个,水果33个,药材8个,杂类作物10个,绿肥6个,肥田萝卜4个,夏季绿肥5个,饲料15个。
上述作物中,一种是传统作物,解放后随着耕作制度的改革,有的逐步减少种植面积,如大麦、小麦、玉米、粟等;另一种是解放后引进推广作物,如胜利百号红薯、赣油一号油菜、青皮3号红麻、包心菜、马铃薯等。
表10-7 主要作物品种调查表第二节作物分布一、粮食作物分布水稻南宋时期,金溪就普遍种早稻和一季晚稻。一陆九渊与《章德茂》书中载:“田分早晚,早田者种占早米,晚田种晚大禾。”民国时期,开始少量种植中稻,1952年又开始种植二季晚稻。尔后,双季稻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一季晚稻相应减少。
一季晚稻区,解放前遍布全县。解放后经过改造,种植面积大为减少,至1985年,种植面积较多的有何源、双塘、对桥、琅琚等乡镇。
一季早、中稻区,范围包括琉璃、双塘、合市、陈坊积等乡镇,这些乡镇水源差,若遇天旱,二季晚稻则栽不下去,早稻收割后,改种晚大豆、红薯等杂粮。
早稻、双季晚稻混栽区,范围包括芦河、石门、琅琚、大仙岭、珊城、左坊、陆坊、对桥、何源、黄通、秀谷、枫山、崇麓、浒湾等乡镇,这些乡镇除少数村水利条件差外,均在早稻收割后种植双季晚稻。
大豆 60年代前,主要分布在琉璃、陈坊积、合市等乡。70年代后遍及全县。1985年,种植面积较大的有琉璃、陈坊积、合市、崇麓、双塘等乡镇。
红薯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其中以对桥、陆坊、双塘、何源、珊城等乡镇种植面积较大。
小麦解放前个别乡镇有少量种植。解放后种植面积稍有增加。70年代初,扩大到全县各乡镇,此后,种植面积则逐年减少。到1985年,只有对桥、珊城乡的少数村种植。
一、经济作物分布油菜解放前和解放初期,金溪只有西南沿抚河一带的石门、琅琚、大仙岭乡有少量种植,1958年后遍布全县。
芝麻分布较广,全县各乡镇普遍零星种植。1979年后,种植面积扩大,至1985年,种植面积较大的有双塘、何源、黄通等乡镇。
棉花 1957年以前全县种植很少,主要分布在沿抚河的石门、琅琚、浒湾一带,为农民自发性种植。1958年后,棉花生产纳入国家计划,作为任务分配到各公社,因而遍及全县。70年代初,贯彻相对集中的原则,主要在大仙岭等公社种植,其他公社少种或不种。1977年后,国家不再向金溪征购棉花,各公社农民又自由种植。
黄(红)麻 1976年以前只有少数村种植,1976年后种植面积由少到多发展很快,至1985年,全县各乡镇均有种植,面积为42942亩,总产生麻1436.6万公斤,亩产334.5公斤,高于全省水平,是全省四大红(黄)麻生产基地之一。
蔬菜自食性蔬菜,全县各村各户均有种植。商品性蔬菜,则在浒湾、县城、石门等集镇种植较多。有的农户还以种菜卖菜为生,他们经过多年栽种,形成某些特长,使某些蔬菜呈现地区特点。如浒湾丁家的萝卜,称“丁家萝卜王”,浒湾豆豉湾的冬瓜,称“豆豉湾冬瓜王”等。
西瓜解放前,沿抚河地区习惯种打籽瓜,解放后随着抚州西瓜、马兰瓜、庐山瓜的推广,种植地方也扩大到丘陵地区,到1985年,种植面积较大的有石门、琉璃、枫山、琅琚、左坊、芦河等乡。
茶叶 60年代以前零星种植,大都分布在县境东南一带地区,1970年开始在丘陵山地连片种植,且遍布全县,以国营秀谷华侨农场种植面积最大,次为枫山、珊城、对桥、崇麓等乡。1985年总面积达18849亩,总产达21.37万公斤,是全省18个重点产茶县之一。
柑桔金溪的传统作物,主要分布在西南沿抚河一带地区,栽培历史悠久,群众有较丰富的种植经验,特别是金桔种植面积较大,产量较多。“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地方将桔园改为农田,产量急剧下降,特别是金桔,到70年代中期,只有少数村有零星种植,大部分村已经绝种。1977年以后,柑桔生产发展较快,全县各乡镇都利用荒山荒洲和荒地开辟桔园,金桔种植面积也随之扩大。到1985年发展到6303亩,总产达108.52万公斤,在全区名列第四。
第三节作物栽培一、粮食作物栽培水稻播种育秧:旧时播种在清明前后,风选,亩播种量200至250公斤,老式秧田水播水育,二直沿用至50年代末。1960年后,播种期提前于春分前后,浸种前进行晒谷选种,选种方法有泥水、盐水、铁锅,浸种方法有温水、石灰水和药物,亩播种量100~150公斤,新式秧田,稀播壮秧,每一小畦开沟围埂,以利排灌。1970年前后,开始推广薄膜湿润育秧和小苗带土移栽,旱播水育,提倡早小密矮,曾一度形成越早越好,播种期过早,造成烂种烂秧。70年代后期,播种期在春分后2至3天开始,寒潮过后抢晴播种,一度还推行室内无土育秧,但未得推广。80年代初推行地膜育秧和保温育秧,亩播种量在100公斤左右。1976年后推广的杂交水稻,每亩播种量为10公斤。
栽插:多数早稻是在谷雨大插,立夏前插完;二晚则在大暑大插,立秋前插完。行株距在1957年前为33厘米左右,尔后渐密,1958年后,曾密至10×14或10×10厘米,但数量不多,至1960年,以27厘米见方居多,1972年后,以20厘米见方为众,20×17厘米次之。从山区到丘陵,各种规格都有,一般是早稻密于中稻和二晚,而二晚和中稻又密于一晚。70年代后期,每亩栽插1.2万蔸,提倡栽足基本苗,每亩基本苗在10万至15万根之间。
施肥:解放以前以绿肥和农家肥为主,有的地方还兼用少量石灰。解放初期,仍以绿肥和农家肥为主。1952年起,开始使用少量肥田粉,1959年起,使用少量的钙镁磷肥,以后化肥使用量逐渐增加,1964年开始大量施用碳酸氢铵和尿素,1977年后,又注意增施钾肥和复合肥料,80年代初,开始使用微量元素肥料。化肥使用量,1977年每亩平均12.99公斤(其中氮肥6.01公斤,磷肥6.9公斤,钾肥0.08公斤);1980年,每亩平均达到33.04公斤(其中氮肥19公斤,磷肥13.75公斤,钾肥0.29公斤);1985年,每亩平均达到57.02公斤(其中氮肥28.6公斤,磷肥17公斤,钾肥7.6公斤,复合肥3.82公斤)。
灌溉:自流串灌、漫灌一直沿用至1957年。1958年后,通过兴修水利和整理排灌系统,改为沟排沟灌,浅水发蔸,够苗晒田,干湿壮籽。1980年后,推广湿润灌溉,高坊和马街两个中型水库以及数十个小(一)和小(二)型水库的主、干、支、毛渠的设置,提高了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灌溉条件。
一、经济作物栽培黄红麻播种:采取条播,用炉灰拌猪粪盖籽。
追肥:晴天锄草追肥,苗肥不能过猛,既使幼苗健壮生长,叉不过分青嫩,免遭病虫危害,在麻叶出现五裂叶时,重施一次旺长肥,施肥后,不能长期关水,更不要把化肥撒在叶片上。
间苗:麻苗10~17厘米时开始间苗,23~27厘米时及时定苗。
砍麻:9月上旬收一次小麻,使麻田通风透光,10月上旬及时收砍大麻,砍后晒一天再浸。
浸洗:浸麻要把大小麻分开打捆和下塘浸沤,不能露出水面。剥麻时也要分开大小麻,并做到摆洗轻拷,提高熟麻质量。
轮作:不种原地。
油菜播种:一般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播种,每亩播选过的种子0.4~0.5公斤。
整地:采取深沟窄畦,畦宽1~1.3米。用水田种油菜,应在晚稻收割前排干水,然后密犁细耙。
施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每亩施猪牛栏粪100担左右,结合整地翻入土中,移栽时每亩用腐熟窖肥拌15公斤过磷酸钙施入穴沟。
移栽:以在11月上旬抢晴(或阴天)移栽为宜。行株距40×17厘米,每亩栽0.8万至1万株。
田管:做到中耕三次,追肥三次,早施追肥,重施腊肥,稳施苔肥,巧施花肥,并做好查苗补缺、清沟排水和防治病虫害等工作。
柑桔培育砧木:一般采用枳壳,在11~12月间播种,出苗后施稀薄粪水,苗高10厘米左右移栽,株行距10×30厘米左右。
嫁接:可采取芽接或枝接,芽接一般在10月中下旬,枝接在2~3月底进行,嫁接成活后,要做好剪砧、追肥、除草和防治病虫等工作。当苗高40厘米时即可出圃。
桔园建立:要高标准高质量建园,山地建园要修筑水平梯田,搞好排灌、道路系统和防护林带,挖好大穴,下足底肥。
栽种:一般在2~3月间,选择良种大苗认真栽种,每亩栽30~45株。
管理:做好整枝修剪、追肥、除草、防旱灌溉和防霜防冻、防治病虫等工作。
冬瓜大仙岭乡豆豉湾村黄富民擅长种冬瓜,种出来的冬瓜肉质厚,个体大。1983年种冬瓜8分2厘,收冬瓜12710公斤,亩产1.55万公斤;1984年种冬瓜9分8厘,收冬瓜437个,总产17841公斤,亩产1.82万公斤,平均每个冬瓜重40.85公斤。
黄富民的冬瓜栽培技术是: 选育良种:将本地栽种的大叶型冬瓜与外地引进的小叶型冬瓜进行杂交,精心培育出一种个体大、结瓜多、肉质厚、产量高的冬瓜新品种——“金水一号”。这种冬瓜比本地冬瓜产量高30%~50%。
培育地力:每年都要在冬瓜地里下垃圾肥七八百担,猪粪1万公斤,人粪1~2万公斤,使土壤每年增厚3厘米。
科学管理:主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及时装枝留果,在小暑边及时摘除侧枝侧芽、弱芽和徒长枝,保证瓜棚透光通风;二是合理施肥、灌水,苗期适当施水肥,中期小暑边追施速效肥,后期看苗看果,看天追施肥、水;三是注意防治立枯病和瓜瘟;四是搭棚缚瓜,冬瓜10公斤左右时必须用绳托,绳打活结,随冬瓜增大再增加缚绳根数。
