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42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干部离退休 |
分类号: | D035.2 |
页数: | 4 |
摘要: | 解放后,1978年开始办理老干部离休退休工作。干部退休条件、待遇、退休金标准,退职等规定,与职工退休规定相同。到1985年底,全县共有离休干部68人,退休干部832人。对这些退F来的老干部,县委、县人民政府都作了妥善的安置。县署没有设立对官员政绩考核的专门机构,有关政绩考核事宜,由部门主管人员和上级掌握。县政府科级人员无学历和资历要求,由县长举荐,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其他公务人员由县长决定去留。县政府科级人员的任免,也并未完全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虽然加发了糙米,但公务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仍在下降。 |
关键词: | 金溪县 干部离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