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91 |
颗粒名称: | 二、解放后的农民协会 |
分类号: | D422.8 |
页数: | 1 |
摘要: | 农民协会 1950年9月5日,在中共金溪县委的领导下,金溪县农民协会成立。同年冬,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根据1950年7月政务院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构;在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以前,农民协会是农民群众反封建的战斗组织。在土改运动中,各地相续建立了村农民协会,乡农民协会和区农民协会。各级农民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改革法和各项政策,保证了土改任务的顺利完成。1952年土改结束时,全县7个区,24个乡,1个镇的农民协会,共有会员32798人,1953年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农民协会自行消失。 |
关键词: | 农民协会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