第四节作物产量南宋时期,金溪部分地区就重视耕作技术的改进,在提高亩产上下功夫。陆九渊家就十分注重精耕细作,以提高亩产量。他在象山书院对弟子说:“吾家治田,每用长大镘头,两次锄至二尺许,深一尺半许,外方容秧一头。久旱时田肉深,独得不旱。以他处禾穗数之,每穗谷多不过八九十粒,少者三五十粒而已,以此中禾穗数之,每穗少者尚百二十多粒,多者至二百余粒,每一亩所收比他处一亩,不啻数倍。”《象山集》卷34)但大部分地区耕作技术落后,土地利用率很低。到民国时期,水田一般一年只种一季稻谷,亩产在100公斤左右,低的只有几十公斤。民国23年(1934)后,农业生产遭受破坏情况日益严重,各类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单位面积产量逐年下降,总产一年不如一年。据《江西年鉴》载,民国23年金溪主要作物总产是:稻谷5400万公斤、苧麻7750公斤、烟叶8400公斤、花生108万公斤、茶叶5000公斤。到民国38年,稻谷总产减到3133.54万公斤,苧麻减到1850公斤,烟叶减到3800公斤,花生减到12400公斤,茶叶减到200公斤。
解放以后,全县农民为改变落后的生产面貌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单位面积产量大为提高。1950年至1952年,经过土地改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3年至1957年,农民靠互助合作集体力量,战胜了严重的水旱灾害,粮食总产上升到5913.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89%。其它作物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1957年到1965年的9年中,金溪的农业生产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出现了席卷全县的“浮夸风、瞎指挥、共产风”(简称“三风”),全盘公有化,实行供给制,不准社员搞家庭副业,无偿平调生产队的劳动力,加上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农业生产受到破坏,全县粮食总产下降到4615.5万公斤。1959年,中共金溪县委对人民公社的生产关系、经营管理和领导方法进行了调整和改进,1961年对农村政策又进行了调整,并采取了纠正“三风”,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动员城镇人口充实农业战线,解散农村公共食堂,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下放到生产队等措施,合乎民意,从而夺得了农业生产较好的收成。1963年,县委又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开展整党、整风和整社运动。1964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向全国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总结了大寨大队的三条基本经验(即坚持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此后,一个“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就在全县农村兴起。1965年,又在农村推行“三包四固定”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全县粮食生产增加到7290.25万公斤,比1958年增长58%;棉花总产增加到166850公斤,比1957年增长13倍;油菜籽总产增加到161600公斤,比1957年增长92.2%,其它作物也得以增长。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初期,对农村波及不大,农业生产稳定在1965年的水平。1968年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违背自然规律和人民心愿,大搞“扩社并队”、“穷过渡”,推广“大寨式管理经验”(即政治评分),用平调、摊派.和不等价交换的办法掠夺农民的劳力、物力和财力,增加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严重地侵犯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权以及经营管理的自主权,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也得不到贯彻执行,同时,大批干部下放,农业机构拆并,科技队伍解散,农业生产又一次受到严重破坏。1970年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的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给金溪人民以极大的鼓舞,全县人民大搞水利建设,努力改变生产条件,农业生产又出现新的局面。1974年后,全县城乡上下结合,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进一步落实了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总产1974年和1975年连续两年都突破9500万公斤,创造了历史上的新记录。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农业生产的干扰破坏达到了极点。到处大批资本主义,大割资本主义尾巴,用“唯生产力论”、“工分挂帅”等大帽子压人,以及对农业的瞎指挥、“一刀切”等等,给农民带来了灾难,造成收入减低,生活下降。全县粮食总产降至8964.34万公斤,其它各类作物产量徘徊不前。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农民生产积极性日益高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1979年后,党的农村政策得到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到1985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16993.94万公斤,是1949年的5.42倍;油菜籽总产52.38万公斤,是1949年的63.9倍;黄(红)麻总产1436.55万公斤,是1949年10261倍;茶叶总产21.37万公斤,是1949年1068.5倍,其他作物产量亦得到显著的增加。
表10-8 解放后粮食作物产量表单位:万公斤表10-9 解放后主要经济作物产量表单位:万公斤第五节作物保护解放以前,金溪农作物除受水、旱、风灾的侵袭外,病虫危害甚烈。
解放以后,由于二晚面积的增加,为一些害虫提供了食场;绿肥留种面积的扩大,增加了越冬虫情基数;化肥、农药、石灰使用量的增加,群鸡鸭增多,致使天敌减少和病虫害抗药能力的增强等等原因,无论是虫害,还是病害,种类增多,密度增大,繁殖加快,危害加重,对农业生产威胁很大。病虫危害严重的1980年,全县损失稻谷400余万公斤,占当年总产的3.5%。
危害水稻的主要虫害有二化螟、大螟、稻纵卷叶虫、稻苞虫、稻飞虱、浮尘子、负泥虫、稻蝗等19种;主要病害有纹枯病、稻瘟病、白叶枯病、绵腐病、立枯病、胡麻叶斑病、小球菌核病、稻曲病、褐色叶枯病、紫秆病、恶苗病、普通萎缩病、谷枯病、赤枯病等15种。危害油菜的主要虫害有蚜虫、菜螟,主要病害有菌核病。危害红麻的主要病害有炭疸病、立枯病、根线虫病。危害柑桔的主要虫害有风蝶、黄蜘蛛、锈壁虱、红蜘蛛等。
防治病虫害的办法也逐步得以改进。1954年以前,农民一般采用人工捕捉和用鞋拍打的办法治虫,用拔除病株的办法治病,也有用煎制土农药的办法来防治病虫害。1955年,农民开始搞“三光”(田塍铲光、禾兜拔光、杂草烧光)和用六六六粉农药防治虫害。60年代初,县病虫测报站成立,开始进行虫情测报来指导水稻防虫。“文化大革命”开始,测报站被撤销。1973年成立县生物防治试验站,试验放养赤眼蜂,进行生物综合防治。1975年恢复测报站,同年各乡镇场都配备了1~2名植保员,各村都有临时灭虫队伍。1980年开始提倡农业、生物、化学等办法综合防治病虫害,乡镇场先后成立植保站,黄通乡和珊城乡杨坊村还成立了植保公司,开始使用机械喷药。提高了防病灭虫效益。
第六节示范场所一、农业推广所建于民国30年(1941),设在县城西门王家祠堂,有主任1人,指导员4人,办事员1人,技工7人,工役2人,主要推广红薯、苋菜、黄瓜、金瓜、葫芦等品种和繁殖水稻良种。解放后改为苗圃。
