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少年儿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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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少年儿童组织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2
摘要: 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赤卫队站岗放哨,监视过往行人。各级团干部不定期地给少先队作报告,在节假1日组织并参加少先队的活动。至1985年底,全县各级团组织为少先队聘请校内辅导员781名,校外辅导员250名。自1978年至1985年底,全县共表彰优秀少先队员668名,优秀少先队集体224个,其中受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56名,优秀少先队集体15个。1985年8月21日下午,浒湾中心小学三年级的“三好”学生黄秋香,年仅11岁,在抚河洗澡时为救落水同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共青团金溪县委特追认黄秋香为“优秀少先队员。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少年儿童组织

内容

第二节 少年儿童组织 民国22年(1933)3月,在金溪后车村局(乡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同时,成立后车村少年先锋队,队长何长龄。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赤卫队站岗放哨,监视过往行人。
   1950年,县城关小学首先建立中国少年儿童团城关小学大队,有儿童团员50名,辅导员2名,儿童团员佩戴红领巾。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团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此后,少先队组织逐年有所发展,一般中心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部,班级设中队,下设小队。1964年,全县在校少年儿童11291名,其中有少先队员9257名,建立少先队单位320个,辅导员392名。“文化大革命中”中,一度改名为红小兵,不戴红领巾,而戴臂章、胸章。1978年,恢复建立少先队组织。1981年,根据中学生年龄变小的情况,在初中部建立少先队组织。1985年,全县有346个单位建立少先队组织,聘请辅导员781名,在校少年儿童67908名,其中有66211名戴上红领巾。各级团干部不定期地给少先队作报告,在节假1日组织并参加少先队的活动。至1985年底,全县各级团组织为少先队聘请校内辅导员781名,校外辅导员250名。
   60年代,在全县少年儿童中广泛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小雷锋”,深受社会的赞誉。80年代,在全县少年儿童中又开展争当“红花少年”的活动。1982年,有12个红花少年,1个先进集体受到团地委的表彰。金溪一中初二(2)班中队的创造活动,荣获团中央的“创造杯”奖。1985年,全县各中、小学校入学儿童95%以上都戴上了红领巾,被团地委授予红领巾县。自1978年至1985年底,全县共表彰优秀少先队员668名,优秀少先队集体224个,其中受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56名,优秀少先队集体15个。
   1985年8月21日下午,浒湾中心小学三年级的“三好”学生黄秋香,年仅11岁,在抚河洗澡时为救落水同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共青团金溪县委特追认黄秋香为“优秀少先队员。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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