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宋、元、明、清兵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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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宋、元、明、清兵卫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第一节 宋、元、明、 清兵卫 宋朝:县设弓手75人,由县尉统领,以捍地方。宋靖康间黄通人邓男与县西南的傅安潜,各聚子弟数百人,结寨寒婆岭,互为犄角,抵御金兵,但同时又镇压农民起义。后又择其强者为精兵,其余为常兵。金溪属抚营之精兵122名,每年以一半守县,一半赴营操练,分班更替。是时,金溪复募兵10名,除40名留县外,余宿抚营。清康熙五年开始分汛防兵于各县。金溪有千总一名,兵100名,专司捕盗。康熙二十三年,始设抚州都司营左右哨,把总各一员,左哨把总在金溪,兼防东乡。同治间兵丁34名。浒湾塘汛,分上洲、下洲两所,共驻兵10名。以上各塘营房、隙楼、墩台,由县筹款修建。
关键词: 金溪县 兵卫

内容

第一节 宋、元、明、 清兵卫 宋朝:县设弓手75人,由县尉统领,以捍地方。
   宋靖康间(1126-1127)黄通人邓男与县西南的傅安潜,各聚子弟数百人,结寨寒婆岭,互为犄角,抵御金兵,但同时又镇压农民起义。
   建炎元年(1127),邓傅二社隶属安抚司,朝廷命邓男为义社都统,领兵数千。
   元朝无考。
   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从各乡里按人丁和田赋比例征招乡民为民壮。弘治五年(1492),改民壮为机兵(弓箭手),初设200名,复增至397名。每里1名,每10名为1甲,10甲设1机总,由县丞统领之,不时操练,擒捕盗贼,防守地方。后又择其强者为精兵,其余为常兵。岁久时平,渐次裁减,存者不过供有司差遣追呼而己。
   金溪属抚营之精兵122名,每年以一半守县,一半赴营操练,分班更替。由于久无战事,人不知兵,.渐与差役相等。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金溪减兵11名。崇祯五年(1632),知府蔡邦俊为防止农民起义军的进攻,复在各郡募兵。是时,金溪复募兵10名,除40名留县外,余宿抚营。
   清康熙五年(1666)开始分汛防兵于各县。金溪有千总一名,兵100名,专司捕盗。但因事缓慢,随时制置,故官无定员,兵无常额。康熙二十三年,始设抚州都司营左右哨,把总各一员,左哨把总在金溪,兼防东乡。
   县汛,康熙五年开始设制,有兵丁50人,道光初,兵丁渐调归府,县只留24名。咸丰三年(1853),县办团练,专司围剿、镇压农民起义军,兵丁数不详。同治间兵丁34名。
   塘汛二处: 石门塘汛,清顺治八年(1651),沿河开始设汛。十八年,奉檄裁革。康熙五年,裁临川廖坊汛,设立石门汛,由县城派兵5名驻防。
   浒湾塘汛,分上洲、下洲两所,共驻兵10名。同治间只存兵1名。
   以上各塘营房、隙楼、墩台,由县筹款修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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