一、水稻良种场建于1951年,场址设在浒湾疎山寺,时名国营金溪县疎山农场,初期只有4名职工,121亩耕地,主要是繁殖和推广水稻良种。1953年,又在芦河乡傅坊村的荒洲上建立国营金溪县傅坊农场,有职工6名,耕地94亩。此时疎山农场改名为疎山分场。1959年下半年,傅坊农场迁到陆坊并改名为国营金溪县陆坊农场。1962年,精简机构,人员下放,陆坊农场被撤销,并入竦山分场。此时,疎山分场复名为国营金溪竦山农场。1964年5月,成立国营金溪县陆坊水稻良种场,有职工19人,竦山农场则改名为国营金溪县疎山油料作物原种场,有职工55人。1965年11月,陆坊水稻良种场由地区接管。1968年,撤销竦山油料作物原种场。1969年11月,国营金溪县陆坊水稻良种场又划归县管辖,至1981年底,共有职工102人,耕地1197亩,固定资产25.92万元。1985年,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并入,全场共有职工91人,耕地412亩,固定资产25.6.万元。该场成立以来,为全县繁殖和推广了一批水稻和油料作物良种。
三、种子公司建于1964年2月,有工作人员7人,其前身是种子管理站,负责全县良种繁育指导、购销和推广,年经营良种15~30万公斤。1980年后达75万公斤,1983年设立种子门市部,1985年,工作人员增加到20人。
附农业先进单位浒湾公社丁家大队火箭生产队该队解放前是个“晴三天做火烧气。雨三天做水溲气”的穷地方,水稻每年只能种一季,亩产才90公斤。1958年起,该队社员敢想敢干,艰苦奋斗,几年后就改变了“菜篮田”,制服了“响沙地”,粮食产量年年上升,1966年,粮食亩产就过500公斤,1970年达903公斤。这个队在夺取粮食高产的同时,大力种植棉花、果树,发展养殖业,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社员生活得到提高,多次受到省、地、县的表彰,是金溪农业战线上的一面红旗。
对桥人民公社该社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全社干部和群众同心同德,努力奋斗,1979和1980连续两年实现户产万斤粮,人平贡献400公斤。于1980年受到江西省人民政府的嘉奖。
沟树垦殖场该场干部和群众经过多年摸索,逐渐总结出“坚持实践创高产,加强管理保丰收”的经验,1979年,粮食大幅度增产,平均亩产809公斤,比上年净增178公斤。1980年获江西省人民政府嘉奖。
对桥公社太坪大队王蒋生产队该队坚持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了百分之八卜的低产田,1977年,粮食亩产达475公斤,多种经营发展很快,做到了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十二个字具全。该年即被评为全省农业先进单位。
第五章林业第一节森林资源一、山林面积据金溪县农业区划资料,金溪实有山林面积129.5万亩。其中有林地49.9万亩,占38.5%;疏林地2.8万亩,占2.2%;灌木林4.1万亩,占3.2%;未成林的2.6万亩,占2%;无林地70.1万亩,占54.1%。按林种分:用材林20.1万亩,占山林总面积15.5%;防护林7.5万亩,占5.8%;竹林3万亩,占2.3%;薪炭林14.8万亩,占11.4%;经济林4.5万亩,占3.5%。全县按农业人口计算,每人平均有山地面积6.9亩。其中:用材林1.1亩,经济林0.24亩,竹林0.16亩,荒山3.7亩。
一、林木种类据金溪县农业区划资料,金溪林木主要有杉木、马尾松、茅竹、荷树、苦楮、栲树、栎类、油茶等;灌木主要有根木、杜鹃、乌饭;草木植物主要有笆茅、茅草,多分布在林中空地。
稀珍树种有:银杏(仅峡山村有2棵),鹅掌秋(生长在天门岭上)。
常绿阔叶林建群树种有栲楮、荷树、麻栎、青岗栎,下木有糨木、胡枝子等,主要分布于县境东南部低山高丘;针叶林建群树有马尾松、杉树,下木有杜鹃、乌饭、祓葜,主要分布于北部中丘岗地;针阔叶混交林建群树种有马尾松、杉树、茅竹,下木有乌饭、黄端木等,主要分布于黄通、何源、沟树、高桥一带。
金溪县森林分布图比例尺1:300000 三、立木蓄积据金溪农业区划资料,全县共有活立木蓄积107.45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95.54万立方米,占86.3%。按树种分,杉木5.5万立方米,占5.2%;马尾松52.9万立方米,占49.8%;阔叶树49万立方米,占45%。按林种分,用材林蓄积73.38万立方米,占68.3%;防护林16.14万立方米,占15%;薪炭林17.93万立方米,占16.7%。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平活立木蓄积5.88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2立方米)。全县活立木平均生长量为70656立方米,其中杉木14457立方米冯尾松23188立方米,阔叶树33011立方米。
表10-10 解放后三个年度活立木总蓄积量表单位:立方米四、竹林资源据金溪县农业区划资料,金溪茅竹面积3万亩,总株数316087万株,鞭生率12.5%,年生长量39.6万根。竹林主要分布在东部低山地区的黄通、何源、高桥、沟树等地,对桥、双塘、珊城等乡镇亦有小片块状分布。
五、经济林资源据金溪县农业区划资料,油茶为金溪主要树种,面积2.34万亩,次有油桐0.073万亩,油橄榄0.062万亩,板栗0.05万亩。油茶主要分布在大仙岭、琅琚、陈坊积、琉璃、崇麓等乡。
六、森林覆盖率据森林资源调查,1956年为46.3%,1975年为38.6%,1981年为24.5%。低于全省水平(36.64%)和全区水平(34%)。高于全县森林覆盖率的有黄通、何源、琉璃、陈坊积4个乡,低于全县森林覆盖率的有陆坊、合市、石门、双塘、珊城、芦河、左坊、对桥、枫山、琅琚、、大仙岭11个乡镇。
七、资源状况据1981年进行二类资源调查,金溪森林资源状况有以下六个特点: 林相残败,资源下降。目前金溪森林多属天然次生林,特别是阔叶用材林经过人工砍伐后,保存下来的林木,大部分为劣势木和中径材。由于管理粗放,过度采伐,阔叶用材林越砍越少,稀疏残次林比重也越来越大,资源大幅度下降。
资源缺乏,分布不均。全县现有活立木主要集中分布于本县东南部的低山高丘地区的黄通、何源、高桥、沟树。该地区活立木总蓄积59.8万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的55.7%,林分生长量占全县的62.5%,茅竹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的99.5%,是金溪主要产材区。其他地区如浒湾、琅琚、枫山等地不仅用材缺乏,而且烧柴也十分困难。80年代开始后,由于过度采伐,乱砍滥伐,木材供需矛盾越来越大,杉木几乎砍之殆尽,地销材主要靠外地调拨。
纯林比重大,混交林比重小。在全县有林面积中,纯林面积为33.3万亩,占70%;混交林14.27万亩,仅占30%,特别是马尾松纯林不仅面积大,而且分布广。
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全县针叶林面积为38.05万亩,占全县林种面积的80%。阔叶林面积为9.52万亩,仅占20%。
中幼林面积多,蓄积比重大;成林面积少,蓄积比重小。
天然林多,人工林少。在现有林面积中天然林有39.626万亩,占83.3%,人工林仅有7.944万亩,占16.7%。
第二节植树造林一、采种育苗采种县内采集的树种有马尾松、杉树、木荷、板栗、喜树等。
解放以来,金溪采集林木种子的数量自1973年建立杉木用材林和油茶林基地以后逐年有所增加,年平采集杉木种子1200公斤,马尾松种子800余公斤,喜树60余公斤,木荷25公斤,板栗1000余公斤。
育苗民国23年(1934),县苗圃育苗15亩,苗木产量11000株。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即建立育苗基地,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至1985年,全县共育苗3354.4亩。1985年,育苗197亩,苗木产量1100万株,造林苗木自给有余。
一、人工造林民国初期,对于人工造林,政府没有统一计划和指挥,但民间却有造林习惯。民国23年,全县栽赤松40万株,栽油桐、杉树、洋槐等5500株,加上漫山遍野的灌木、深山峻岭的森林,全县当时荒山秃岭很少。
