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55 |
颗粒名称: | 一、组织建制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1 |
摘要: |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大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的规定,在县党政机关的领导下,成立民兵组织,有民兵119人。全县组建了3个民兵师,12个民兵团,40个民兵营,187个民兵连,730个民兵排,共有民兵40950人,其中基干民兵9475人,普通民兵31475人,是1952年的31倍。1970年开始,原有的基于民兵改为武装基干民兵,全县建2个营,15个连,50个排,有武装基干民兵2148人。民兵总数为24350人,其中基干民兵4762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基干民兵增至5524人,增长了16%。1985年,全县编有11个基于营,17个连,169个排,共有民兵25785人,其中基干民兵5255人。 |
关键词: | 金溪县 组织建制 民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