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62 |
颗粒名称: | 四、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兵与预备役人员分为两类:凡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28岁以下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经过预备役登记28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一类;凡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29岁至35岁的退伍军人为第二类。到1964年6月30日,全县有预备役军官75人,其中指挥军官40人,技术军官和政治军官等3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此项工作中断。同年11月,对历年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重新进行登记。并做到县有预备役资料室,乡、村有预备役资料橱。在每年6月30日前,对全县预备役人员进行一次核对工作,办理转改手续。到1985年6月30日, 全县有预备役人员26276人,其中,一类5544人,二类20732人。 |
关键词: | 民兵 预备役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