民国19年(1930),国民政府令每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为“植树节”,此后,政府机关、团体学校才有植树活动。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年年造林。1949年至1981年的33年中,全县共造林40.65万亩,使用造林经费145.8万元。年平均用款4.42万元。据一类森林资源清查统计,人工造林保存面积为7.944万亩,其中杉树3.448万亩、檫树0.003万亩,茅竹0.066万亩,油茶2.252万亩,油桐0.066万亩,油橄榄0.066万亩,板栗0.059万亩,其他1.984万亩。考33年的造林,大都集中劳力、集中时间,全县发动。1973年以前,重数量、轻质量,重造林、轻管理,造林方法也粗放草率,质量很差,成活率极低,且面积也不确,年年造林,荒山依旧。1973年列为全省用材林、经济林基地之后,造林比较注重质量,成活率也较高,但管理不及时,抚育做形式,加上没有按立地条件和适地适树原则,林木生长缓慢,迟迟不能成材,如浒湾的八角亭,枫山的白石岗山场,造林20多年,还是光山一片。1982年至1985年,全县人工造林4.486万亩,每年平均造林1.122万亩。
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林业专业户蓬勃兴起,到1985年,造林面积10亩以上的有14户,其中100亩以上的5户,以芦河乡后车村林业专业户韩光全最多,共造林1565亩。
三、基地建设全县有林业基地三个,即省10万亩杉木用材林基地,1973年列入;省10万亩油茶经济林基地,1975年列入;省3万亩油橄榄基地,1977年列入。
杉木用材林基地建于低山丘陵一线,包括黄通、何源、高桥、沟树4个乡场和对桥、陆坊、珊城、左坊、芦河、石门、双塘7个乡镇的45个村民委员会,山林面积58.4万亩,现有杉木林面积2.9万亩,蓄积4.5万立方米。
油茶经济林基地建于西北部及中部广大低丘岗地,包括大仙岭、琉璃、陈坊积、合市、崇麓、枫山、琅琚、石门、珊城、双塘、陆坊等11个乡镇的62个村民委员会,共造林2.34万亩。
油橄榄基地规划在珊城、左坊、枫山、琅琚、双塘、石门、崇麓等乡镇试种。1977年开始引种,至1981年止,共造林1805亩,保存面积660亩,占36.6%,除琅琚和县苗圃部分生长较好外,大部分生长不良,趋于失败。
在营造林业基地中,县人民政府制定各种奖励政策,凡新造杉木油茶林基地,成活率在85%以上,抚育管理的责任制落实,经验收合格,给予甲种育林基金补助。杉木每亩补助7元(造林补助4元,连续抚育三年,每年1元),油茶每亩补助3元。
四、飞机播种 1983年至1985年,省民航局连续3年都派出农用飞机先后在琅琚、枫山、珊城、石门等乡直播马尾松种,面积为127383亩,其中,1983年50383亩,1984年17000亩,1985年60000亩。
五、四旁植树四旁(即村旁、路旁、沟旁、河旁)植树为金溪人民的传统习惯。四旁植树以经济林为主,间有少量风景林和用材林。金溪私有果木全部栽在四旁,1956年大部分归集体,1958年经过一次大砍伐,四旁的树木减少。1963年落实“人民公社六十条”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四旁植树增加。1974年开始搞园田化,小田并大田,河沟、道路裁弯取直加宽,四旁树木又毁掉一批。1980年后,四旁植树又有增加,至1985年,全县四旁植树17.37万株。
表10-11 解放后植树造林情况表单位:亩续表单位:亩第三节森林保护一、护林机构护林防火委员会 1955年,县始设护林防火委员会,各区乡也相应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并普遍订立护林防火公约。1959至1963年,狠抓了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1981年,调整充实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各公社镇场也先后健全了护林防火委员会。各大队、生产队均建立了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至1985年,除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外,还有县护林站一个,乡镇场护林防火委员会20个,村护林小组158个,专职护林员178名。
联防组织 1959年,与资溪县开展护林联防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护林防火联防工作会议。
1981年,又与毗邻的资溪、贵溪、余江、余干、鹰潭等县市成立森林保护联防委员会,由以上县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林业局和鹰潭铁路分局各一名负责同志组成。
木竹检查站 1970年后,县林业局先后在林区和交通要道,如何源、杨蒋、对桥、彭家、马街、双塘、浒湾等7处设立木竹检查站,防止乱砍滥伐、投机倒把。
一、护林防火民国时期,每逢冬季,时有农民放火烧荒,导致山林火灾,对此,只要山主不知道,他人不予过问,视者无睹。
解放后,为防止森林失火,县、社(乡)、大队(村)建立了防火组织,制订了护林防火制度,采取了一些防火措施,如国营高桥林场和县苗圃设有林道、防火线,县苗圃和部分大队(村)林场建有瞭望台等,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比解放前大为减少。1964年,珊城公社马街大队发生一次森林大火,被烧面积500余亩,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山火很快就被扑灭。
三、封山育林民国时期,局势动荡,民不聊生,人口稀少,交通不便,国家又乏建设,对燃料和木材的需要不多,森林的自然增长量超过群众的砍伐量,政府虽不关心林业,山区群众却有山林可封,有林可育,群众依靠自己制定的乡规民约,山林保护较为完好,各乡村都有着茂密的成片的松林和其他林木。
解放以后的1949年至1957年,随着土地改革和三大改造运动的完成,人民群众焕发了很大的生产积极性,村村实行了封山育林,到处都可以看到茂密的森林,森林覆盖率达46.3%。1958至1976年,经过两次强度砍伐,不少村庄已是荒山夹道,树亦难寻。毁林开荒,烧砖瓦,挖柴兜,无人过问。水土流失严重,荒山面积大量增加。1977年后,各村先后制定乡规民约,实行封山育林。1984年,实行封育结合,以封为主的绿化方针,县人民政府相继发出两个有关封山育林的文件,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组织现场参观,开展全面检查,到1985年底,全县封山育林面积达71万亩。同时律成省安排在金溪2万亩的封山育林试点基地。陈坊积和琉璃两乡,从70年代开始就封山育林,到80年代初,两乡共封山4.4万亩,是同期间人工造林的10倍,占山林面积38.3%,森林覆盖率达到42.9%,列全县第一。
四、病虫害防治金溪常见的病虫害,马尾松以松毛虫为主。每年都不同程度受到危害。1955年,大量发生成灾,“远看似火烧,近看和尚头。”危害面积达21.3万亩,占马尾松面积的70%。杉树主要有三虫二病,即双条形天牛、杉梢小卷叶娥、杉白蚁、炭瘟病、软腐病;油茶树主要有兰叶虫、金包子和烟煤病;茅竹主要有枯梢病和竹蝗。
防治办法,在50年代和60年代,主要是以人工捕捉害虫为主,70年代后,开始用药剂防治病虫害。1983年,陈坊积和琉璃两乡发生较大面积的松毛虫危害,当地政府组织劳力上山,用县林业局供应的六六六粉3吨和白殪商2.5吨捕杀,效果很好,防止了松毛虫蔓延扩散。
五、林业“三定” 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金溪林业生产上稳定人心的一项基础工作。自1981年5月在何源乡进行山林定权的试点起至1984年1月,全县基本上完成了“三定”工作。尔后,又经过验收补课,至1985年,全县共颁发了山林所有证30600份。计山地面积1196900亩,占全县山林总面积的95%。其中:国有林60866亩,乡(公社)所有林65389亩,村(大队)所有林100157亩。全县共划社员自留山443000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5%。其中:宜林荒山35680亩,稀疏残次林70400亩,分到自留山的农户计30600户,163000人,户平有自留山14.5亩人平2.7亩。全县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山林面积719900亩。
在“三定”工作中,对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山林纠纷进行了调解处理,全县共调处县内山林权属纠纷2023起,金溪与邻县的山林权属纠纷11起,经地区工作组调处后都达成了协议。
第四节林场苗圃一、林场国营林场 1956年10月,建立金溪县油茶林场。
1957年苗圃与油茶林场合并,改为江西省金溪林场。
1958年干部上山下乡,建立国营沟树垦殖场,并将金溪林场一起并入。
1958年8月在县农林垦殖局附设一个园艺垦殖场,1959年,改名西门林场。
1965年地区在金溪新办冠峰、安山、枫山三个林场,西门林场更名中心垦殖场。
1968年冠峰、安山、枫山三个林场和中心垦殖场合并,称“五·七”垦殖场。
1974年新建国营高桥采育林场。
1979年“五·七”垦殖场划归省侨办,改名秀谷华侨农场。
