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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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C912.2
页数: 4
摘要: 一、解放前的妇女协会 金溪县妇女解放协会 民国16年(1927)1月,国民党江西省党部赣东特派员、共产党员钟赤心,在县城隍庙召开妇女大会,300多名代表参加,会上成立金溪县妇女解放协会,推选王肃贤、王彩云、邱淑娟、陈弗卿等5人为委员。协会成立后,立即动员和组织妇女建立“天脚会”,在端淑女校开展剪发、放脚、劝学、禁烟、禁赌、禁娼等活动,与轰轰烈烈的工农运动相结合……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妇女组织

内容

一、解放前的妇女协会 金溪县妇女解放协会 民国16年(1927)1月,国民党江西省党部赣东特派员、共产党员钟赤心,在县城隍庙召开妇女大会,300多名代表参加,会上成立金溪县妇女解放协会,推选王肃贤、王彩云、邱淑娟、陈弗卿等5人为委员。协会成立后,立即动员和组织妇女建立“天脚会”,在端淑女校开展剪发、放脚、劝学、禁烟、禁赌、禁娼等活动,与轰轰烈烈的工农运动相结合。同年8月,大革命失败后,县妇女解放协会被迫停止活动。
   民国22年3月,后车村建立苏维埃乡政权时,成立妇女会,组织妇女队,积极开展为红军打草鞋,洗衣服,送茶水,服侍伤病员等活动。妇女主任吴有金。
   金南特区妇女委员会 民国22年3月,中共金南特区区委下设妇女委员会,委员周如玉。
   金溪县妇女会 民国34年,县妇女会成立,设理事长1人,张琴任理事长。民国35年,改为妇女指导处,仍由张琴负责。
   一、解放后的妇女联合会 组织沿革 1950年5月,成立金溪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3人。下设妇联区分会6个,乡妇女代表委员会55个,镇妇联2个。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16人。乡以下配有不脱产的妇女干部1393人。1958年,金溪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改名为金溪县妇女联合委员会(简称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2人,下设公社妇联12个,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16人。大队设妇代会,生产队设妇代小组,配备不脱产妇女干部951人。1968年5月,县妇联工作由县革委政治部群运组接管,下设公社妇联8个,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9人。大队和生产队的不脱产妇女干部有736人。1973年1月,恢复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公社妇联19个,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24人,大队和生产队的不脱产妇女干部有1518人。1981年,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2人。下设公社妇联18个,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26人,大队和生产队配有不脱产的妇女干部1623人。1984年,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3人。下设乡、镇、场妇联19个,招聘13名乡来乡去妇女干部,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25名,村民委员会设妇代会,村民小组设妇代小组,配有不脱产的妇女干部1624人。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从1950年5月召开首次县妇女代表大会以来,至1985年10月,共召开10次妇女代表大会。
   表9-2 历次妇女代表大会简况 主要活动 支援抗美援朝 1950年抗美援朝开始后,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做军鞋、绣背包、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妇女中还涌现出不少母送子、妻劝夫参加志愿军的动人事迹。1952年,组织妇女开荒1510亩,种红薯、芝麻、豆子、烟叶等经济作物,所得收入全部捐献国家,作为购买飞机大炮款计20398元,占全县捐款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投入阶级斗争 1950年10月,在全县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中。三区胜利乡妇女主任连夜向解放军部队报告匪情,捉获土匪3人,缴获步枪3支。该区对桥乡妇女群众查获特务分子、逃亡地主分子各1人,并在乡妇女主任周水秀的带领下,步行30多华里,到金溪、贵溪交界处捉回逃亡的反革命分子1人。广大妇女冲破家庭和社会的阻挠,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六区厚山乡农会一分会贫雇农团54名成员中;有26名是妇女。
   参加生产劳动 1956年,县妇联派出干部深入基层,认真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并培养了一大批妇女劳动模范和先进妇女工作者。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当男劳力都上山炼钢铁时,妇女承担了田间生产和一切家务劳动。为了使广大妇女有更多的时间参加田间劳动,各级妇联在全县办起幼儿园,托儿所共146所,入园幼儿3981人,入托婴儿494人。同时,还办有儿童食堂15个,用膳儿童494人。1960年,发动全县妇女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全国“三八”红旗手——丁长华学习的活动。各地涌现出巧姐妹队。向秀丽队、花木兰队、穆桂英队共1303个。
   1979年,全县妇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调动了生产积极性,敢于勤劳致富。许多妇女积极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使家庭很快富裕起来。198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十大”养殖业(养猪、羊、牛、兔、鸡、鹅、鸭、蚕、蜂、鱼)竞赛活动。妇女们大显身手,参加县养殖业竞赛的有50名,评为地区“十大”养殖业竞赛能手的有10名,评为省“十大”养殖业竞赛能手的有2名(双塘镇养猪能手张细云和对桥乡养鱼能手肖复香)。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53年,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新《婚姻法》、宣传新《婚姻法》、贯彻新《婚姻法》运动,揭发封建制度的滔天罪行。《婚姻法》的贯彻,妇女得到了同男子真正平等的地位,建立了男女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的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此后,每年3月份都进行一次《婚姻法》的宣传,检查《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1980年,县妇联把抚育、培养、教育少年儿童作为工作的重点。县委成立托幼领导小组,县、社两级每年向幼儿园拨款16610元。至1982年,全年共办起常年幼儿园89所,保教人员95名,入托儿童达2000人。同时,开展“五好”园所竞赛活动,受到县以上表彰的“五好”园所有43所,先进托幼工作者30名。1983年,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活动。县妇联设立法律顾问小组,聘请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各乡、镇、场亦成立法律咨询站。仅1984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就有277起,已经解决247起,转有关部门30起,为受害妇女说话,撑腰,伸张正义。
   创“五好”家庭,当“三八”红旗手 1981年开展创“五好”(爱国、爱社、爱科学好;劳动致富,勤俭持家好;“五讲四美”,移风易俗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好)家庭,当“三八”红旗手活动。是年,评选出“五好”家庭12户。1982年,评选出“五好”家庭35户,“三八”红旗手28名。1983年评出“五好”家庭50户,“三八”红旗手50名。其中,被授予省“五好”家庭3户,省“三八”红旗手5名,被授予全国“五好”家庭2户(倪招金、吴月花),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陈海英)。
   培养妇女干部,表彰先进典型 解放后,广大妇女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妇女干部不断成长,无论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还是在科学技术方面,都涌现出不少人才。历年来进县级领导班子的有3人,(其中任县委副书记的1人),任正、副局长12人,乡(公社)党委委员17人,村民委员会(大队)党支部副书记4人,委员54人。全县妇女中获中级技术职称的有:主治医师5人,主治中医师1人,主管护师9人,主管检验师2人,主管药师1人;获初级技术职称的有:医师11人,中医师3人,妇产科医师5人,护师42人,药师2人,中药师17人,检验师2人,助理工程师1人。
   各级妇女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承担了大量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从而使这一工作能够持续不懈地进行。
   至1985年底,全县共表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火箭队),“三八”红旗手152名,其中,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14名,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4名(郑天英、丁长华、聂红、陈海英)。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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