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6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地方武装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2 |
摘要: | 同年春,原有各种自卫组织整编为县保卫团,由县长兼团长。民国23年6月,将县保卫团改为保安总队,县长兼总队长。金溪、资溪、贵溪、余江四县联合设立保安第19团,直隶于省保安处。保安团设团部,下设3个大队,12个步兵中队和1个特务中队。配有国民党正规军31名,团丁46名,民众56名,进行扼守。民国29年,县保安总队改称县人民自卫队,有大队部1个,中队部2个。民国29年1月1日,成立县国民兵团,负全县国民兵团组训管理教育之责。 |
关键词: | 金溪县 民国地方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