社队(乡村)林场 1965年,金溪部分大队创办林场,组织专业队伍管理和保护森林。至1981年,全县共有社办林场10个,队办林场88个,专业人员588人,经营山林面积4.3万亩。以后又进行精减,1985年底,有乡办林场8个,村办林场78个,专业人员472人,经营山林3.6万亩。
一、苗圃国营苗圃民国23年(1934),县政府东侧设苗圃1所,以育松、杉、阔叶树苗为主,有山地15亩,年产苗木11700株。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把国民党县政府遗留下来的农业推广所改名县苗圃,有水田旱地15亩。1957年,县苗圃并入油茶林场。1962年下半年,设立金溪县森林苗圃,有水田旱地30多亩,以育杉树苗为主。1984年设立下肖分圃,有水田旱地30亩。至1985年,县森林苗圃共有山地960亩,育苗50亩,主要育杉、松、檫、油桐、油茶等树苗。
育苗专业户 1983年,珊城乡马街村刘胜泉为金溪第一个育苗专业户。至1985年全县共有育苗专业户10户。
第五节木竹经营一、木竹采伐解放前,金溪山区有着较丰富的木竹资源,民国22年(1933)全县共产杉木10万根,茅竹24万根。
解放后,木竹需用量与日俱增,全县每年要砍伐一定数量的杂木和茅竹供地方销售和国家调拨。据统计,1949至1981年共采伐木材26.7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8092立方米,茅竹608.8万根,年平均18.45万根。1982至1985年,共采伐木材30052立方米,年平均7513立方米,茅竹24.52万根,年平均6.13万根。
解放后,金溪出现两次滥伐木竹现象。
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采用土炉闷铁,以木为燃料,全县近熟林、成熟林几乎全被破坏,不少社队,原来森林茂密、松木参天,经过强度砍伐后,成了稀疏残林。
“文化大革命”期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林业生产,加上扩社并队时合时分,山权不够落实,护林机构解体,1967年至1973年,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人进山滥伐,至使森林资源大幅度下降。
80年代开始后,每年实际消耗的用材林超出年生长量的2倍以上,而山区迹地更新又年年跟不上,致使山区森林采育严重失调,有益性能减低,后续资源接济不上,林区资源枯竭。1985年,木材实行限额采伐,全县木材采伐限额控制为8400立方米。
表10-12 解放后木竹采伐表一、木竹调销清末民国时期,由私人设木竹行经营木竹,木竹行派人进由收购,从陆路运到县城和浒湾出售。
解放以后,主要由国家经营木竹。1951年4月,在浒湾筹建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抚州分公司金溪县办事处,负责木竹收购。同时,还设集材场一个,担负着木竹转运任务。1954年初,金溪县办事处从浒湾搬至县城,不久即撤销。此后,茅竹、木炭、窑柴购销划归供销社代办。1958年成立金溪县农林垦殖局后,木竹收购调销拨归林业部门经营。1960年,在何源、黄通分别设立林业管理站,在鹰潭设立木竹转运站。1968年设立浒湾林管站。1981年,又在双塘石门、对桥、珊城四地设立林业管理站。1985年成立金溪县林业工业公司。
1979年后,木竹购销改由县计委下达任务指标,林业管理站收购上调和按国家牌价销售。林区人员的用材,由林区的公社(场)审批后供应,其价格低于上调收购价。
1985年,金溪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木材统购,开放秀谷、左坊、石门、琅琚、浒湾.五个木竹自油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价。
表10-13 1964~1985年木竹调销表附录金溪县与邻县山林权属协议书一、金溪县芦河公社后车大队四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破江官李生产队协议书 (一)后车大队的漕洲阁老山,以埋翰林的小山包右手东边分水为界(直至山脊为止),左边靠西属后车大队,右边属李家生产队。
(二)后车大队的窑上山,以狮子角脚的桥为界,上段属破江生产队,下段属后车,山岭以分水为界,谢米坑、窑上山都以山脊分水为界,属后车四队管辖。
二、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珀歼公社黄狮大队关于“黄牛不出栏”山界协议挡从鸡公坳到高岭高脊,再至老虎头高脊。又至官山高脊(清江大队叫老山直脊),以山脊分水为界,水流向南城黄狮大队一面的山权属黄狮大队第四生产队。水流向金溪清江大队一面的山权属清江大队里窑生产队。
三、金溪县石门公社靖思大队与南城县徐家公社游家大队关于“仙姑嵊”、“蒸角峡”二山协议书 (一)仙姑嵊座落在南城过金南桥脚下约距40米左右,东至南城人山,南至杨年坑田±塝,西至杨年坑嵊上,北至仙姑嵊脊路,双方确定,该山从过金南桥到杨年坑嵊脊上,再到仙姑嵊以脊分水为界,分水朝东边方向山权归南城游家大队,分水朝西边方向山权归靖思大队。
此外,金南桥脚下杨年坑现所开荒田,归金溪涂岭生产队所有,但不能继续扩大面积。
(二)蒸角峡座落南城过金南桥下左手,东靠金溪涂岭老路,南靠南城麻桥湾田,西靠江家祠田塝上嵊脊,北靠鸭尿塘。双方确定,该山以南城过金南桥脊上分水为界,分水朝东西方向山权归靖思大队,分水朝南北方向山权归南城游家大队。
(三)双方所埋祖坟,不得随意毁坏,今后葬坟,各葬己山。
四、金溪县石门公社长兴大队与南城县岳口公社长兴大队关于“无塘山”(金溪叫“要尧无”)协议书第一条经查土地证核实,无塘山(要尧无)山权应归金溪长兴大队所有。该山东靠上保田,南靠塘,西靠田,北靠新埋界石,但该山杉木林系南城岳口公社于1973年所造。林权应归岳口公社林场。
第二条该山杉木林二八分成,即百分之二十归金溪长兴大队,百分之八十归岳口公社林场。每十年砍伐一次,届时应通知对方,不得擅自砍伐,否则,砍一株罚十株,在分成中扣除,若要变更砍伐时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砍伐后任其自生自长,自生杉树仍按以上比例分成,直到杉树丧失自生能力为止。
第三条该山插有胡家坟地一块,权属南城岳口公社溃牛大队,座落该山西南部,东南靠塘,西靠大路,北靠金溪长兴人碑前隔1米。
第四条金溪长兴大队社员今后在该山葬坟时,应先葬无林地,待葬不下时,再葬有林地,所砍杉木,仍按以上比例分成。
第五条南城长兴大队在金溪长兴大队所属山杈山场种植的柑桔归南城长兴大队所有,但只能管理该代,不能重新栽补,更不得扩大面积。一代桔树及收成归南城长兴处理,金溪长兴社员不得在柑桔一代生长年份把坟葬在柑桔地里。
五、金溪县黄通公社墩后大队王家边生产队与资溪县高田公社枫林大队毛家生产队协议书 (一)关于横山、禾上山、面前山、老虎头山的山权问题金溪县王家边生产队持有横山、禾上山、面前山的土地证,熊氏族谱载有老虎头山一座。经协商,一致认为,确定山权应尊重历史,承认现状。横山、禾上山、面前山、老虎头山等四嶂山应为金溪王家边所有。
横山东靠公社大路,四靠脊上大路,北靠早田垮。
禾上山东靠汪家山,西嚣张家窠,南靠荒田螃,北靠横山路。
老虎头山东靠朱姓山(老虎头上大路),西靠上书院田塝,南黄黄姓山(横山),北靠田螃(泉水涡田螃)。
面前山金溪王家边面前山山界,东靠占家坊田垮,西靠通往资溪高田大路,北靠王家边村,南靠直线(由县界界石至面前山南部下田垄小路口之间取中点,从中点到上书院前田角止作一直线,直线以南的山为毛家生产队所有,直线以北的山为金溪王家边生产队所有)。
(二)关于乌沙窠、石仙岭两处山的山权问题石仙岭(又名石源岭,资溪叫学仔下)以石仙岭西边山脚横路(直对小垄水田中心)为起点,以山脊分水为界(两排松树中间立界石),东接乌沙窠山脚,水流资溪方面的山(南面)属毛家边所有,水流金溪方面的山(北面),属王家边所有。
乌沙窠以石仙岭山脊直对乌沙窠枫树至乌沙窠山脊下按该山西边山脚为界(山脊立界石)。界石以南为毛家队所有,界石以北为王家边生产队所有。
六、金溪县沟树垦殖场与资溪县“五·七”林场协议柏树坑、坪山、冷水涡三蟑山是金溪县垦殖场娄发保祖业,土改时金溪县人民政府发给了土地证。对此,资溪方面承认这三嶂山为金溪沟树垦殖场所有,经双方踏山,校对山界为: (一)柏树坑——东靠东山降(ri野鸡窠分水,接壤黄千金山),西南靠水坑荒田,东南靠子包分水至山降(与黄仁兴、傅兴和山接界),北与子包分水至山降(水坑塝上大石一块)。
(二)坪山——东至水坑(东北走向直至横路与乌龙黄金达山共界),西靠子包(与张茂春山共界,双石距离子包约70米),南靠双石中间一条小山路直至荒田水坑,北靠横路。
(三)冷水涡——东靠下以水坑,上以干窠直至山脊为界,两北靠以山降分水直至小港,南到山脊。
七、金溪县琉璃公社尚庄大队月塘生产队与临川县太阳公社辉煌大队太坪桥生产队关于月塘山协议书月塘山,临川县叫大山、案山,金溪叫后龙山、周家岭。
(一)月塘山的大山,案山,座落在金溪县境内,方位处于月塘村的后面和西北面。金溪县对大山又叫后龙山,东面是南至北与山螃(围墙外)为界,西面是南至北长石坑田螃为界,南面是沿路上东至西山路长34米为界,北至山山塝为界。山权仍属临川县太坪桥生产队。案山,据历史记载,其范围是东靠田、西靠田、南靠围墙、北靠田,山权仍属太坪桥生产队。
