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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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组织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
摘要: 民国22年4月,在中国工农红军地方工作团的帮助下,潦湖、横源、罗源、畅田、朱家坊等地相继建立了农民协会。农民协会行使乡、村苏维埃政府的职权,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和支援红军的工作。同年10月,红军主力转移,国民党当局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农民协会干部,农民协会被迫解散。贫下中农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在“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口号下,县革命委员会于1969年1月25日至2月2日,召开金溪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代表900余名。会上,成立金溪县贫下中农委员会,委员95人,其中常委19人。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内容

一、解放前的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民国15年(1926)12月,在大革命的高潮中,金溪曾建立过县农会,负责人蔡菊圃。民国22年4月,在中国工农红军地方工作团的帮助下,潦湖、横源、罗源、畅田、朱家坊等地相继建立了农民协会。农民协会行使乡、村苏维埃政府的职权,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和支援红军的工作。同年10月,红军主力转移,国民党当局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农民协会干部,农民协会被迫解散。
  农会民国34年,县政府督促农民加入农会,计有县农会1个,乡农会24个,会员5715人。该农会是地方绅士邀集而成,解放时解体。
  一、解放后的农民协会农民协会 1950年9月5日,在中共金溪县委的领导下,金溪县农民协会成立。同年冬,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根据1950年7月政务院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构;在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以前,农民协会是农民群众反封建的战斗组织。在土改运动中,各地相续建立了村农民协会,乡农民协会和区农民协会。各级农民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改革法和各项政策,保证了土改任务的顺利完成。1952年土改结束时,全县7个区,24个乡,1个镇的农民协会,共有会员32798人,1953年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农民协会自行消失。
  贫下中农协会 1963年至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杨坊、孔坊、靖思、石门、桥上、陆坊、珊城、城关、江坊、左坊、琅琚、洛城、厚山、陈坊、太坪、旸田、黄通、剡坑、崇麓、浒湾、琉璃、黄源等公社普遍建立了贫下中农协会。1965年3月3日至5日,在各公社、大队普遍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的基础上,召开金溪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350名,其中贫下中农代表226名,农业先进代表124名。会上,县委副书记罗细通作工作报告,并成立了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13人,郑德伍为主任委员,罗细通、张尚泉为副主任委员。
  贫下中农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在“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口号下,县革命委员会于1969年1月25日至2月2日,召开金溪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简称“农代会”),代表900余名。会上,成立金溪县贫下中农委员会,委员95人,其中常委19人。会后,各公社相继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代表三至五百不等,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每生产队1人参加为委员,每大队2人参加为常委。“文化大革命”结束,该组织也自行消失。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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