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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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55
颗粒名称: 一、组织建制
分类号: E289
页数: 1
摘要: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大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的规定,在县党政机关的领导下,成立民兵组织,有民兵119人。全县组建了3个民兵师,12个民兵团,40个民兵营,187个民兵连,730个民兵排,共有民兵40950人,其中基干民兵9475人,普通民兵31475人,是1952年的31倍。1970年开始,原有的基于民兵改为武装基干民兵,全县建2个营,15个连,50个排,有武装基干民兵2148人。民兵总数为24350人,其中基干民兵4762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基干民兵增至5524人,增长了16%。1985年,全县编有11个基于营,17个连,169个排,共有民兵25785人,其中基干民兵5255人。
关键词: 金溪县 组织建制 民兵

内容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大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的规定,在县党政机关的领导下,成立民兵组织,有民兵119人。
  1953年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年满18岁至40岁的男女公民,身无残疾,都可以加入民兵组织。全县从乡到村,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乡设民兵队部,由乡长、书记分别担任队长、指导员;乡队辖中队、分队、小队,受区人武部领导。全县民兵数发展到1115人。
  1958年8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毛泽东主席关于“大办民兵师”的指示,为使民兵组织与生产相适应,与战时兵员动员相适应,民兵组织按军队建制形式,在成立12个人民公社的同时,把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到35岁的女性公民(除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以及残疾人员外),全部编人民兵组织。全县组建了3个民兵师,12个民兵团,40个民兵营,187个民兵连,730个民兵排,共有民兵40950人,其中基干民兵9475人,普通民兵31475人,是1952年的31倍。1959年结合整风整社,对民兵组织进行全面整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数量虽然有所增大,但质量较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1970年开始,原有的基于民兵改为武装基干民兵,全县建2个营,15个连,50个排,有武装基干民兵2148人。
  1975年,学习“上海经验”,组建县民兵师1个,团17个,营142个,连619个,排1919个,共有民兵56630名,其中基干民兵31886人。普通民兵24744人,组建县武装基干团1个,武装基干营(连)17个,武装基千排142个。县民兵师长、县武装基于民兵团长由县人民武装部长担任,县民兵师政委、武装基干民兵团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
  1981年,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全党工作重点转移,民兵年龄由原来的16岁至45岁,改为18岁至35岁,民兵只设基于民兵(即原来的武装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县不组建民兵师和武装基干民兵团,日常工作由县人武部具体负责。调整改革后,全县共编3个基于民兵营,26个连,162个排。民兵总数为24350人,其中基干民兵4762人,占总人口的2.2%。民兵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质量有了提高,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民兵工作更能在基层落实。
  1982年,根据上级《基干民兵发展规划》要求,全县基干民兵组织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扩编为8个营,17个连,172个排,民兵总数达26279人,比上年增长7%。其中,基干民兵增至5524人,增长了16%。
  1985年,全县编有11个基于营,17个连,169个排,共有民兵25785人,其中基干民兵5255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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