(二)根据林业实行“三定”的精神,为有利发展生产、有利团结、便于经营管理,双方确定,大山,案山的种植计划、经营管理应由金溪县月塘生产队安排掌握,所得收获全部归月塘生产队所有,时间自协议污签订之日起(1982年10月6日),至少五市十年不变。
八、金溪县芦河公社清江大队与南城县黄狮大队关于瓦子岭和蒸盖山山权问题协议书 (一)瓦子岭:东靠马路,南靠瓦子岭小科,西靠小科矮脊分水,北靠小科中心。金溪清江大队清江生产队与南城黄狮大队一队(渡口生产队)确定此山以小科中心为界,小科中心南边属南城渡口队所有,小科中心北边属金溪清江队所有。
(二)蒸盖由:座落瓦子岭,东靠高脊,南靠黄狮人山,西靠公路,北靠金溪县造林。双方确定,此山以埋石为界,埋石直线靠蜥城方向的由权属南城黄狮一队(渡口生产队),埋石直线靠金溪方向的山权属金溪清江大队里窑队所有。
九、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埔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杨四公山与鸡公岭之间的山槽的协议书东至自己由,西(止)至方家鸡公岭横山路(半山腰为界),南至武坊黄义龙山,北至黎阳山,归金溪县合市公社岐岭大队增坊村所有. 东至壻坊杨四公山的横山路为界,西至自己的山,南至新立山界(到垄为止),北至自己的山,归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所有。
十、金溪县合市公社歧岭大队武坊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梧坊大队方家村关于十把刀山协议书经双方确定,各得一半.以中心点立界,即从岭头(两)到山脚田(东)为止。
南段由归金溪县武坊村所有,东至田,西至岭头,南至山小路新立界,北至新立界。
北段山归东乡县黎圩公社方家村所有,东至田、西至岭头,南至新立界,北靠自己山。
十一、金溪县合市公社合市大队桂林村与东乡县黎圩公社黎阳大队关于白蚁岭山界协议书白蚁岭经划定,山下以开荒地第一个新埋山界石向南至第二个新埋山界石小路以西为桂林村的山,小路以东为黎阳村的山。
从第二个新埋山界石开始至山顶大石鼓上的横山小路,以新埋山界石为准,山界石南侧为桂林村的山,北侧为黎阳村的山。
第三、第四个山界石向北转至第五个山界石,又向东到大石鼓上第六个山界石为止,横山小路上.侧为黎阳村的山,横山小路下.侧为桂林村的山。沿横山小路向东南方向的茶园未尾直线延长15米,定为第七个山界石,西南方向为桂林村的山,第六个到第七个山界石东北方向为黎阳村的山。第七个山界石到山顶的分水岭为界,右侧为桂林村的山,左侧为黎阳村的山。
黎阳村考虑到桂林村的要求,同意从山下第一个新埋界石至第五个新埋界石之间的直线南面,黎阳村保证今后不再葬新坟。
第六章畜牧业第一节草场资源金溪草场,由疏林地、荒山及三边小块草地组成,总面积为23.5万亩。其中草丛,草场7.64万亩,占32.5%;灌丛草场5.6万亩,占23.8%;三边小块草场10.26万亩,占43.7%。
全县140亩以上的草场有59个,面积为13.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57.5%。其中万亩以上的1个,0.1~0.3万亩48个,0.1万亩以下10个。鲜草总产量在4000万公斤左右。
第二节畜禽品种一、家畜牛金溪耕牛,自1956年实行农业合作化至1980年,绝大多数采取以队为单位集中饲养,群牧群配,近亲繁殖,出现了退化趋势,特别是黄牛,有的小到不能使役。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耕牛作价归农民所有,退化趋势有所改善,不能劳役的小个子牛都已淘汰, 金溪耕牛绝大部分是地方品种,分黄牛水牛两种。
黄牛,主要是赣东北本地种,体型较小,成年役牛平均体高110厘米,体斜长114厘米,胸围158厘米,管围15厘米,日耕田能力,母牛为1.5亩,公牛为2亩,毛色有棕黄、棕黑、全黄或全黑,角短,耐机饲,性温驯。此外,尚有少数广丰牛及其与巴基斯坦辛地红牛杂交的后代。杂交牛体型大,耕作能力强。
水牛,金溪土种水牛,属滨湖水牛类型,体型中等,成年役牛平均体高122厘米,体斜长124厘米,胸围186厘米,管围19厘米,毛色为浅灰或深灰色,角较长,体质健壮,性温驯,耐粗饲,日耕作能力,母牛为2.2亩,公牛为2.7亩。此外,尚有少数湖滨大水牛及其与印度么拉牛冷冻精液杂交的后代。
猪金溪猪的品种,解放前有本地种黑猪和花猪。解放后,绝大部分属多代杂交种。以白色为主,少数有黑斑块。杂交种体型大,生长快,耐粗饲,性温驯,抵抗力较强,一般饲养一年毛重可达100至150公斤。母猪繁殖能力,一般年产两窝,每窝产子9至13只,最多的达18只,出窝重约75至125公斤。此外,金溪还保留有少数(不到1%)本地黑猪,这种猪个体小,腹围大,耐粗饲,脂肪多,饲养一年可达75公斤左右。
一、家禽鸡多属本地种。本地鸡个体小,成年鸡重1.25至1.75公斤,年产蛋60至150个,毛色混杂,黄、黑、白等色均有,耐粗饲,适应性强,肉质鲜美。杂交鸡体形大,一般重2至3公斤,年产蛋100至200个,群众称为洋鸡,甚是喜爱。1983年后引进的白洛克肉用鸡,饲养两个月,体重可达1.5公斤。来航和罗斯蛋鸡年产蛋200个以上。
鸭卵用种有江南麻鸭,多为群牧。成年鸭体重1.5至2公斤,年产蛋200个以一上,经济价值较高。肉用种有淮鸭和湖鸭,体型中等。
鹅多为本地草鹅,成年鹅体重2.5至4公斤,年产蛋40至70个。
第三节畜禽分布金溪的畜禽分布,随各地地形地貌和农业生产水平的不同而稍有差异。东北部属低山高丘区,地广人较稀,耕牛负担较重,水牛多,黄牛少;西北部属岗地,人多田少耕牛负担较轻,黄牛多于水牛;西南抚河临境多低丘,耕牛负担介于两者之间,黄、水牛分布较为均等。
猪以粮食产量多的东北部较多,粮食产量较少的西北部较少,南部介于两者之间。母猪则以大豆产量多的西北部多,南部次之,东北部较少。
家禽以粮多的东北部较多,南部次之,西北部较少。
羊、兔则在全县各乡均有少量养殖。
第四节畜禽饲养一、饲养量金溪是农业县,盛产稻谷、大豆,且无论丘陵山区或平原地带,都有较充足的水草,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民国26年(1937)以前的各届政府,虽然不重视畜牧业生产,但农民素有养畜习惯,畜牧业仍有一定发展。据《江西年龄》记载,民国24年全县有耕牛20244头,猪41644头,鸡130140只。平均每个农户有牛1头、猪1.8头、鸡5只。民国26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加重了对人民的压榨,派捐摊税,拉夫抓兵,搞得农村鸡犬不宁,农业和畜牧业都受到严重破坏,各种畜禽数量大幅度下降。据民国38年调查统计,全,县只有耕牛12694头,比民国24年减少37.3%,猪16267头,减少60.94%,鸡52688只,减少59.52%,耕牛和土地一样,大部分掌握在少数豪绅富户手中,广大贫苦农民只有少量的耕牛,豪绅富户用耕牛进行剥削。秀谷镇豪绅王长保,蓄养耕牛60多头,专门出租,每头牛一年收租谷5至6担。猪禽也大都是豪绅富户所养。国民党政府对畜牧业生产漠不关心,据民国33年江西省政府委员会省务会议议事录载:“是年.双塘辟有官办牧场一所,养约克猪2头。” 解放以后,金溪畜牧业生产,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扶助下,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后,全面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家庭副、业,鼓励农民劳动致富,农村中出现了饲养猪,牛、鸡、鸭的重点户和专业户。
耕牛 50年代发展较快,1959年比1949年增长43.7%,此后,由干耕作集体化和农用机械的增加,60年代初,饲养下降,以后有所回升,1969年比1959年仅增长8%,1978年后又逐渐下降,至1984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完善,耕牛饲养量又开始回升。1985年,耕牛存栏达20739头,比1949年增长63.4%。
猪从1949年至1985年中,有24年增产,12年减产,猪的增减与粮食作物的增减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如1952年粮食比上年增产39.7%.生猪即增长34%;1958年粮食比上年减产21.4%,生猪则下降20.9%。此外,猪的发展也与当时发展养猪的政策有关,如1957年政府号召大力发展养猪,大办养猪场,是年来,猪的存栏数比!:年末增长88.1%,1958年后,大办公共食堂,片面强调集体养猪,农户私人养猪较少,到1961年,猪存栏大幅度下降(比1957年下降35.5%).1982年建立农村生产责任制后又有较快的发展。1985年末存栏达101046头,比1949年增长5.23倍,每年递增5.4%。
