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57 |
颗粒名称: | 三、军事训练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2 |
摘要: | 1950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民兵进行“三大任务”和“五项制度”的训练,时间为14天,参加训练人数为2448人。1958年至1973年期间,民兵数量多,训练也较为普遍。地方党政部门和各级人武部,对民兵军事训练十分重视,规定凡参加军事训练,作为正常出勤,照发工资,照记工分,照常评奖,促进了民兵军事训练的落实。训练项目主要是进行队列、投弹、刺杀、单兵战术训练,每年组织一次实弹射击。1973年,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达28557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94%。但由于人数多,训练器材不足,训练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确定训练主要对象为民兵排以上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1985年4月,集资兴建县民兵教育训练基地。 |
关键词: | 军事训练 金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