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干部考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41
颗粒名称: 二、干部考核
分类号: D035.2
页数: 1
摘要: 解放后,县委组织部和县劳动人事局分别负责对干部的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干部进行奖励或惩处。每年年终总结工作时,县委、县人民政府都要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方法是: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克服缺点,以利再战。通过考察,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干部考核

内容

解放后,县委组织部和县劳动人事局分别负责对干部的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干部进行奖励或惩处。奖励:按照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等六种;惩处: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以及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八种处分。
  每年年终总结工作时,县委、县人民政府都要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方法是: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克服缺点,以利再战。1981年10月,县委组织力量对全县各公社、镇、场干部,143个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和社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考察。1984年4月,县委又抽调近60名干部对县属各单位和乡、镇、场的领导成员600余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察。通过考察,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提供了依据。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