集体养猪则随着养猪政策的变动而有所波动。1061年集体养猪3510头,占存栏数13.5%,以后逐年下降。1970年上升到6903头,占存栏数11.1%,此后又有升有降,至1978年还保持6238头,占存栏数8.11%。以后则连年下降,1985年集体养猪只有307头,占存栏数0.3%。
羊 1985年末,存栏39只,比1949年的6只增长5.5倍,羊的历史最高存栏数是1980年的251只,由于金溪群众没有饲养和食用羊肉的习惯,所以得不到发展。
兔 1985年末,存栏600只,比1949年的6只增长99倍,兔的历史最高存栏数是1960年的947只,以后则大幅度下降,80年代开始后,兔毛销价较好,饲养量又有较大的回升。
家禽 1985年末,存笼371708只,比1949年增长5.6倍,每年递增5.5%。鸡、鹅为农户家庭饲养。鸭,在1980年以前,以集体饲养群鸭为主1980年后,集体群鸭均作价卖给农户,农户家庭饲养量大增。琅琚乡竦口村汪福昌,1984年养鸭180只、向国家提供商品蛋2500多公斤,成为养鸡专业户。
乳牛 1973年由县畜牧水产场开始饲养II头,1978年增至84头,此后有所下降,至1985年仅存栏53头, 蜜蜂解放后,山区匠陵地带有少数群众分敞饲养土蜂。60年代开始后,一些社队开始集体养蜂,1973年全县养蜂3539箱,除发展意蜂外,对本县土蜂进行了改良。此后,饲养量有升有降,至1985年,全县养蜂1416箱,集体养蜂已少见。
表10-14 解放后家禽家畜饲养量续表二、饲料精饲料主要是稻谷,其次是一些豆类,用于喂母猪和奶猪。1981年全县留饲料粮(稻谷)333.5万公斤。卖猪回供粮(折合稻谷)96.65万公斤。两项合计为430.15万公斤,占全县粮食总产3.62%,其中用于养猪357.05万公斤,占饲料粮83%,按饲养量算每只猪占有稻谷26.5公斤。耕牛用粮,国家规定每头留粮20公斤,据调查,每头牛实用粮44.85公斤,占粮食总产的0.62%,占饲料用粮总数12.97%。社员家庭饲养畜禽,主要从自留地和剩余粮中挤出一些用作饲料。
此外,金溪还有为数不多的粮豆等加工的副产品约74.85万公斤,其中粉渣1.105万公斤,豆渣11.77万公斤,薯粉渣11.73万公斤,酒糟32.15万公斤,大都用于喂猪,按生猪饲养最计算,每只猪占有6公斤多。
青饲料金溪用于喂猪的青饲料比较丰富,包括红薯、芋、萝}、等根块多汁饲料和各种青菜、藤蔓、水生饲料(水浮莲、水葫芦、革命草等)和野菜、树叶、野草、丝草等野生饲料。据重点调查推算,金溪每年用于喂猪的有根多汁饲料1300万公斤,青菜、藤蔓1500万公斤,水生饲料2500万公斤,野生饲料1000万公斤,据调查平均每只猪实用根块等多汁饲料104.76公斤,实用青菜藤蔓水生饲料281.12公斤,野生饲料75.74公斤,合计461.62公斤。
牛、羊、免的青饲料来自现有草场。草场牧草种类繁多,主要有优等牧草5种(牛筋草、鸡眼草等),良种牧草7种(鸭嘴草、白茅等)、中等牧草6种(刺芝野枯草、四脉金茅等),低等牧草4种(杜鹃、小叶赤楠等)。
粗饲料牛的粗饲料,主要是稻草和乙谷,金溪全年稻草总产量约1亿公斤,其中早稻草约占59%,一晚约占11%,二晚约占30%;乙谷总产约500万公斤,但实际留量不均,特别是早稻草留量不足,乙谷也由于加工设备不足而大部分浪费掉。
猪的粗饲料主要是统糠。1980年,全县统糠总产2358.5万公斤,按饲养量算,每只猪占有192公斤。这年,金溪开始用鱼骨粉、矿物质等配制饲料添加剂和生产配合饲料。
第五节畜禽防疫一、主要疫病牛的疫病民国期间流行的有牛瘟、牛炭疽、牛出败,牛气仲疽等。
解放以后流行的有破伤风、锥虫病、焦虫病、肝片吸虫病、蚧螨病、牛出败(1981年10月暴发)等。一般多发病有胃肠疾病(主要是膨胀和胃肠炎)、支气管炎、中暑、中毒(有农药中毒、甘薯黑斑病中毒、饲料中毒)、风湿病、产科病和一些外科病等,威胁最严蓖的病是锥虫病。1985年,因病死亡耕牛369头,占存栏数的1.78%。
猪的疫病民国时期流行的有猪瘟、猪肺疫、猪丹毒,猪副伤寒、流感、小猪白痢等。
解放以后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猪瘟、猪丹毒、猪副伤寒、喘气病、水泡病、小猪白痢、流感,猪肺疫、李氏杆菌病等9种。主要寄生虫病有肠道寄生虫、肾虫、蚧螨等3种:二般多发病有饲料中毒、风湿病、胃肠炎等,最严重的是猪瘟和小猪副伤寒。1985年,因病死猪3153头,占饲养量的1.930%。
禽的疫病民国时期流行的主要要有鸡瘟、禽霍乱等。
解放以后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鸡瘟、禽出败,小鸡白痢、鸭瘟等4种,此外还有螓虫病、蛔虫病、球虫病等,最严重的是鸡瘟、禽出败,鸭瘟等。据1985年抽样调查,鸡死亡占存笼数39.93%,鸭死亡占存笼数18.59%。
一、防治机构民国24(1935),江西农专畜牧组在金溪成立家畜防疫所,但由于没有得到政府支持而未能发挥作用。
解放以后,县乡(社)两级逐步建立畜牧兽医组织,培训兽医人员。1951年,县设立中兽医及家畜保育委员会。1953年,由民间9名兽医在石门、琅琚两个集市成立耕牛调剂站,1954年,又增设双塘站,并改名兽医诊所,1956年成立县畜牧兽医协会,县中兽医及家畜保育委员会改名畜牧兽医站。1958年后,全县各公社先后建立畜牧兽医站(所)。1973年,公社畜牧兽医站的人事、财务、业务三权由县农业局管理,人员也不断增加。至1985年,全县有乡(镇)畜牧兽医站17个,兽医126人,平均每个村民委员会约有1人。此外,有的村民小组还设有防疫员。
三、防治效果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极不重视,畜禽疾病在全县四处蔓延。民国12年流行牛瘟,何源乡何源等村从农历十二月至次年一月,死牛90多头。民国23年猪瘟大流行,黄通乡周坊排村十几户人家先后死猪86头。其它疫病也时常流行,畜禽死亡很多。据《江西年鉴》统计,民国23年,全县购牛皮5500张,可见死牛之多。此时,民间虽有少量兽医,但只治不防,医牛不医猪,会用中草药,不会用西药,也导致畜禽死亡率上升。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畜禽疫病防治,县乡两级兽医组织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开展大面积畜禽预防注射,为市场交易的仔猪免疫注射,发现重大疫情进行突击防疫注射,实行肥猪收购检疫和屠宰检验等。1958年,部分地区实行耕牛三包(包医、包防、死亡包赔)保险。1964年后,各公社畜牧兽医站同绝大多数生产队和饲养农户签订牛、猪包医、包阉、包防合同,开展畜病合作防治,畜禽疫病比解放前大为减少,死亡率逐年下降。1951年为69.87%,1964年下降到12.21%,1980年下降到5.42%,1985年下降到1.93%。牛的疫病,解放前后流行的牛瘟和50年代多处流行的牛炭疸均被扑灭,沿抚河一带流行的牛出败也基本得到控制,1976年由外地传入的锥虫病,在进行大面积普查和防治后,成效显著,由该病造成的耕牛死亡大大减少,从而获得抚州行署和省农牧渔业厅的科技成果推广奖。1983年8月,耕牛流感大流行(全省性),金溪发病牛达769头,经组织抢救治疗,仅死亡2头。但是,由于防疫注射抓得不实,畜禽流动量加大而检疫制度又不全,部分兽医技术水平低,禽病预防没有全面开展等原因,至使畜禽某些主要传染病和多发病(如鸡新城疫),没有得到控制和扑灭,有的已消灭或控制了的疾病如猪瘟和牛出败等又有所发生和流行。
第七章副业第一节副业种类金溪副业生产门路较多,大致可分为七类: 采集主要是采集野生油料、野生纤维、野生淀粉、野生化工原料、野生药材等,全县各地均有出产,但以黄通、何源等山区为多。
运输帮单位或个人进行货运,全县各地均有。
劳务参加国家兴建的基本建设工程,工矿企业的临时工和合同工,帮助农户修建住房以及外出做木工、泥水、缝纫等劳务活动,分布在全县各地。
手工制品主要有砖瓦、编织、鞭炮、家具、工艺品等,全县各地均有生产。
狩猎野生走兽有野猪、兔、獐等,野生鸟类有野鸡,野鸭、斑鸠等、分布在全县各地,但以山区和沿河为主,60年代后,狩猎门路越来越窄。
加工如碾米、榨油、壤粉、轧花、做豆腐等,全县各地均有。
其它如烧木炭、油漆、开饭店、商店等,全县各地均有。
第二节副业生产清末民国时期,金溪的副业生产以采集、家庭手工业为主,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工具简陋,收入微薄,同时又受城乡资本主义势力的排挤,发展缓慢。
