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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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会
分类号: C912.2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本县商业贸易算浒湾最为兴旺,次为县城,再次双塘,三地先后成立了商会。浒湾镇商会成立于民国初年,采取会长制,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文牍、会计各1人,勤杂工2人。民国18年,各行业设同业公会为其基层组织,并将会长制改为委员制,内设常务委员、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民国30年,又改为监理事制,设理事长1人,理事、监事若干人。双塘岗商会成立于民国31年,共开过两届会员大会。商会虽为整个工商界代表,但在会长操纵之下,常常是维护大工商户的利益,照顾亲朋好友,排挤中小商人。又如傅先台以会长职权包庇吸鸦片好友睁三益号老板曹大吉,每次出的捐款总比别的商号要少。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商会

内容

民国时期,本县商业贸易算浒湾最为兴旺,次为县城,再次双塘,三地先后成立了商会。
  一、组织机构金溪县商会成立于民国7年(1918)。城关镇因是县商会所在地,未另设机构。县商会采取会长制,设会长1人,文书和勤杂各1人。商会会长不脱产,没有工资,由会员选举产生,多是资本雄厚、较有影响的商店老板兼任。民国18年,各行各业设同业公会。民国30年,改为理事会,设理事11人,理事长1人,理事是由各行各业选举产生,每、业1人,计有南货业、布匹业、粮食业、饮食业、国药业、屠宰业、旅栈业、五金业、理发业、缝纫业等。先后担任商会会长、理事长的有王佑柏(地方绅士)、傅先台(南货店老板)、张金龙(布店老板)、周儒丞(南货店老板)、王剑秋(米店老板、县参议会副议长)。商会工作人员是由商会会长启用,文书和勤杂工工资概由所在地商店摊派,摊派金额多少,由会长根据商店大小确定。
  浒湾镇商会成立于民国初年,采取会长制,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文牍、会计各1人,勤杂工2人。首任会长谢幼铭,继任会长有丁少溪(又名丁钟麟)、双必蕙、蔡致之、赵梅初等。会长任期,始为三年一届,后改四年。民国18年,各行业设同业公会为其基层组织,并将会长制改为委员制,内设常务委员、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会长改为主席。民国30年,又改为监理事制,设理事长1人,理事、监事若干人。
  全镇各商店老板均可入会为会员。会员需按月缴纳会费,会费分甲、乙、丙三等。
  双塘岗商会成立于民国31年,共开过两届会员大会。首任会长是余柏舟(开酒糟坊),继任会长李碧珊(南货店老板)。
  一、主要职责商会主要职责:一是解决商界纠纷,维护商界利益:二是协商货物零售价格;三是收捐派税及办军差;四是传达政府旨意;五是核发营业执照;六是消防、打更、点路灯等。商会虽为整个工商界代表,但在会长操纵之下,常常是维护大工商户的利益,照顾亲朋好友,排挤中小商人。如县商会会长周儒丞在写殷实富户捐时,对自己开设的福康祥南货店却写得很少,而对比福康祥号小得多的福昌龙南货店一次竞写光洋40块。又如傅先台以会长职权包庇吸鸦片好友睁三益号老板曹大吉,每次出的捐款总比别的商号要少。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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