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9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少年儿童组织 |
分类号: | K295.64 |
页数: | 2 |
摘要: | 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赤卫队站岗放哨,监视过往行人。各级团干部不定期地给少先队作报告,在节假1日组织并参加少先队的活动。至1985年底,全县各级团组织为少先队聘请校内辅导员781名,校外辅导员250名。自1978年至1985年底,全县共表彰优秀少先队员668名,优秀少先队集体224个,其中受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56名,优秀少先队集体15个。1985年8月21日下午,浒湾中心小学三年级的“三好”学生黄秋香,年仅11岁,在抚河洗澡时为救落水同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共青团金溪县委特追认黄秋香为“优秀少先队员。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少年儿童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