解放初期,副业生产以家庭手工、采集、加工、运输等为主。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副业生产由一家一户个体经营逐步向集体经营的方向发展;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并存,凡是需要劳力多收入亦多的大宗副业由集体经营,小型分散的副业则由农户家庭经营。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集体副业的比重越来越大,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只图当前受益,不顾长远利益“竭泽而渔”的做法,使副业资源受到破坏。“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极左路线,大批“小生产者”,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把农户(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倾向”加以限制,家庭副业生产受到破坏。但集体副业生产由于农村的干部和群众的坚决抵制,仍然得到较大的发展,生产大队一般举办粮油加工、砖瓦等加工工业,多数生产队建立专业队伍,固定劳力,常年从事副业生产。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委拨乱反正,鼓励社员搞好家庭副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集体副业生产,使之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方式也很灵活。对投资和使用劳力比较多,而且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资源又比较集中,集体经营比个体经营更为有利于发展生产的项目就归集体统一经营;凡是资源比较分散,不便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生产项日,则允许和鼓励农户家庭和个人分散经营。做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形武多样。据统计,全县集体副业生产总收入从1958年的32万元上升到1981年的122.5万元,增长2.82倍,平均每年递增5.2%。农户家庭副业由于放宽政策,发展较快,收入也得以增加。芦河乡后车村委会西林村民小组,1980年农户家庭总收入为5.62万元,其中家庭副业收入3.1万元,占家庭总收入的55%,1981年农户家庭副业收入又比1980年增加0.62万元,增长20%。1982年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户家庭副业发展更快,个人开砖窑、油房、米面加工厂、商店、饭店,利用手扶拖拉机和大型拖拉机运输的愈来愈多。原集体经营的副业也全部由农户个体经营或承包。1985年,全县副业生产收入达584.27万元,农户人平收入29.8元,其中采集野生植物收入462.05万元,农户家庭兼营工业等收入121.53万元,狩猎收入0.69万元。
表10-15 1958~1981年集体副业生产收入表单位:万元第八章渔业第一节鱼苗培育金溪鱼苗生产,民国时期是个空白点。解放初期的人工养鱼,鱼苗从九江等地引进,60年代初,利用水库、池塘进行大面积养鱼,鱼苗需用量激增。1964年,创办县畜牧水产场,开始鱼苗生产。1970年后,高坊水库、琉璃公社综合厂、坪上水库、对桥公社繁殖场等单位相继创办鱼种场。
1966年,县畜牧水产场人工孵化青鱼成功,此后,鱼苗开始由外地引进向自繁自育方向发展。1978年,水产场水产技术人员外调,孵化池淤塞损坏,加上水质污染,家鱼人工孵化停止,本县需要鱼苗,大部分又得从外地引进。1982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出现了一些鱼苗培育专业户。到1985年,全县从事鱼苗生产的国营单位有县畜牧水产场、高坊水库、马街水库;集体单位有陆坊繁殖场;鱼种培育专业户有35户,鱼种培育面积291亩。人工孵化鱼苗以鲤鱼为主,青鱼、链鱼、鳙鱼次之,鱼苗产量632万尾,其中孵化水花476万尾,培育冬片156万尾,基本上能满足全县乡、村、场、库和专业户发展养鱼的需要。
第二节人工养殖清末民国时期,金溪小池塘虽多,但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且又多被豪绅富户霸占,故养鱼不多,产量低。据1949年统计,全县养殖面积为624亩,产量1100公斤,平均亩产为1.75公斤。
解放以后,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库水塘养鱼水面增多。渔业生产由自由捕涝为主向人工养殖为主的方向发展。至1985年,全县有中型水库2座,可养鱼水面4600亩;小(一)型水库12座,可养鱼水面3000亩;小(二)型水库50座,可养鱼水面1518亩;山塘797座,可养鱼水面6510亩,四项合计,可养鱼水面15628亩,还有6139亩池塘和较多的小溪均可利用养鱼。
在较长时期,金溪渔业受“左”的错误影响较深,人工养鱼发展缓慢,产量低而不稳,人民吃鱼困难。1979年后,执行水库、鱼塘承包生产责任制,不少农户开展挖塘养鱼和稻田养鱼,农村中出现了一些养鱼专业户和重点户。渔业生产走上正常。至1985年,全县养殖水面17942亩,占总水面面积的19.96%,占可养水面的82.31%,与1949年相比,养殖面积扩大了27.75倍。全县挖塘养鱼面积4050亩,稻田养鱼面积3530亩,共有养鱼专业户51户,专业养鱼人员182人,承包水面5695亩,占养殖水面的31.7%。全县养殖总产量达65.055万公斤,平均亩产36.15公斤,与1949年比,总产量增长40.1倍,但全县人平占有量只有2.78公斤,“吃鱼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表10-16 解放后渔业生产一览表第三节成鱼捕捞金溪成鱼捕捞历史悠久。清末民国时期市场上出售的鱼虾,主要靠河塘自然捕涝。捕涝的主要产区在浒湾、琅琚、石门沿抚河一带。其它河流,河窄水浅,产量不多。据1949年统计,全县捕捞出水产量为1.475万公斤。
解放后,随着水库大面积养鱼的推广和稻田养鱼的发展,捕涝的出水产量也随之增加。到1981年,全县达11.135万公斤,是历史上的最高记录。此后,因炸、电、药等酷渔滥捕,天然水产资源日趋下降,捕捞的出水产量到1985年降至1.71万公斤。
捕捞的方法主要有: 网捕:传统用具有三角网、撒网、拦网、圆网等。解放后又出现了丝网、粘网、尼龙围网等。在沟渠捕涝用三角网、圆网,在小溪、水塘用撒网、丝网、粘网,水库捕鱼全靠尼龙围网。
船捕:高坊和马街两座中型水库用木船配大型尼龙围网捕鱼,多的一网可捕上万公斤。
鸬鸶捕鱼:养鸬鸶者,将鸬鸶的颈绑住,以防捉到的鱼吞入肚中,然后将鸬鸶赶入水中进行捕捉。现用此法捕鱼的极少。
夜照:抓鱼人手持鱼灯,鱼钗,腰系鱼篓,鱼伏水底,以钗入水,便可夹住入篓,这种方法多在春夏季节,暴热、雷雨之前后的夜晚使用。
钓鱼:钓鱼者手执鱼钓,身坐河塘岸边树荫下诱鱼上钩,此法一直沿用至今。
渔笼:用细篾编制成笼,一头大一头小,大头设以尖篾编成漏斗作盖,春夏多水季节,将渔笼置田缺、塘缺或沟渠激流之中,鱼入笼中无法外窜而被捕捉。此法一直沿用至今。
药杀:解放以前,农村毒鱼一般以茶枯饼捣碎,洗于溪流或注入深潭、池塘。解放后,则改用农药。凡被药杀的塘、潭,鱼类几乎死光,此法现被取缔。
电触:解放后始用。捕鱼者将带电电线插入水中,使鱼触死或触昏,此法现被取缔。
炸药捕杀:解放后始用,用一至数节炸药捆好后点燃雷管,放入深潭或池塘中,使之在水中爆炸,凡被炸的潭、塘,鱼类大部死亡。此法现亦被取缔。
第四节鱼病防治金溪常见的鱼病有十余种,其中病毒性鱼病有出血病;细菌性鱼病有赤皮病、烂鳃病、肠炎病、打印病、白皮病,白头白嘴病;真菌引起的鱼病有水霉病;动物引起的鱼病有锚头鳋病、鱼鲺病、车轮虫病、指环虫病、毛细线虫病;非寄生性鱼病有泛池跑马病等。
细菌性鱼病流行最为严重,时常是几种病一起并发,其中又以草鱼赤皮病、烂鳃病、肠炎病并发最为严重。防治办法一般是:外用1PPM(即浓度为百万分之一)漂白粉全面泼洒,内用痢特灵或地锦草、大蒜煮水拌饵投喂。
病毒性鱼病在鱼种尤其是夏花鱼种中流行,比较难治疗,主要是对疫鱼注射免疫或用1PPM五信子治疗。
动物引起的鱼病往往伴随细菌性鱼病出现,流行较广,死亡率也高,常分别用90%的0.5PPM船体敌百虫和1PPM漂白粉防治。
真菌引起的鱼病以鱼种受伤后最易出现,通常用食盐治疗。
非寄生性鱼病主要是水域环境及管理不当造成的。防治办法是:每亩用黄泥2担、明矾3斤或食盐2斤泼洒,同时加注新水。
第五节示范场所一、畜牧水产站建于1953年,有技术干部2人,后来人数逐渐增加,至1959年有干部7人,1966年增至9人,1968年干部下放,仅剩2人,尔后,干部又逐年增加。1985年底,全站共有干部11人,其中畜牧技术干部8人,水产技术干部3人,负责全县畜牧水产工作。
一、畜牧水产场建于1960年,时称万头养猪场。1964年改为县畜牧水产场。1960年养猪300头,尔后逐年下降,至1964年,仅养猪18头。同年开始水产养殖,1973年开始饲养奶牛,至1980年奶牛发展到82头。1974年开始搞奶品加工,生产炼乳、乳粉和麦乳精。1985年兴建一座年孵化量1800万尾鱼苗的中型人工孵化池。这年年底,全场共有干部9人,其中畜牧兽医师1人,职工92人,水面82亩,土地1191亩,其中水田157亩,旱地81亩,饲料地387亩,尚未开垦的牧场566由。有奶牛53头,猪20头,年产各种乳制品近1万公斤,还负责供应全县需要的大部分鱼苗。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